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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快递-W(02057) - 2022 - 年度财报
02057中通快递-W(02057)2023-04-20 19:12

股权结构相关 -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赖梅松先生和Zto Lms Holding Limited分别持有206,100,000股B类普通股,投票权概约百分比均为77.6%[3] -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不同投票权受益人于4,989,947股A类普通股及206,100,000股B类普通股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合共77.6%的投票权[3] - 所有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时,公司将发行206,100,000股A类普通股,占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A类普通股总数约33.9%[4] - 若赖梅松先生及其联属人士合共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不足10%,特定情况下B类普通股将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815,271,784股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流通在外普通股包括609,171,784股A类普通股(不包括以美国存托股形式购回的11,671,525股A类普通股)及206,100,000股B类普通股[7] -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赖梅松、赖建法、王吉雷等9人分别持有中通快递34.35%、12.00%、10.00%、7.05%、6.00%、5.02%、4.40%、1.40%及1.06%股权[21] -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通快递余下18.72%股权由34名其他股东持有,且该34名股东中概无拥有超过4.00%的股权[21] - 2018年5月,阿里巴巴及菜鸟网络与公司达成战略交易,以其为首的投资者向公司投资13.8亿美元,换取当时公司约10%股权[55] 股票交易相关 - 公司美国存託股交易代码为ZTO,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A类普通股交易代码为2057,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7] 业务收入占比相关 - 2020、2021及2022财年,中通快递贡献的收入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94.1%、97.7%及90.4%[10] - 中通快递贡献的收入分别占公司2020、2021及2022财年总收入的94.1%、97.7%和90.4%[20] 母子公司资金往来相关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出资及向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及香港子公司提供贷款229.662亿元人民币[12] - 2020 - 2022年,母公司未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12] - 截至2020 - 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未向母公司派发股息或作出分派[12] - 截至2020 - 2022年12月31日,向母公司股东支付股息分别为2.335亿美元、2.084亿美元及2.023亿美元[12] - 2020 - 2022年母公司向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及香港子公司出资及提供贷款分别为100.11亿元、12.5亿元、25.8亿元[29] - 2020 - 2022年香港子公司向中国子公司出资分别为60.41亿元、36.71亿元、22.82亿元[29] - 2020 - 2022年母公司子公司自中通快递收取的款项分别为116.46亿元、159.74亿元、207.39亿元[2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出资及向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及香港子公司提供贷款229.662亿元[30] - 2020 - 2022年,母公司未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30] - 2020 - 2022年,子公司未向母公司派付股息或作出分派[30] - 2020 - 2022年,分别向母公司股东派付股息2.335亿美元、2.084亿美元及2.023亿美元[30] 汇率折算相关 - 年报中人民币及港元兑换美元按2022年12月30日汇率折算,即人民币6.8972元兑1.00美元、7.8015港元兑1.00美元[17] 公司运营架构相关 - 公司是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未持有中通快递股权,通过合约安排开展业务[19] - 公司全资金子公司上海中通吉网络与中通快递及其43名股东订立合约安排,将其财务业绩合并为可变利益实体[120] - 公司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股投资者购买的是开曼群岛控股公司股权,而非中国中通快递股权[120] 监管政策风险相关 - 若中国政府认为公司业务运营架构协议不符合法规或法规变动,公司可能受惩罚或放弃业务利益[19] - 中国监管机构若不允许可变利益实体架构,公司运营或出现重大不利变动,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股价值可能大幅下跌[19] - 中国政府对海外发行及外国投资的监管可能限制或阻碍公司发售证券能力,法规实施或致证券价值大幅下跌[19] - 中国法律制度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运营及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股价值重大不利变化[19] - 《境外上市试行办法》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需向中国证监会备案[26]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境外上市的发行人无需即时备案,未来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需完成备案程序[26] - 2021年12月16日,PCAOB裁定无法全面检查或调查中国内地及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27] - 2022年5月,证交会将公司列为《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项下的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27] - 2022年12月15日,PCAOB撤销2021年裁定,将中国内地及香港从司法辖区名单移除[27] - 中国子公司及中通快递须每年至少拨出税后利润的10%(如有)为法定公积金注资,直至公积金达注册资本的50%[30] - 《快递暂行条例》于2018年3月2日颁布、2018年5月1日生效、2019年3月2日修订,公司运营快递业务须遵守一系列规定,违规将被要求整改、罚款、停业整顿或撤销经营许可证[72]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于2016年8月19日颁布、2016年9月21日生效、2021年8月11日修订,公司卡车车队运营受此规定约束,不合规或被禁止、要求改装或更换,否则需支付额外罚款[72][7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2018年8月31日颁布、2019年1月1日生效,公司电子商务业务须遵守若干规定,违规可能被要求整改[73] - 公司网络合作伙伴运营受各种中国法律法规约束,当地法规可能提高揽件及派件网点运营成本及影响派送效率[73] - 现有及新法律法规不时执行,在诠释及执行适用法规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政府有权收取罚款、没收收入、撤销营业执照并要求中止业务运营[74] - 公司业务及网络合作伙伴业务受广泛中国法律法规约束,未遵守可能对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71] - 中国法律未规定“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定义,若公司派送包裹属此类别,可能被视作违反规定[71] - 部分网络合作伙伴可能在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时开展服务,公司可能因此被罚款或收到整改命令[71] - 