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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dian(QD) - 2021 Q4 - Annual Report
QDQudian(QD)2022-04-29 00:00

财务数据(2017 - 2021年整体) - 2017 - 2021年融资收入分别为36.42亿元、35.35亿元、35.10亿元、21.03亿元、12.55亿元[19] - 2017 - 2021年销售佣金费分别为7.97亿元、3.07亿元、3.57亿元、0.81亿元、0.35亿元[19] - 2017 - 2021年总营收分别为47.75亿元、76.92亿元、88.40亿元、36.88亿元、16.54亿元[19] - 2017 - 2021年总营收成本分别为8.81亿元、27.35亿元、9.02亿元、8.62亿元、2.99亿元[19] - 2017 - 2021年运营费用分别为15.24亿元、22.91亿元、41.98亿元、23.03亿元、5.15亿元[19] - 2017 - 2021年运营收入分别为24.21亿元、26.89亿元、38.49亿元、8.66亿元、9.23亿元[19] - 2017 - 2021年利息和投资净收入分别为0.25亿元、0.47亿元、0.24亿元、7.08亿元、1.29亿元[19] - 2017 - 2021年期间,公司净收入在2019年达到最高为32.64288亿元人民币,2021年降至5.85927亿元人民币[21] - 2017 - 2021年期间,销售和营销费用在2018年达到最高为564.1万元人民币,2021年降至172.7万元人民币[22] - 2017 - 2021年期间,研发费用在2017年为1931.6万元人民币,2021年降至393.4万元人民币[22] - 2017 - 2021年归属趣店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64亿元、24.91亿元、32.64亿元、9.59亿元、5.89亿元人民币[25] 2021年具体财务数据 - 2021年公司净收入为5.85927亿元人民币(9194.5万美元),归属于趣店股东的净收入为5.89074亿元人民币(9243.9万美元)[21] - 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为2.32元人民币(0.36美元),摊薄后每股收益为2.27元人民币(0.36美元)[21] - 2021年销售和营销费用为172.7万元人民币(27.1万美元),一般及行政费用为2968.4万元人民币(465.8万美元),研发费用为393.4万元人民币(61.7万美元)[22] - 2021年公司总资产为14.091125亿元人民币(2.211205亿美元),总负债为1.567586亿元人民币(245.988万美元)[22] - 2021年调整后归属于趣店股东的净收入为6.12372亿元人民币(9609.5万美元)[24] - 2021年公司其他综合损失为75.77万元人民币(11.89万美元),综合收入为5.7835亿元人民币(9075.6万美元)[21] - 2021年加权平均已发行A类和B类普通股基本股数为2.53438807亿股,摊薄股数为2.66292869亿股[21] - 2019 - 2021年集团VIEs的收入分别为80.50亿元、35.49亿元、16.01亿元人民币[27] - 2020 - 2021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15.38亿元、20.65亿元人民币[27] - 2020 - 2021年总资产分别为133.98亿元、140.91亿元人民币[27] - 2020 - 2021年总负债分别为14.88亿元、15.68亿元人民币[27] - 2021年,公司贷款业务和交易服务业务促成的交易总额为151.173亿人民币(23.722亿美元),其中4.808亿人民币(7540万美元)由机构资金合作伙伴提供资金[61] - 2021年信托促成的交易金额为144.593亿人民币(22.69亿美元),约占同期贷款业务促成交易总额的97.9%[6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新城有9.343亿元人民币(1.466亿美元)净资产,可承担高达90亿元人民币(14.123亿美元)担保和风险保证负债,公司申请将其注册资本减至1亿元人民币未获批[73] - 2021年融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75.9%,融资服务费减少或影响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76] - 2021年表外交易和机构资金合作伙伴资助的交易均占公司贷款业务交易总额的0.9%,公司或被认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79]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万利木电商平台库存达140万元人民币(20万美元),业务关停或致库存减值[85] - 公司于2021年1月推出万利木儿童俱乐部业务,目前正在大幅缩减,可能产生重大资产减记[85][86]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大白汽车业务的融资租赁应收款为3190万元(500万美元)[10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和审计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但存在局限性,若失效可能影响财务报表准确性和股价[132] VIE相关风险 - 公司通过与可变利益实体(VIE)及其股东签订一系列合同安排开展中国业务,但合同安排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13] - 若中国政府认为VIEs的合同安排不符合相关行业外资投资监管规定,公司可能面临严厉处罚[36] - 公司依赖与VIEs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开展业务,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若VIEs或其股东不履行义务,公司执行安排可能面临困难和成本[164] - 赣州趣店、厦门趣店于2017年成为VIEs,厦门微普佳于2018年成为VIEs,厦门趣加加于2019年成为VIEs,公司认为新VIEs的股权结构可提高行政效率,但无法保证能带来预期效益[164] - VIEs的股东可能与公司存在潜在利益冲突,且公司目前无解决此类冲突的安排,若无法解决可能依赖法律程序,导致业务中断和结果不确定[165][167] - 公司所有收入归因于VIEs,但未拥有VIEs多数股权,VIEs仅为会计目的与公司运营结果合并[164] - 若中国政府认为公司与可变利益实体(VIEs)的合同安排不符合相关行业外资投资监管限制,或法规及解释未来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严重处罚或被迫放弃相关业务权益[159] -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提供增值电信服务(VATS)的公司中股权不得超过50%,公司通过VIEs及其附属公司开展业务以符合法规[159] - 若公司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认定违法,可能失去对VIEs的控制,需修改结构,且无法保证不严重扰乱业务,还可能面临多种监管处罚[161] - 若中国税务机关认为公司与VIEs的合同安排非公平交易,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公司可能面临重大不利税务后果[162] 法律与监管风险 - 公司面临中国法律和运营风险,包括监管审批、反垄断、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等方面,可能影响业务和证券价值[14] -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可能影响公司在纽交所的上市资格,若PCAOB无法检查审计机构,公司ADS可能在2024年被禁止交易,若法律修订则可能在2023年被禁止交易[15] - 若公司被认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和最高五倍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64] - 2015年7月十家中国监管机构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银监会对中国在线消费金融业务的主要监管责任[67] -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两份通知,成立中央政府层面的两个专项工作组,协调监管在线金融公司和P2P平台业务[68] - 2016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颁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规则[68] - 