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公司收益约为1.5029亿港元,较2021年同期约110.1亿港元大幅减少约98.64%[5] - 2022年毛利约为2789万港元,较2021年约4.2883亿港元减少约4.0094亿港元或约93.50%[5] - 报告期内公司收益降至约1.5029亿港元(2021年约110.1亿港元),减少约98.64%[23] -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约3191万港元(2021年溢利约9430万港元)[24] - 报告期内经营成本约4020万港元(2021年约2.6797亿港元),减少约85.0%[25] - 报告期内融资成本约1330万港元,较同期约2470万港元减少约46.15%[26]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4924万港元(2021年约5568万港元),流动负债净额约1.9364亿港元(2021年流动资产净值约1.8832亿港元)[28]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4.55020888亿股,资本负债比率约163%(2021年约221%)[31]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聘用约159名雇员(2021年约171名),报告期员工成本(不含董事酬金)约1581万港元(2021年约4986万港元)[33] - 2022年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审核服务费用为1300千港元,2021年为1000千港元[94] - 2022年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其他非审核服务费用为250千港元,2021年为450千港元[94]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溢价为321,958千港元,累计亏损为542,392千港元;2021年12月31日股份溢价为321,958千港元,累计亏损为521,804千港元[134] - 集团于报告期间作出慈善及其他捐款约92,000港元(2021年:无)[137] -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概无可供分派予股东之储备[134]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能源贸易业务收益约为1.1695亿港元,2021年约为107亿港元[7] - 2022年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业务收益约为3334万港元,2021年约为2650万港元[8] - 2022年钻井服务业务无收益,2021年约为2599.4万港元[11] - 2022年报关服务业务无收益,2021年约为398万港元[15] 业务合作与项目进展 - 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已与国内13个城市/地区企业签约,引入至少236家企业入驻[8] - 2021年下半年公司与北京华烨签订提供63个油井钻井服务协议,合约金额超7.48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日未开展[10] - 公司将与大型国企合作,待油价平稳恢复能源贸易业务[18] - 数字贸易产业园运营业务已与13个城市及地区企业签约,引入至少236家企业入驻,计划运营30个产业园,引入超1000家企业[19] - 2022年7月公司就收购从事石油勘探开发业务公司订立谅解备忘录,目标公司持有内蒙古油页岩25年勘探开采权[20] - 2022年8月公司订立油砂矿勘探开发合作协议,为新疆油砂矿勘探注入初始成本约243万元人民币(约284万港元)[20] - 公司于2022年8月订立勘探开发协议,为新疆油砂矿勘探注入初始成本约243万元人民币(约284万港元)[37] - 塔城兴塔持有面积约39.37平方公里的新疆油砂矿勘探许可证,有效期自2020年8月11日起五年[38] - 2021年8月10日,宁夏德力恒与北京华烨订立惠安油井合同,为其提供63个油井钻井服务,总代价7.481717亿元人民币[45] - 韩金峰持有北京华烨64%实际权益,惠安油井合同构成公司关连交易[45] 公司股权与购股计划 - 公司持有山东瑞源60%股权,开展报关服务业务[14] - 公司新购股权计划于2019年9月16日采纳,2029年9月15日届满,报告日期可发行证券总数为8.067亿股,约占已发行股本18.11%[40][42] - 2022年1月1日及12月31日,新计划授权可授予购股期权数量为5025.174万份,可能发行股份数占报告期股份加权平均数约18.1%[42] - 2022年12月31日,董事林财火持有928,284,839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20.84%;董事袁红兵持有13,796,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0.31%[148] - 2022年12月31日,Qilu International、中泰新加坡、中泰国际均持有2,649,059,881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59.46%[151] - 2022年12月31日,Win Win、Zhongtai Innovation均持有1,821,053,11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40.88%[151] - 2022年12月31日,林爱华持有928,284,839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20.84%;陈金乐持有916,108,273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20.56%;东方金乐持有892,768,273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20.04%[151] - 2022年12月31日,牛光昌、香港德合均持有742,503,48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16.67%;崔宪国、Super Wise均持有355,39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7.98%[153] - 公司前购股计划于2015年6月25日到期,新购股计划于2019年9月16日采纳,将于2029年9月15日届满[164] - 2021年5月20日,公司按行使价每股0.15港元向5名承授人授出125,000,000份购股权[164] - 报告日期根据新计划可予发行的证券总数为806,7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8.11%[165]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董事袁紅兵先生持有的購股權數目為3700萬股,其他參與者(合資格僱員)持有的購股權總數為7.697億股,期內均無授出、行使、沒收、失效情況[167] 公司治理与合规 - 非执行董事陈运伟先生因其他承担未能出席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53] -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完全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规定标准[54] - 韩金峰先生于2022年3月11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主席,陈金乐先生于2022年3月11日辞任执行董事兼主席[56] - 公司符合企业管治守则中董事会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区分的规定[59] -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上市规则至少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至少有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规定[59] - 公司已安排保险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提供保障[60] - 公司通常须就定期董事会会议发出最少14天通知,主要议程文件通常于会前至少三天分发[61] - 