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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中国(01417) - 2022 - 年度业绩
01417浦江中国(01417)2023-03-31 22:20

财务数据对比 - 2022年收益为917,570千元人民币,2021年为885,539千元人民币[1] - 2022年毛利为129,987千元人民币,2021年为126,587千元人民币[1] - 2022年除税前溢利为31,832千元人民币,2021年为70,718千元人民币[1] - 2022年年内溢利为24,763千元人民币,2021年为52,987千元人民币[1] - 2022年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为0.03元人民币,2021年为0.10元人民币[2] - 2022年非流动资产总值为434,402千元人民币,2021年为457,904千元人民币[4] - 2022年流动资产总值为582,283千元人民币,2021年为492,769千元人民币[4] - 2022年流动负债总值为459,750千元人民币,2021年为388,683千元人民币[4] - 2022年资产净额为369,480千元人民币,2021年为359,860千元人民币[5] - 2022年总收益为917,570千元,2021年为885,539千元,同比增长3.62%[40] - 2022年除税前溢利为31,832千元,2021年为70,718千元,同比下降54.99%[45] - 2022年利息开支为13,676千元,2021年为4,988千元,同比增长174.18%[44] - 2022年所得税开支为7,069千元,2021年为17,731千元,同比下降60.13%[44] - 2022年建议末期股息为3,545千元,2021年为11,513千元,同比下降69.21%[46] - 2022年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收入为644,227千元,2021年为612,757千元,同比增长5.13%[40] - 2022年城镇环卫服务收入为264,437千元,2021年为270,313千元,同比下降2.17%[40] - 2022年来自投资性房地产的转租服务所得租金收入总额为7,145千元,2021年为1,120千元,同比增长537.95%[40] - 2022年预期一年内确认为收益的金额为566,302千元,2021年为663,825千元,同比下降14.69%[42] - 2022年预期超过一年确认为收益的金额为615,705千元,2021年为384,602千元,同比增长60.09%[42] - 2022年母公司普通权益所有人应占溢利为12,525千元,2021年为38,590千元;2022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0.03元,2021年为0.10元[48] - 2022年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净值为39,931千元,2021年为37,351千元[48][49] - 2022年商誉成本及账面净值为25,901千元,与2021年持平[50] - 2022年计算现金产出单元使用价值的税前折扣率为19.1%,与2021年持平;最终增长率为2.3%,2021年为2.5%[51] - 2022年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37,048千元,2021年为43,938千元[57] - 2022年贸易应收款项为259,315千元,减值后为250,719千元;2021年贸易应收款项为196,410千元,减值后为190,265千元[58] - 2022年贸易应收款项中应收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款项为2,121,000元,2021年为2,015,000元;2022年应收联营企业款项为76,000元,2021年为340,000元[59] - 2022年末贸易应收款项1年内账龄金额为243,322千元,1 - 2年为6,752千元,2 - 3年为645千元[60] - 2022年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年初为6,145千元,年末为8,596千元;2021年年初为6,935千元,年末为6,145千元[60] - 2022年账面净值约为12,586,000元的汽车已抵押作其他借款担保,2021年为13,592,000元[49] - 2022年贸易应收款项账面总值259,315千元,预期信贷亏损8,596千元,2021年分别为196,410千元和6,145千元[62] - 2022年贸易应付款项为132,227千元,2021年为116,773千元[63] - 2022年城镇化率达65.22%,城镇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49,283元,2021年分别为19.4%和47,412元[65][66] - 2022年总收益917,570千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占70.4%,城镇环卫服务占28.8%,投资性房地产转租服务占0.8%[71][72] - 2022年来自物业管理服务收益645,988千元,其中商业综合体及办公大楼占67.0%,公众物业占18.4%,住宅物业占11.1%,其他占3.5%[73] - 2022年来自城镇环卫服务收益264,437千元,其中福建占65.2%,四川占30.4%,其他占4.4%[73] - 2022年公司收益约9.176亿人民币,较2021年的约8.855亿人民币增加约3.6%,主要源于物业管理服务和投资性房地产转租服务收入增加,部分被环境卫生服务收益减少抵消[79] - 2022年提供服务成本约7.876亿人民币,较2021年的约7.59亿人民币增加约3.8%,主要因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增加及增聘人才和培训员工[80] - 2022年毛利约1.3亿人民币,较2021年的约1.266亿人民币增加约2.7%,毛利率约14.2%,与2021年的约14.3%基本稳定[81] - 2022年纯利约2480万人民币,较2021年的约5300万人民币减少约53.2%,纯利率由2021年的6.0%减至2022年的2.7%[89] - 贸易应收款项由2021年的约1.903亿人民币增加约31.7%至2022年的约2.507亿人民币,周转天数为87.7天(2021年:68.7天)[91] -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由2021年的约9130万人民币增加约44.7%至2022年的约1.321亿人民币,主要因代表住户付款和应收股利余额增加[92] - 贸易应付款项由2021年的约1.168亿人民币增加约13.2%至2022年的约1.322亿人民币,周转天数增加至57.7天(2021年:54.0天)[93] -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由2021年的约1.23亿人民币增加约9%至2022年的约1.341亿人民币,主要因代表住户收款增加[94] - 2022年度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320万元,投资活动使用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22.9万元,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1210万元[9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若干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260万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已质押给融资机构,2021年末为人民币1360万元[9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1.718亿元,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从2021年末的约人民币1.168亿元增至约人民币1.588亿元[9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约为43.0%,2021年末为32.5%;流动比率为1.3,与2021年末持平[97] 