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 - 2021年公司总收益约为7840万港元,较2020年的约1.058亿港元减少约2740万港元[8][10] - 2021年股东应占亏损净额为3710万港元,每股亏损为5.79港仙[8] - 2020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3.069亿港元,2021年为亏损约3710万港元[10] - 2021年集团收益约7840万港元,较2020年减少约2740万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710万港元,较2020年减少约3.44亿港元[12] - 2021年物业发展业务无确认收益,2020年约为3850万港元[13] - 2021年虹方待售物业暂时性租金收入约1570万港元,2020年完工及交付3个单位收益约3430万港元、待售物业暂时性租金收入约980万港元[16] - 2021年物业投资业务确认收益约4180万港元,较2020年增加约310万港元[20] - 2021年城市公寓业务确认收益约250万港元,较2020年减少约60万港元[20] - 2021年城市仓储及工作间业务确认收益约3780万港元,较2020年增加约540万港元[21]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投资物业组合总账面价值约10.541亿港元,2020年约为10.507亿港元[21] - 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收益约750万港元,2020年约350万港元[24] - 2021年融资业务收益约450万港元,较2020年减少约160万港元[25] - 2021年建筑及装修工程收益约390万港元,2020年约310万港元[26] - 2021年葡萄酒业务收益约1900万港元,较2020年增加约440万港元[27] - 2021年媒体制作服务收益约170万港元,2020年约140万港元[28] - 2021年基金投资账面总额约690万港元,2020年约610万港元[30] - 2021年12月31日权益总额约13.823亿港元,2020年约14.137亿港元[31] - 2021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约26.351亿港元,2020年约25.571亿港元[31] - 2021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比率约234.5%,2020年约164.1%[32] - 2021年12月31日资本承担约3.699亿港元,2020年约4.191亿港元[33] - 2021年12月31日境外银行借贷约381亿韩元(约2.494亿港元),2020年同期约220亿韩元(约1.558亿港元),利率介乎3.15%至4.20%,2020年同期为3.37%至5%[37] - 2021年12月31日投资物业、待售物业及已质押银行存款账面价值分别约为9.112亿港元、38.718亿港元及104万港元,2020年同期分别约为9.419亿港元、27.338亿港元及104万港元[40] 公司名称变更 - 2021年年中公司名称从星星地产集团(开曼群岛)有限公司改为星星集团有限公司[9] 股息政策 - 公司不建议就2021年度派付末期股息,2021年度无宣派中期股息[11] - 董事会采纳股息政策,厘定股息时考虑股东权益、经济状况、业务经营策略等多项因素[126] 物业项目进展 - 2021年物业发展分部实现重大里程碑,包括韩国C19物业建设完成且几乎全部租出、C25物业获竣工审批等[8] - 云之端单位预计2022年第二季度完工及交付[16] - 元朗地盘项目建筑预计2023年第二季度完工,2022年第三季度开始预售[17] - 观塘地盘项目获批将地盘用途由工业转为商业及新增约20%容积率[17] 物业市场情况 - 2021年香港工业物业价格指数及租金指数分别上升9.2%及8.8%,是表现最佳的物业领域[51] - 2020年第三季度推出的工业项目云端超70%单位已售出,其中一个单位交易价达建筑面积每平方呎11,900港元[51] - 2022年香港利率预期涨幅为1 - 1.5%左右,2021年12月名义通胀率按年计增加2.4% [52] - 2022年上半年香港住宅物业价格预计下跌5 - 10%,商业物业或受更多损失,工业领域可能保持繁荣[55] - 2022年下半年香港住宅物业市场可能同比收益5 - 10%,商业和零售领域或反弹,工业领域保持上升趋势[55] - 2021年韩国首尔房市总体收益超30%,是全球表现最佳的物业市场之一,2022年预计持续上升但速度放缓[55] 资产出售 - 2021年3月3日订立协议出售宏利高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9月3日完成交易,购买价5175万港元[42] - 2021年6月25日订立协议出售香港夏愨道18号海富中心商场1楼94号铺投资物业,8月23日完成交易,购买价1900万港元[42] 人员情况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聘有104名雇员,2020年同期为99名,委任7名董事[46] - 严国文自2016年3月14日起担任非执行董事,拥有逾24年香港企业财务等领域经验[62] - 徐颖德自2022年2月7日起担任非执行董事,在会计及企业领域积累逾16年经验[63][64] - 李仲明自2016年6月27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专业建筑业经验[67] - 陈华敏自2016年6月27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逾27年私募股权等经验[68] - 黄伟桄自2020年1月24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企业融资等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69] - 廖汉威自2015年9月起担任星星地产总经理,拥有逾25年物业市场经验[71] - 龚敬思自2019年起为星星地产董事,有逾14年物业管理行业经验[72] - 李立人、黄天洪为星星地产项目发展主管,分别有逾20年和逾25年相关行业经验[73] - 黄淑云为星星地产财务总监,有逾20年相关经验[73] - 陈志伟负责监督仓储业务,统筹逾80个不同行业品牌[76] - 余湛铭领导业务6年内由一个地点扩展到8个地点[76] - 2021年12月31日董事会由7位董事组成,包括3位执行董事、1位非执行董事和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83] - 2022年2月7日起,许莹莹女士辞任执行董事,徐颖德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84] - 报告期内,陈文辉等多位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比例较高,如陈文辉先生股东大会2/2、董事会会议6/6[88] - 许莹莹女士于2021年7月1日获委任为集团执行董事,其加入集团逾10年,负责合规、公司秘书和人力资源等方面[112]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于香港及韩国聘有104名雇员,2020年为99名;委任7名董事,2020年为8名[170] - 公司雇员中42.3%为女性,57.7%为男性;7.2%为临时工;10.8%为30岁以下;51.4%为30至50岁;37.8%为50岁以上;92.8%来自香港,7.2%来自韩国[17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整体雇员流失率约为32.7%[171] - 雇员流失率中37.1%为男性,62.9%为女性;28.6%为30岁以下,42.9%为30至50岁,28.6%为50岁以上;100%位于香港,0%位于韩国[171] 企业管治 - 星星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交企业管治报告[78] - 