股份转让信息 - 王坚群、刘英分别向衢州启信转让7,448,350股、4,976,111股股份,占总股本3.97%、2.65%,转让总数12,424,461股,占6.61%[10] -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坚群持股73,008,000股,占38.87%;刘英持股4,976,111股,占2.65%;合计持股77,984,111股,占41.51%[20] -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坚群持股65,559,650股,占34.90%;刘英不再持股;衢州启信持股12,424,461股,占6.61%[20] - 2026年6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交易总价663,963,196元,每股转让价格53.44元[22] 实际控制人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坚群、刘英变更为王坚群,控股股东仍为王坚群[21] 付款安排 - 第一期付款为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的30%,即199,188,959元[29] - 第二期付款为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的70%,即464,774,237元[30] 交易流程 - 最晚于协议签署后的次日,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协同目标公司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32] - 受让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上交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32] - 收到上交所书面确认意见且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后,转让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金[32] - 转让方缴纳税金后,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33] 违约责任 - 若违约实质影响交易或致交易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52] -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二支付逾期违约金[54] - 若未在转让方申报并缴纳税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按股份转让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二支付逾期违约金[55] - 若转让方原因致标的股份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过户,受让方可终止协议,转让方需3个工作日内返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并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56] - 若受让方原因致标的股份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过户,转让方可终止协议,转让方3个工作日内返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有权扣留股份转让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56] 协议终止条件 - 协议在2026年8月15日前未取得上交所书面确认意见,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终止协议[61] - 取得上交所书面确认意见后,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终止协议[61] 其他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及优化股权结构进行本次权益变动[17]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权益股份的明确计划[18]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交所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程序[68][82]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况[66]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负债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67]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坚群、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