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 公司未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 -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各类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5] 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 - 公司未进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4]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每10股送红股数、派息数和转增数均为0[50] 资金占用与担保 - 公司未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5] - 公司未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5] - 公司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情况[110] - 公司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杭州市庆春路137号[1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物产环能,股票代码为603071[10]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包括《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1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19.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6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20%[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9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改善[11] - 公司总资产为1111.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2%[1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6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7%[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34%,同比下降0.99个百分点[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成本为206.45亿元,同比下降22.77%[2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5704.61万元,同比增加7.62%[2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新增授权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2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为12.21亿元,同比增长62.40%[3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短期借款为9.37亿元,同比增长88.06%[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应付票据为9.98亿元,同比增长143.88%[3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同负债为13.59亿元,同比下降43.80%[3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在建工程为3.67亿元,同比下降56.87%[32] 业务与市场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行业[16][17] - 公司积极布局煤炭贸易、园区供能以及新能源业务,助力上下游客户实现高质量发展[16] - 公司深耕能源行业多年,紧扣国家战略需求,为国家建设现代能源体系贡献力量[16] - 公司销售煤炭2,483.70万吨、供应蒸汽381.61万吨、总供电量59,351.62万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348.53万千瓦时,生物质发电18,183.53万千瓦时,生物质发电较去年同期增长93.48%)、压缩空气133,348.00万m³、处置污泥33.70万吨[18] - 公司通过多能互补多能联供技术,梯级利用能量,为客户提供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等产品,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18] - 公司积极开拓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等业务,谋划布局产业转型和绿色高效发展道路[18] - 公司持续优化业务模式,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集购分销、场地交货、定制化业务、联储共销、现期结合以及物流集成”等产业链全覆盖式服务[19] - 公司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和绿色高效发展道路,聚焦园区储能、光伏、智慧能源等产业积极开发项目标的[20] 研发与技术 - 公司有效专利189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22] - 公司通过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水平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进行研发项目成果转化[22] - 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技术优势明显,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22] 环保与排放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嘉爱斯热电、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物产金义、物产山鹰热电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51] - 新嘉爱斯热电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201吨、二氧化硫57.6吨、颗粒物17吨、化学需氧量4.3吨、氨氮0.032吨[51] - 浦江热电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10.476吨、二氧化硫4.503吨、颗粒物0.7697吨、化学需氧量0.634吨、氨氮0.03吨[52] - 桐乡泰爱斯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42.86吨、二氧化硫24.09吨、颗粒物1.57吨、化学需氧量4.248吨、氨氮0.043吨[52] - 秀舟热电实际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25.2045吨、二氧化硫10.4663吨、颗粒物2.5941吨、化学需氧量6.93吨、氨氮0.06吨[52] - 物产金义实际排放浓度:氮氧化物22.3 mg/m³,二氧化硫1.68 mg/m³,颗粒物0.99 mg/m³,pH值7.98,化学需氧量8.9096 mg/L,氨氮0.2227 mg/L[53] - 物产山鹰热电实际排放浓度:氮氧化物23.56 mg/m³,二氧化硫6.12 mg/m³,颗粒物0.76 mg/m³,pH值7.9,化学需氧量≤30 mg/L,氨氮≤1 mg/L[53] - 物产金义实际排放总量:氮氧化物14.05 t/a,二氧化硫1.16 t/a,颗粒物0.59 t/a,化学需氧量3.96 t/a,氨氮0.069 t/a[53] - 物产山鹰热电实际排放总量:氮氧化物6.868 t/a,二氧化硫1.967 t/a,颗粒物0.978 t/a[53] - 新嘉爱斯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浦江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桐乡泰爱斯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秀舟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物产金义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物产山鹰热电脱硫塔处理后SO₂排放浓度≤35 mg/m³,脱硝系统处理后NOₓ排放浓度≤50 mg/m³,电除尘系统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 mg/m³[54] - 公司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光伏/生物质/污泥)及减碳技术(锅炉余热回收),共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34.47万吨[62] 关联交易与承诺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购买产品、商品及服务的实际发生金额为5.37亿元,占预计金额的35.35%[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的实际发生金额为2035.24万元,占预计金额的3.99%[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的实际发生金额为298.74万元,占预计金额的58.46%[1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与关联方的总关联交易金额为5.61亿元[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111] - 公司报告期内无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11]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4]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5] - 交通集团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7]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物产环能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8]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杭州持瑞等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物产环能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9]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70] - 公司承诺将遵守和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72]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73] - 公司承诺将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75] - 公司承诺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经营业绩[75] - 公司承诺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75]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77]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7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0] - 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价加算同期存款利息[81]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公司回购股份时投赞成票[83] - 中信证券承诺,若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84] - 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8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7] - 万邦评估承诺,若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88] - 公司确保物产环能为其下属唯一能源环保综合服务业务平台,从事煤炭流通、热电联产、清洁能源等业务[89] - 公司承诺不会从事与物产环能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89] - 公司承诺将避免和减少与物产环能的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92] - 公司承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物产环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89] - 公司承诺在物产中大作为控股股东期间,不会从事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现有主营业务[90] - 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91] - 公司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94] - 公司承诺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95] - 公司承诺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等安排[96]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鹏、杭州持欣、杭州持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输送安排[97]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99] -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100]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101]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承诺未履行时将采取赔偿措施[103]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鹏、杭州持欣、杭州持鹤承诺未履行时将采取赔偿措施[104] 子公司与投资 - 新嘉爱斯公司总资产为1,477,604,587.89元,营业总收入为717,278,177.53元,净利润为130,714,095.19元[47] - 桐乡泰爱斯公司总资产为1,116,328,496.09元,营业总收入为408,057,494.36元,净利润为71,753,831.75元[47] - 山煤物产公司总资产为116,357,817.58元,营业总收入为555,662,466.46元,净利润为1,004,494.19元[47]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08,434,673.88元,营业总收入为46,212,595.55元,净利润为8,060,623.74元[47]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8,809,324.20元,营业总收入为1,719,023,044.33元,净利润为-51,210,403.49元[47] - 公司煤炭流通和热电联产业务经营状况受到煤炭行情波动影响较大,未来市场仍然充满变数[47] - 公司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新能源项目投资布局,聚焦开拓园区储能、分布式光伏业务等新能源业务[48] 股东与股权 - 公司股东总数为27,006户,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持股比例为54.12%[117] -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27,642,310股,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6,400,000股[118]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物产国际、物产金属为一致行动人,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鹤、杭州持鹏和杭州持欣为员工持股平台,为一致行动人[119] 资产与负债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469,923,033.09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87,874,531.11元有所下降[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1,220,978,481.46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751,840,179.75元大幅增加[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存货为2,791,518,897.5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952,426,367.46元有所减少[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流动资产合计为6,385,272,728.9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785,518,523.36元有所下降[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732,613,452.6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678,988,411.04元略有增加[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总计为11,117,886,181.61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1,464,506,934.40元有所下降[123]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流动负债合计为5,413,795,546.57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888,342,164.17元有所减少[124]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负债合计为5,572,521,117.6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043,568,745.09元有所下降[124]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545,365,063.9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420,938,189.31元有所增加[125]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9亿元,同比改善显著[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亿元,同比改善50.2%[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57.67万元,同比由正转负[1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14亿元,同比下降24.1%[13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5.14亿元,同比下降21.3%[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26.01亿元,同比下降23.4%[13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86
物产环能(603071) - 2023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