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89.6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589.6万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1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高管违规致损请求诉讼[22]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5] - 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5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发生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6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4] - 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95]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04][10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0]
名雕股份(002830) -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