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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dd(DUO) - 2020 Q4 - Annual Report
DUOFangdd(DUO)2021-03-31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6 - 2020年公司营收分别为1475758千元人民币、1798521千元人民币、2282216千元人民币、3599436千元人民币、2451287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375676千美元[17] - 2016 - 2020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 332066千元人民币、649千元人民币、104026千元人民币、 - 510387千元人民币、 - 221375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 - 33929千美元[17] - 2019年公司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为745873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102750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15747千美元[21] - 2016 - 2020年公司调整后运营利润分别为 - 363853千元人民币、 - 4864千元人民币、69375千元人民币、209116千元人民币、 - 123270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 - 18892千美元[17] - 2016 - 2020年公司调整后净利润分别为 - 332066千元人民币、649千元人民币、104026千元人民币、235486千元人民币、 - 118625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 - 18182千美元[17] - 截至2016 - 2020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1022750千元人民币、573690千元人民币、443586千元人民币、1103747千元人民币、843448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129264千美元[22] - 截至2016 - 2020年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881612千元人民币、2843944千元人民币、2879284千元人民币、4372125千元人民币、4047952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620377千美元[22] - 截至2016 - 2020年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090057千元人民币、2090508千元人民币、2003430千元人民币、2783070千元人民币、2581954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395702千美元[22] - 截至2016 - 2020年公司总权益分别为 - 1486491千元人民币、 - 1603643千元人民币、 - 1867290千元人民币、1589055千元人民币、1465998千元人民币,2020年为224675千美元[23] - 2018 - 2020年总营收从23亿元人民币增长至36亿元人民币后降至25亿元人民币(3.757亿美元)[28,37] - 2016 - 2020年经营活动净现金分别为-177,286元、-674,426元、129,478元、118,511元、-324,995元[25] - 2016 - 2020年投资活动净现金分别为-194,911元、212,127元、-349,859元、-151,809元、5,848元[25] - 2016 - 2020年融资活动净现金分别为-2,407元、663,100元、-268,100元、593,436元、-46,557元[25] - 2018年公司净利润为1.04亿元人民币,2019年净亏损5.104亿元人民币,2020年净亏损2.214亿元人民币(3390万美元)[61] - 公司应收账款从2018年12月31日的14亿元人民币增至2019年12月31日的22亿元人民币,2020年12月31日增至23亿元人民币(3.452亿美元)[63][6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4.434亿元人民币(6800万美元)的短期银行借款[65] - 2018 - 2020年公司分别收到政府补助880万元、2240万元、2290万元(350万美元),补助可能增减或取消,影响财务状况[114] 财务指标调整说明 - 公司通过排除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来呈现调整后运营利润和调整后净利润,以补充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指标[18] 公司经营风险 - 公司经营历史有限,难以评估未来前景和预测经营结果[27,28] - 公司业务受COVID - 19疫情、市场竞争、中国房地产市场波动及政府政策影响[28,31,32,35,37] - 公司面临与现有和新行业参与者的竞争,可能导致市场份额下降和收入减少[40,42,43] - 若无法提供全面、真实、准确和最新的房产列表,业务和财务状况将受不利影响[43,44] - 公司业务严重依赖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数量,若无法吸引和留住他们,业务和经营结果将受损[45,47] - 公司还面临其他健康疫情和自然灾害风险,可能扰乱运营并影响业务和财务状况[38,39] - 公司销售和营销费用因广告和营销计划及季节性因素季度波动,可能需投入更多资源吸引房源和提升品牌,影响盈利能力[48] - 公司依赖少数房地产开发商,若合作终止或减少且未能拓展新开发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重大不利影响[49] - 公司开展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引入的举措可能不成功,限制未来增长[59] - 公司面临人才竞争,招聘和留住高技能员工存在困难,可能需提供更高薪酬和福利[70] - 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对未来成功至关重要,若成员流失可能阻碍业务管理和增长战略实施[71] - 公司依赖互联网搜索引擎、微信等社交媒体引流,若排名下降或平台政策变化,业务将受影响[74][75] - 公司平台和内部系统依赖的软件可能存在未检测到的错误,影响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76] -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面临风险,可能遭受侵权指控,产生法律费用并扰乱业务[77][79] - 公司数据隐私保护若不遵守法律法规,可能损害声誉,影响业务和运营结果[81] - 公司提供房地产金融服务,若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且相关法规解读和应用存在不确定性[94] - 公司依赖中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电信网络,若出现中断或故障,可能影响业务运营和收入[100][101] - 公司多数办公室为租赁,若无法续租或租赁方无合法产权,可能需搬迁,未注册租赁协议可能面临1000 - 10000元罚款[106][107] - 战略投资、收购或新业务举措可能分散管理层注意力,带来整合风险,影响业务管理[108] - 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若无法转嫁成本,将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且劳动法规监管趋严,违规可能受罚[110][111] - 公司使用派遣工,若超过总劳动力10%,可能被责令整改并罚款[112]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可能导致财务结果报告不准确,影响投资者信心[115] - 公司作为美国上市公司,需遵守美国证券法规,停止作为新兴成长公司后,需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116] - 公司房地产市场业务可能因未获授权发布信息、内容虚假等面临法律责任和声誉损害[9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效,存在一个“重大缺陷”[117] - 公司过去曾面临法律诉讼,未来可能继续面临,不利结果会对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21] - 公司目前未参与重大法律或行政诉讼,但未来可能面临各类相关诉讼及政府部门询问[122] - 中国保险行业发展早期,公司在中国运营无业务中断保险或诉讼保险,业务中断等情况会导致成本增加和运营受扰[126] VIE相关风险及情况 - 公司VIE目前由易端持股31.95%、李健成持股19.75%、曾曦持股16.87%、张伟持股9.0%、周莉持股8.87%、黄晶晶持股8.0%、潘娇蓉持股2.66%、白文涛持股2.0%、卢莹持股0.9%[137] - 若中国政府认为公司与VIE的合同安排不符合外资投资限制或相关法规变化,公司可能受重罚或被迫放弃相关业务权益[127] - 公司通过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开展业务,但这些安排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134] - VIE股东可能与公司存在潜在利益冲突,若他们违反合同安排,会对公司控制VIE和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36] - 公司目前无解决股东与公司潜在利益冲突的安排,若无法解决冲突需依靠法律程序,可能导致业务中断和结果不确定[138] - 若VIE或其股东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39] - 关联方交易可能在交易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十年内接受中国税务机关审计或质疑[144] - 若被认定未按公平交易原则签订协议,公司可变利益实体(VIE)可能面临转让定价调整,增加税收负债[144] - 若VIE股东拒绝转让股权或恶意行事,公司可能需采取法律行动以执行合同安排[140] - 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中国属外商投资企业,按现行法律不能持有ICP许可证,由VIE持有[148] - 若VIE破产、清算或股东违约处置资产,公司可能无法继续部分或全部业务[148] 特定业务财务数据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房地产开发商定金余额达3.979亿元人民币,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结算并退还[53] - 截至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最大损失敞口分别为9.587亿元人民币、11亿元人民币和7.962亿元人民币(1.22亿美元)[53] - 2019年和2020年签订的部分三方协议设有退出机制,退出违约金不超过协议房产交易价格或退出日未售房产交易价格的10%[53] 股份激励相关 - 2018年股份激励计划修订后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总数为3.5651466亿股普通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授予并流通的购买股份数为9038.1488万股普通股[72] - 2020年,公司因2018年计划授予的奖励产生了1.028亿元人民币(1570万美元)的股份支付费用[73] 法规及监管相关 - 公司需在营业执照颁发后30天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7] - 公司子公司的小额贷款业务需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检查,监管部门可要求整改、撤销运营批准或责令停止业务[88] - 2019年3月15日颁布的《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其解释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现有架构和运营[150] - 未经批准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实体,可能面临罚款5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76,628至153,257美元)等处罚[157] - 中国政府对互联网信息传播进行监管和审查,违规可能导致网站和应用关闭及承担法律责任[160] - 若平台内容被中国监管部门认定不当,公司可能面临责任和处罚,甚至导致在线业务暂时中断或完全关闭[162] - 中国法律体系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限制公司执行合同安排的能力[141] - 公司印章若保管不善或被非法使用,可能严重损害相关实体的公司治理[146] 税收相关 - 房多多网络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163] -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向非居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国务院将该税率降至10%;若香港居民企业在取得股息前12个月内一直持有中国公司25%以上股权,股息预提税可降至5%[165] - 若公司开曼群岛控股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需从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支付的股息中代扣10%的税;非居民企业股东出售ADS或普通股的收益可能需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非中国个人股东的股息和转让收益可能需按2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169] - 若公司无法继续享受当前的税收优惠待遇,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不利影响[162][163] - 中国政府可能修订税收法律法规,实施更严格的税收要求或提高税率,这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70] - 2015年2月SAT发布第7号公告,将税收管辖权扩展到涉及通过离岸转让外国中间控股公司转让其他应税资产的交易;2017年10月SAT发布第3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实践和程序[183]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除公开市场买卖的股份或美国存托股份转让外,所得收益可能需缴纳10%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受让方有代扣代缴义务[183] 外汇及投资相关法规 - 自2010年6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2016年第四季度,在美元飙升和中国资本持续外流的背景下,人民币大幅贬值[173] - 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37号文,要求中国居民就其直接或间接境外投资活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176] - 若中国居民股东未按37号文及后续实施细则进行登记或更新登记,其在中国的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向特殊目的公司分配利润,特殊目的公司也可能被禁止向其在中国的子公司追加资本[177] - 公司可能无法知晓所有中国居民受益所有人的身份,不能保证他们会遵守37号文及后续实施细则,若未及时登记或修改外汇登记,可能使受益所有人或中国子公司面临罚款和法律制裁[178] - 公司外汇活动可能面临更严格审查和批准流程,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无法确保遵守所有外汇和对外投资相关法规[179] - 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受法规限制,可能延迟或阻止公司向中国运营子公司贷款或追加资本[180] - 2015年3月30日SAFE颁布第19号通知,6月1日生效;2016年6月9日SAFE颁布第16号通知,修订第19号通知部分条款;2019年10月23日SAFE发布通知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181] - 公司依赖中国子公司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满足现金和融资需求,子公司支付能力受限将对公司投资、收购、分红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83] - 中国子公司需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法定储备,不可作为现金股息分配,且债务工具可能限制其向公司支付股息或其他款项的能力[184] - 中国公民参与海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票期权计划需按规定向SAFE登记并完成相关程序,公司及相关员工需遵守规定,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和法律制裁[186] - 《并购规则》等法规为外国投资者收购中国公司设定复杂程序,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