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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601606) - 2019 Q4 - 年度财报
601606长城军工(601606)2020-04-28 00:00

财务数据与业绩 - 2019年营业收入为1,498,764,959.65元,同比增长4.7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29,383.53元,同比增长2.4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1.92%,主要由于管理费用增加2,019.13万元和研发费用增加1,126.83万元[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95.98%,主要由于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及应付项目增加[24] - 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同比下降6.67%[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5%,同比减少0.72个百分点[21] - 2019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27,610,210.61元,占全年收入的48.55%[25] - 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8,607,457.44元[26] -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49,876.50万元,同比增长4.77%[55][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2.94万元,同比增长2.48%[55][66] - 公司研发费用为90,804,541.38元,同比增长14.17%[67]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7,646,350.90元,同比增长595.88%[67] - 公司全年新签合同3.54亿元,其中桥梁锚具3.02亿元,轨道扣件0.52亿元[62] - 公司应收账款压减9693万元,带息负债下降8832万元,资产负债率减少1.56个百分点[63] - 公司2019年现金分红数额为30,417,592.8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29%[156] - 公司2018年现金分红数额为30,417,592.8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03%[156] - 公司2017年现金分红数额为12,000,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40%[156] 利润分配与分红政策 - 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72,422.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2元人民币,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417,592.80元[4]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2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4] - 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45][1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45][1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145][1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45][150] - 公司四家军品子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49] - 公司持股神剑科技96.8%,可以通过行使股东权力决定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152] - 公司未来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盈余公积金及分配股利后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包括资产购买、兼并与重组、科研实力提升等[153] 公司基本信息与治理 - 公司股票简况为A股,股票代码60160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长城军工[1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99号,办公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63号[14]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由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告由公司负责人王本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芸声明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持续督导机构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为2018年8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19]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审计机构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赵权、胡洋洋[16]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为张兆忠,证券事务代表为侯峻,联系方式为0551-64687915[14]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证券部[14] - 公司属于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41[98] - 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分类代码为3399[98] - 公司军工产品直接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主管部门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99] - 国防科工局对军工科研生产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99] - 公司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103] - 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提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106] - 2011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总装备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107] - 2016年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要求军民融合发展[107] 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军品业务和民品业务,军品业务主要包括迫击炮弹系列、光电对抗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4] - 公司下属四家军品子公司均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自主进行采购和销售[35]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海、陆、空、火箭军,部分产品已拓展公安、武警部队[48] - 公司掌握迫击炮弹、单兵火箭、机械引信、子弹药、火工品等核心技术[45] - 公司成立长城军工研究院,组织开展重点武器系统项目的竞标、研发和项目管理[39] - 公司民品科研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与铁科院、交通规划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协议[42] - 公司军品外贸客户为设立在境内的军贸公司,产品通过军贸公司对外出口[38] - 公司承担主要军品科研项目16项,其中6个项目通过设计定型或状态鉴定[57] - 公司完成7项民品新产品开发,3项工艺改进,其中2项产品通过安徽省新产品鉴定[60] - 军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8.97%,营业收入为1,004,450,080.89元,同比增长5.80%[70] - 民品收入为451,918,180.24元,同比增长5.47%,毛利率增加3.68个百分点[70] - 迫击炮弹、光电对抗系列营业收入为422,860,846.20元,同比增长15.73%,毛利率减少2.09个百分点[70] - 单兵火箭系列营业收入为373,505,339.44元,同比增长14.15%,毛利率减少3.04个百分点[73] - 预应力锚具营业收入为306,532,216.87元,同比增长22.28%,毛利率增加5.78个百分点[73] - 省内营业收入为101,660,712.55元,同比增长5.41%,毛利率减少0.56个百分点[73] - 省外营业收入为1,354,707,548.58元,同比增长5.72%,毛利率减少0.35个百分点[73] - 预应力锚具生产量为1,581.52万孔,同比增长21.75%,销售量为1,606.29万孔,同比增长33.01%[73] - 铸件生产量为8,117.91吨,同比增长24.07%,销售量为8,487.16吨,同比增长24.13%[73] - 汽车空调压缩机生产量为55,697台,同比下降23.33%,销售量为53,849台,同比下降26.05%[73]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08,947.9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2.71%[82]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35,783.5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5.20%[82] - 