报告期内股东周年大会举行1次,董事会会议举行4次,审核委员会会议举行2次,薪酬委员会会议举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举行1次[64] - 执行董事韩金峰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袁红兵出席股东周年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4次、薪酬委员会会议1次;林财火各会议出席次数均为0[64] - 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庆豪、麦天生、江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各1次,董事会会议各4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各2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各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各1次[64] - 公司设定目标在2024年年底前委任至少一名女性董事会成员[71] - 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成员组成,报告期内举行两次会议[75][79] - 薪酬委员会目前由两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报告期内举行一次会议[80][81] - 高级管理成员中年度薪酬在100万至150万港元的有1人[81] - 全体董事均以一年或三年任期获委任,最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一次[68] - 非执行董事陈运伟先生未出席2022年6月29日的股东周年大会[66] - 当时的董事会主席韩金峰先生因工作安排及赴港出行限制未出席报告期内的股东周年大会[66] - 报告期内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开展一次会议[67] - 董事会已成立审核、薪酬及提名三个委员会并界定职权范围[74] - 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董事会会视情况建议及宣派股息[73] - 提名委员会由两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22年3月11日韩金峰获委任为主席,陈金乐辞任主席[83]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84] - 任何一名或多名持有不少于公司缴足股本(附带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权)十分之一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须在提交请求书后2个月内举行[95] - 若董事会未能在请求书提交起计21日内召开会议,请求人可自行召开,公司须偿付合理开支[95] - 董事会负责制定及审阅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86] - 公司未设立内部审核部门,由董事会负责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已委聘外部独立专业顾问公司审核[89] - 董事负责编制公司各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确保按法定规定及适用会计准则编制并及时发布[92] - 董事确认未发现可能促使公司不会按持续基准经营的重大不明确因素,编制报表时继续采纳持续经营基准[93] - 公司秘书周晨先生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接受不少于15小时相关专业培训[101] - 公司股东于2022年6月29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新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102] - 报告期内公司为董事及高级职员安排了适当的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145] - 执行董事林财火、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庆豪及麦天生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符合资格及愿意膺选连任[146] 公司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五大客戶銷售佔本年度銷售約80%,向最大客戶銷售佔約56%[188] - 報告期間,向本集團五大供應商採購佔本年度總採購約97%,向最大供應商採購佔約67%[188] - 拥有公司股本5%以上之股东,概无于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中拥有权益[189] 可换股票据情况 - 2019年5月29日公司发行本金额为1.10952907亿港元的可换股票据,初始到期日为2020年7月17日,初始换股价为每股0.184港元[193] - 2020年7月16日换股价修订为0.134港元,到期日延长至2021年7月17日[193] - 2021年8月4日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7月17日[194] - 2023年3月20日汇总应计及未付利息和原本金总额为1.2329076456亿港元作为新本金,自2022年7月19日起利率修改为年利率8.00%,到期日延长至2025年7月17日[196] - 2022年12月31日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赎回2017年发行的票据及偿还银行贷款[197] 其他信息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48] - 2022年12月31日,无集团资产抵押作借贷抵押品(2021年12月31日:无)[4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无附属公司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50] - 董事会制定股东沟通政策,通过公司网站向股东及投资者提供资料[98] - 股东周年大会为董事会与股东进行建设性沟通提供重要契机[99] - 公司已审阅沟通政策并认为其有效[100] - 董事会未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2021年:无)[122] - 集团业务报告期详情及未来业务发展讨论载于年报第5页至第12页「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124] - 报告期业绩载于年报第53页至第58页综合财务报表[121] - 2022年12月31日有关公司附属公司详情载于年报第110页至第116页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123] - 集团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2[126] - 2022年12月31日估计不明朗因素主要来源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127] - 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银行借贷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140] - 林先生及其配偶在福建裕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福建裕華能源有限公司、福建裕華集團有限公司、廈門海之星航運有限公司分別間接持有90%及10%股權[172] - 2022年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公司认为集团将能够继续持续经营[191][192] - 报告期间及直至刊发年报前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维持上市规则规定之公众持股量[198] - 公司不知悉因股东持有证券可提供的税项宽免[199] - 集团最近五个财政年度之综合业绩及资产及负债之概要载于第154页[200]
金泰能源控股(02728) - 2022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