公司业务 - 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业务[6] - 公司有物业管理服务、城镇环卫服务、投资物业转租服务三个可报告经营分部[3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向外部客户提供服务的总收益为91757万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收益64598.8万元,城镇环卫服务收益26443.7万元,转租赁服务收益714.5万元[3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部业绩总计10397万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业绩6366.6万元,城镇环卫服务业绩3868.6万元,转租赁服务业绩161.8万元[3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除税前溢利为3183.2万元[37] - 2022年订立564项物业管理协议,较2021年同期的550项上升约2.5%[70] - 公司正围绕东部沿海及长江沿岸区域寻求全国化布局,启动收购及投资活动[74] - 公司收购活动趋于谨慎,着力于与城市综合公共服务有协同效应的产业[75] - 公司基于物联网等技术自主开发智慧楼宇系统“动态物业模型”(“DBM”),2022年持续向海内外客户销售,将谨慎拓展海内外市场[77] - 公司通过上海外滩科浦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工程设备设施运维能力和专业化资源协同机制,实现工程技术领域创新发展[76] 会计准则相关 - 集团本年度财务报表首次采纳多项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等[15][16]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对2022年1月1日后业务合并前瞻性应用,本年度业务合并无相关或然资产等,对财务无影响[17][18] -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对2021年1月1日后达可用状态物业等追溯应用,无出售相关项目,对财务无影响[19] - 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修订对2022年1月1日未履行完责任合约前瞻应用,未识别亏损合约,对财务无影响[20]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8 - 2020年周期年度改进中,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自2022年1月1日前瞻应用,本年度无修改或交换金融负债,对财务无影响[21][22] - 集团未应用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如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等[23][24]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等部分准则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24]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等部分准则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24]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2011年)修订强制生效日期未确定但可供采用[24] - 受相关修订影响,香港诠释第5号财务报表呈列相应措辞修订,结论不变[24] - 公司预计就与租赁负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754.8万元,就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342.4万元,并在2022年1月1日确认初始应用修订本的累积影响以调整留存收益[34] -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在2016年1月剔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2011年)修订的以往强制生效日期,新日期将在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会计处理完成更广泛检讨后厘定,该修订现可供采纳[26]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应追溯应用于2019年1月1日后订立的售后租回交易,允许提早采纳[27]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应追溯应用,允许提早采纳,提早应用2020年修订本的实体须同时应用2022年修订本,反之亦然[29]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对自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应用,公司正重新审视会计政策披露以确保与修订本一致[30] -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适用于该期间开始或之后发生的会计政策变动及会计估计变动,允许提早采纳[31] 股息与股权登记 - 董事会建议就2022年度派付末期股息每股0.01港元,合计约410万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350万元),需获股东在2023年6月12日股东大会批准[102] - 为确定出席股东大会及获得股息的股东,公司将分别在2023年6月7 - 12日和6月21 - 26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103][104] 人员相关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聘用5,173名雇员及派遣员工[7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雇员约5173名,公司将雇员薪酬与集团及个人表现挂钩[105] 企业管治与股份交易 - 公司自2017年12月11日上市至2022年12月31日,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107]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2022年度未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股份[111] 业绩公告与年报 - 2022年度全年业绩公告已在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刊登,年报将适时寄发股东并在上述网站刊登[113] 公司架构与股权交易 - 公司指浦江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116] - 公司联营企业安徽浦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拥有49%,独立第三方拥有51%[115] - 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拥有51%,独立第三方间接拥有49%[116] - 公司联营企业宁波城市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拥有49%,独立第三方拥有51%[117] - 合高控股有限公司由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