未按规定备案可能被责令改正或处以罚款,通过不正当方式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实体可能被处以10,000元到30,000元不等罚款,其许可证可能被吊销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75] - 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无正当理由不经营或擅自停业超六个月,邮政管理部门可注销其许可证[75] - 《电子商务法》为快递行业制定额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快递暂行条例》于2018年5月1日生效并于2019年3月2日修订[77] - 公司可能因未取得事先批准无法为相关子公司续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76] - 适用公司业务的现行及未来中国法律法规诠释及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政府采取行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77] - 《数据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生效,规定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活动进行安全审查程序[95] - 《2021年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掌握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公开售前,应申报审查[95]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生效,目前公司未被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95] -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生效,符合特定情形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需申报评估,如处理一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等[97] -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版)于2022年8月1日生效,公司目前重大方面符合规定[9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公司需调整商业惯例以符合法规[97] - 《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需遵守国家安全相关法规[99] - 遵守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可能成本高昂,且实施和诠释存在不确定性[99] - 2006年采纳并2009年修订的《并购规定》要求海外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前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境外发售可能需此批准,结果和时间不确定[134] - 2021年7月6日中国政府颁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加强对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监管,解释未明确[134] -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试行办法》,3月31日生效,已境外上市的公司未来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需备案,重大企业事件需报告,诠释、应用及实施有不确定性[135] 中通快递股权及附属公司相关 -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通快递直接全資拥有66间附属公司[21] 服务协议相关 - 上海中通吉网络与中通快递股东签订的独家咨询与服务协议规定,中通快递需向上海中通吉网络支付等于其及其关联公司净利润100%的年度服务费[2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公司收入为35,376,996千元人民币(5,129,182千美元),较2021年的30,405,839千元人民币增长约16.35%[34] - 2022年公司净利润为6,658,966千元人民币(965,458千美元),较2021年的4,701,327千元人民币增长约41.64%[34] - 2022年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净收益为8.41元人民币(1.22美元),摊薄每股净收益为8.36元人民币(1.21美元)[34] -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78,523,586千元人民币(11,384,851千美元),较2021年末的62,772,343千元人民币增长约25.1%[35] - 2022年末公司总负债为24,051,116千元人民币(3,487,086千美元),较2021年末的13,844,762千元人民币增长约73.72%[35] -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11,479,308千元人民币(1,664,343千美元),较2021年的7,220,217千元人民币增长约59%[35] - 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 - 16,041,890千元人民币( - 2,325,855千美元),较2021年的 - 8,756,533千元人民币支出增加约83.2%[35] - 2022年公司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7,058,202千元人民币(1,023,343千美元),较2021年的 - 2,903,985千元人民币由负转正[35] - 2022年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增加净额为2,833,726千元人民币(410,852千美元),较2021年的 - 4,590,731千元人民币由负转正[35] - 2022年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为12,603,087千元人民币(1,827,276千美元),较2021年末的9,769,361千元人民币增长约28.99%[35]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78,523,586千元[37]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负债为24,051,116千元[38]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权益为54,472,470千元[38]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并总额为11,692,773千元[37]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投资合并总额为5,753,483千元[37]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物业及设备净额合并总额为28,813,204千元[37]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合并总额为4,241,541千元[37]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银行借款合并总额为5,394,423千元[38]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优先债券为6,788,971千元[38]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合并总额为29,459,491千元[38]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62772343千元[39]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负债为13844762千元[40]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权益为48927581千元[40]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59204750千元[41] - 2021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9721225千元,较2020年末的14212778千元有所下降[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