公司研发费用为9,080.45万元,同比增长14.17%,占营业收入的6.06%[82][85]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764.64万元,同比增长595.88%[89]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28.40万元,同比增长351.27%[89]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89.70万元,同比下降143.46%[89]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172.65万元,同比增长100.00%[93] - 公司短期借款为27,000.00万元,同比下降27.90%[93] - 公司应付票据为21,191.98万元,同比增长119.88%[93] - 公司长期借款为5,713.53万元,同比增长39.51%[93] - 子公司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受限金额为480,483.58元[97] - 子公司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受限金额为306,216.20元[97] - 国内军工行业弹药领域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新竞争者加入的可能性较小,行业内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新产品能否立项研制[118] - 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综合指标优异、效费比高、质量优良等竞争优势,主要目标市场是南亚、东南亚、非洲、中东和南美洲国家[119] - 预应力锚具行业中金星预应力是唯一一家具有军工背景的国有企业,行业地位处于全国前列[120] - 国内装备总需求稳中有升,常规装备需求逐步减少,制导化、远程化、信息化等新型装备需求显著提升[123] - 预应力锚具生产厂家预计20家将取得QCR认证,轨道扣件业务准入门槛抬高[124] - 公司将继续坚持“保持军品领先地位,做强军品;开拓民品发展空间,做大民品”的发展战略[125] - 2020年公司计划加快创新驱动步伐,全年力争5个军品项目通过设计定型,完成10项民品新产品开发[127][129] - 公司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推动军民品技术转换、成果转化、资源共享[130] - 公司军品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交付[138] - 公司面临政策风险,军品业务受军方采购时间、采购模式、定价制度等影响[134] - 公司面临财务风险,应收账款催收问题是现金流管理的重中之重[135] - 公司军品业务正从陆军传统装备向多军兵种、智能化高新产品发展过渡[137] - 公司持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但仍存在安全生产风险[139] 子公司与关联公司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总资产103,289.28万元,净资产66,640.06万元,营业收入53,825.88万元,净利润3,548.35万元[114] -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总资产103,557.75万元,净资产51,531.36万元,营业收入18,451.71万元,净利润-1,393.39万元[114] - 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总资产91,767.13万元,净资产45,390.04万元,营业收入48,110.38万元,净利润3,214.69万元[114] - 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总资产62,519.39万元,净资产49,458.78万元,营业收入38,059.30万元,净利润4,702.21万元[114] -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总资产39,468.31万元,净资产16,069.70万元,营业收入31,068.28万元,净利润784.20万元[114] - 公司与安徽芯核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销售商品实际金额为6,753,370.04元,低于预计金额9,600,000.00元[197] - 公司与安徽芯核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接受服务实际金额为1,575,000.00元,低于预计金额2,145,000.00元[197] - 公司与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租赁实际金额为2,550,097.44元,低于预计金额4,000,000.00元[197] - 公司与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购买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440,001.49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04%[198] - 公司与安徽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0.00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198] - 公司与安徽新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购买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79,203.54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4.57%[198] 财务与资产状况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10,172.65万元,较年初增长100%[44] - 公司在建工程年末余额18,944.73万元,较年初增长29.22%[44] -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3,736.07万元,较年初增长37.60%[44] - 公司拥有授权专利共189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69项[50] - 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30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项[50] - 公司2019年度实际完成在建工程投入6,297.72万元,主要包括红星机电新火工区4,562.42万元,技改、安改等项目投资406.46万元,东风机电新火工区投资356.27万元,新机加区投资789.27万元,神剑科技新机加区投资134.62万元,新火工区投资48.67万元[111] - 公司持有徽商银行24,048股,市值61,609.31元[112] -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分类进行调整,取消原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37] -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减少100,343,252.62元,应收款项融资增加100,343,252.62元[189] - 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71,763.56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71,763.56元[189] - 公司根据财务报表格式要求,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增加100,343,252.62元,应收账款增加750,579,010.52元[189] - 公司2019年度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6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0,000元[190] - 公司预计2019年年度接受安徽东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厂区后勤综合服务,预计金额为40万元[196]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1] - 公司股东湖南高新创投、国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5] - 公司股东华融资产、长城资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66] -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的稳定股价预案,包括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和回购义务[171] - 控股股东在触发增持义务后10个交易日内需公告增持计划,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171] - 公司董事会在控股股东未公告增持计划后20个交易日内需公告股份回购计划,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17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董事会未公告回购计划后30个交易日内需无条件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20%[172] - 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72] -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增持或回购义务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规定[17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交股份回购计划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5] - 控股股东如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公司可截留其现金分红用于股份回购计划[17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公司可截留其工资薪酬的20%用于增持[176] - 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需保持在50%以上以稳定股价[177] - 军工集团承诺全额补偿长城军工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遭受的损失[17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80] - 军工集团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并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