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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30119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301191菲菱科思(301191)2024-04-25 22:22

财务数据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75 亿元,同比下降 11.80%[44]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亿元,同比下降26.34%[28]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亿元,同比下降3.82%[28] - 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2.08元,同比下降34.18%[28] - 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88%,同比下降8.70个百分点[28] - 2023年公司末资产总额为23.61亿元,同比下降1.08%[28] - 2023年公司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71亿元,同比增长5.76%[28]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要从事通信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6] - 交换机产品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占营业收入80.91%[37] - 公司在数据中心交换机应用市场开始突破,具备100G/400G数据中心主流接口速率、高带宽、大容量交换机的硬件开发能力[37] - 公司物联网(IOT)网关产品,特别是边缘计算4G/5G网关小类出现大幅度增长[37] - 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已成功开拓日本客户,形成了稳定的订单[38] 新产品和技术研发 - 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投入,预计 2024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将达到 XX%[1] - 公司将推出基于 AI 和 AIGC 技术的新一代产品,以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8][9][10] - 公司正在开发基于国产交换芯片的2.0T数据中心交换机和基于国产CPU的COM-E模块[52][53] - 公司开发基于Marvell AC5平台的高性价比兼容IEEE802.3BT协议的三层交换机[54][55] - 公司与云合智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公司在国产化数据中心交换机上的布局[10] 市场拓展和并购 - 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市场拓展步伐,计划在未来 3 年内完成 XX 个重大并购[1] - 公司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菲菳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8] - 公司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产业布局[111][112]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122] - 公司股东大会规范召集召开,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股东参加提供便利[122] - 公司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要求,董事勤勉尽责,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122,123] - 公司监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要求,监事能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123,124] -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124] -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得信息[124] 人力资源 - 公司员工总人数为1,350人,其中生产人员788人,技术人员445人[170] - 公司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关键岗位及班组长能力、设备工艺能力、装备能力、生产自动化及质量管理能力培训[171,172] - 公司薪酬政策以绩效考核为基础,实施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并根据外部政策和市场行情适时调整薪酬和福利水平[170] 利润分配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69,34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175]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5.54%,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03%[175] 内部控制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78,179] -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中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180,181,182] -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中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183,184,187] 社会责任 -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满足终端客户对产品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189] - 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及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相应的行政处罚[189] - 公司为员工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并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91] - 公司持续优化员工关怀体系,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及更多的人文关怀[191] - 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191,192] 股权锁定 - 公司相关股东延长了股份锁定期[195,196]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96]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