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惟C.2.1条除外,陈文辉先生同时担任主席及行政总裁[79] - 公司认为现有架构足以应对权力集中问题,将两职能集中于一人利于业务发展及执行策略[80] -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股东创造长期投资回报[81] - 董事会将企业管治职责委托给审核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审查政策、监督培训等[81] - 董事会负责公司领导、监管等多项职责,将风险管理等职责委托给风险控制委员会等[89] - 所有董事应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公司已接获各董事报告期内接受培训记录[92] - 公司秘书张慧璇女士报告期内接受超过15小时相关专业发展[94] - 董事会向五个常设委员会授权特定角色及职责,并定期检讨职权范围及组成[96] - 2021年12月31日,执行委员会由陈文辉等三名成员组成,负责整体管理等工作[97] -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成立薪酬委员会,2021年12月31日由陈华敏等组成[98] -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检讨集团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及架构,无董事参与自身薪酬厘定[101] -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成立提名委员会,2021年12月31日由陈文辉、黄伟桄、李仲明组成[103]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提呈及建议委任许莹莹为执行董事等[107] - 公司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及监察目标达成情况[108] - 2021年12月31日董事会有3名女性、4名男性,年龄35 - 45岁1人、46 - 55岁3人、56 - 65岁3人[110] - 2021年12月31日高级管理层有2名女性、6名男性[111] - 董事提名按多元化范畴进行,最终按才幹和贡献决定,委任用人唯才[111] - 各非执行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委任2至3年特定任期,每名董事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114][115] - 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6月27日成立,2021年12月31日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报告期内举行三次会议[116] - 与外聘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1年度核数服务费用为216.6万港元,2020年为494.8万港元,非核数服务费用为零[117] - 审核委员会检讨公司多项政策,建议修改以符合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要求,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修订待股东大会批准[119] - 集团报告期内与关联方订立若干交易,部分符合关连交易定义但获全数豁免相关规定[120] - 风险控制委员会于2016年6月27日成立,2021年12月31日由一名非执行董事、两名执行董事及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21] - 报告期内风险控制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未发现重大事项,已识别需改进事项并采取措施[122] - 董事会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审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并报告,审核委员会关注财务方面[124] - 报告期内集团聘请外包内部审计团队对主要经营单位进行年度审查[124] - 公司内部审计处对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成效在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方面作出甄选检讨,结果由内部核数师评估并向相关委员会汇报[125] - 持有不少于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的股东有权申请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董事会需在21天内安排在两个月内召开,否则股东可自行召开[128][129] -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采纳股东沟通政策,通过股东大会等渠道向股东传达资料[131] -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采纳举报政策,报告期内无雇员报告重大欺诈或失当行为[133] - 公司采取反贪污政策,报告期内无雇员报告相关事件[134] - 公司按企业管治政策规定规管内幕资料处理及发布[135] -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采纳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名称变更后大纲待更新[137] - 公司就证券交易采纳标准守则,报告期内无董事违规事件[138] - 董事确认负责编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139]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董事会不知悉有严重错误陈述或不确定因素令集团财务状况或持续经营能力存疑[141] 可持续发展 - 集团将业务可持续发展作为长期目标,将环境、社会及管治要素纳入长期业务战略规划[143]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于2021年12月30日由董事会审查并批准[144] - 集团定期与雇员、投资者等各方持份者进行公开沟通[149] - 集团引入绿色办公室计划鼓励员工环保,如采用高效出行方式等[152] - 集团主要排放源于工作场所、汽车及员工差旅的电力消耗[15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租有的汽油汽车使用汽油约6455.19升,2020年为5460.23升[154] - 集团无大量用水和污水排放,运营中排污和废弃物产生不重大[155] - 回顾年度,集团不知悉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有重大不合规事宜[156] - 2021年公司办公室耗电量约为137,625千瓦,2020年为132,855千瓦;产生二氧化碳当量排放约每千瓦50,921.25千克,2020年为每千瓦75,727.35千克;能源消耗强度为每平方呎约11.81千瓦,2019年为每平方呎7.38千瓦[158] - 2021年共用工作空间业务各现场单位总数和碳排放与2020年相比有变化,如中环1现场2020年单位总数26468,碳排放18792.28;2021年单位总数27079,碳排放19226.09[158] - 2021年仓储业务各现场单位总数和碳排放与2020年相比有变化,如柴湾1现场
星星集团(01560) - 2021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