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发行情况 - 2022年2月25日公司共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3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60亿元,净额约为23.45亿元[1] 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及未使用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约17.1781亿元募集资金净额,未使用约6.2696亿元[2] - 登封项目建议使用募集资金净额4亿元,2022年使用3.013712亿元,未使用0.986288亿元[3] - 恩施项目建议使用4.4亿元,2022年使用2.24723亿元,未使用2.15277亿元,预计2022年9月投入运营[3] - 朔州项目建议使用4.8亿元,2022年使用3.175943亿元,未使用1.624057亿元,预计2023年3月投入运营[3][4] - 武汉二期及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建议使用3.2亿元,2022年使用1.693553亿元,未使用1.506447亿元,预计2023年6月投入运营[3][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建议使用5.7亿元,2022年使用5.547664亿元,未使用0元[3] 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未使用情况及重新分配决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使用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3203亿元,公司董事会决议重新分配[5] 2023年6月30日各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登封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0元,恩施项目未使用7496.92万元,朔州项目未使用1.924696亿元,武汉二期项目未使用5609.33万元,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未使用1.08499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未使用0元[6] 2023年6月30日项目预计节省募集资金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恩施项目预计节省募集资金约4134万元,朔州项目预计节省约9678万元,总计约1.3812亿元[7] 募集资金重新分配方案 - 公司拟将恩施及朔州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1.3812亿元分配给武汉二期及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8] - 预计约1.0184亿元用于武汉二期项目[8] - 预计约3628万元用于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8] 项目运营情况 -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和武汉二期项目分别于2023年5月和6月投入运营[8] 募集资金重新分配说明 - 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及武汉二期项目的资本支出[8] - 本次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是合理调整,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8] - 董事会认为重新分配未使用募集资金净额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最佳利益[8] - 此次改变不会对集团现有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8] - 除上述改变外,募集资金净额用途无其他改变[8]
绿色动力环保(01330) - 2023 - 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