2017年12月P2P网络借贷整治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网络借贷中介机构设立客户资金存管账户等[68] - 2018年12月在线金融风险整治办公室和P2P网络借贷整治办公室发布通知,推动现有P2P平台整改退出[68] - 2019年11月在线金融风险整治办公室和P2P网络借贷整治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6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P2P借贷平台已退出或完成业务转型,公司不从事P2P直接贷款促成业务[70] - 2017年3月,北京快乐时代收到整改通知,公司按要求进行改进并与北京整改办公室保持对话,截至年报日期未获最终批准[70] - 2017年4月,公司停止向P2P平台转移信贷提款,无法保证机构资金合作伙伴合规,否则公司业务将受重大不利影响[70] - 2017年4月,公司根据现金贷款通知重新评估和调整融资服务费,无法确保业务完全合规,可能面临禁令和处罚[72] - 2017年4月,公司调整信贷产品定价,确保年化费用率不超36%,认为非法放贷意见不会对业务产生重大影响[73][74] - 2020年12月最高法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超4倍LPR不受法律保护,若适用公司业务,盈利能力或受重大不利影响[77] - 公司可能需获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否则将受制裁并影响业务运营[91] - 中国法规对境外控股公司向境内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有限制,可能影响公司资金支持和业务扩张[92][93] - 法规要求在线金融机构隔离资产,但实施和适用范围不明确,公司目前未按规定操作,可能面临监管措施[137] - 公司实施多项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政策,但仍可能受相关活动影响声誉和财务状况[139] - 《2019年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未提及“实际控制”和“通过合同安排控制”,但未来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公司合同安排[172][173] - 公司业务主要在中国开展,中国政府政治和经济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74][175] -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且变化迅速,可能影响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77][178]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意见可能使公司未来面临额外合规要求[179][180] -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海外上市规则草案若实施,可能使公司面临额外合规要求,影响公司向海外投资者发售证券的能力[181] - 未按SAFE Circular 37完成外汇登记,公司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中国子公司可能面临罚款和法律制裁,还会限制注资和分红能力[183] - 公司中国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每年需将至少10%的净利润用于法定储备,直至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这限制了向股东分配资产的能力[187] - 若公司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需按25%的税率就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可能大幅降低盈利能力和现金流[188] - 非居民企业投资者获得的股息和转让ADS或A类普通股的收益,可能需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若公司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非中国居民个人投资者可能需按2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190] - 非中国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若无合理商业目的,可能被视为直接转让并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涉及中国机构的转让所得税率为25%,涉及不动产或股权投资的税率为10%[191][193] - 公司在涉及中国应税资产的交易中,可能面临申报义务或纳税义务,以及代扣代缴义务,可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93] - 公司董事、高管和员工等中国居民参与股权激励计划,需按规定完成外汇登记,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和法律制裁,还会限制支付和分红能力[185] - 公司面临监管不确定性,可能限制其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和员工采用额外股权激励计划的能力[185] - 中国并购法规使外国投资者收购程序更复杂,或影响公司业务扩张和市场份额维持[198][200] - 《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增加雇主解雇员工成本,或对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01] - 公司审计师未接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检查,投资者无法受益于该检查[202] - PCAOB与中国相关部门有合作框架,但仍未实现对中国审计机构的联合检查[203][204] - 若PCAOB无法检查中国审计机构,公司美国存托股票(ADS)将于2024年被禁止交易,若法律修订则可能在2023年被禁止交易[205] - 公司预计在提交20 - F年度报告后不久被列入SEC的“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确定的发行人最终名单”,若连续三年在名单上,将面临从纽交所退市风险;若《加速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生效,连续非检查年数从三年减至两年,公司股份和美国存托股票可能在2023年被禁止在美国交易并从纽交所退市[206] - 若SEC对“四大”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采取额外补救措施,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按《证券交易法》要求提交未来财务报表[207][209] - 若SEC重启行政程序,在美国有重大中国业务的上市公司可能难以聘请中国业务的审计师,导致财务报表不符合《证券交易法》要求,可能引发公司美国存托股票从纽交所退市或从SEC注销登记[209] - 美国当局对公司、董事、高管等采取行动的能力可能受限,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与美国国内公司投资者相同的保护[210] - 中国政府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包括《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公司需遵守相关规定[213] 业务运营风险 - 公司大幅缩减信贷业务,未来可能终止该业务[33] - 公司开展即食餐业务经验有限,初期可能亏损[33] - 若公司专有信用评估模型和风险管理系统失效,将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4] - 公司大幅缩减信贷业务,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收入环比下降,二季度交易总额和相关收入将进一步减少,未来可能关停该业务[40] - 2022年3月公司推出即烹餐食业务“QD Food”,初期可能亏损,需投入营销费用和资本支出以扩大用户群和建立设施[41][42] - 公司在探索其他创新消费产品和服务,同时正在关停预算汽车融资业务和万利木电商平台,大幅缩减万利木儿童俱乐部业务[43] - 2020年6月公司以1亿美元购买寺库10204082股A类普通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持股约28.9%,是其最大股东,2020年和2021年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