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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浩斯国际(00483) - 2024 - 年度业绩

财务表现 - 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營業額下降1.8%至1.93亿港元[1] - 线下销售额为189.8百万港元,下降1.2%;线上销售额为3.2百万港元,下降28.9%[2] - 毛利减少4.5%至1.43亿港元,毛利率为74.2%[2] - 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为120万港元,较上年4600万港元大幅下降[3] - 每股基本及稀释盈利为0.3港仙,较上年12.5港仙大幅下降[3] - 收入为192,996千港元,毛利为143,241千港元[5] - 流动资产净值为94,632千港元,资产净值为164,037千港元[6] -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分部收入为196,618千港元,其中線下销售为192,086千港元,線上销售为4,532千港元[45] - 本集团二零二四年收入主要来自銷售服裝產品及配飾,总额为192,996千港元,其中線下销售为189,803千港元,線上销售为3,193千港元[47] - 本集团二零二四年其他收入包括銀行利息收入为2,414千港元,政府補助为0千港元,其他为63千港元,总额为2,477千港元[49] - 本集团二零二四年增益主要来自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及使用權資產,净额为660千港元[49] - 本集团二零二四年融资成本为4,154千港元,其中包括租赁负债利息为4,140千港元[50] - 本集团二零二四年除税前溢利为39,391千港元,其中销售成本为49,755千港元,租赁开支为53,226千港元,其他开支为9,832千港元[50] - 本集团二零二四年所得税开支包括香港本期税项为9千港元,其他地区本期税项为88千港元,遞延税项支出为62千港元[52] - 二零二四年每股基本盈利为0.33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大幅下降[54] - 二零二四年每股股息为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下降至71,639港元[55] - 二零二四年净利润为1,2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大幅下降[59] - 二零二四年線下零售业务同店销售下降1.2%,主要由于实体店数量减少[61] - 二零二四年整体同店销售增长+3%,相对稳定[62] - 二零二四年澳门線下零售业务同店销售增长+49%,反弹强劲[63] - 二零二四年線上业务录得虧損6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亏损增加[65] - 二零二四年毛利率下降至74.2%,较二零二三年下降[67] -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純利为1,2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大幅下降[77] - 本集团资产淨值为164,0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略有增加[79] - 本集团的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为57,7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有所减少[80] - 本集团經營活動之現金流量淨額减少至44,700,000港元,主要由于經營成本上升[81] 公司业务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综合业绩公布[4] - 本公司为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潮流服装、袋及时尚配饰设计及零售业务[7] - 公司主要从事潮流服装、袋及时尚配饰设计和零售业务[38] - 公司的分部包括线下和线上两个部分,分别管理实体销售点和网络分销渠道[39] - 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分部收入为192,996千港元,除税前溢利为1,373千港元[43] - 公司分部资产总值为231,794千港元,分部负债总额为67,757千港元[43] - 公司的资本开支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等,总计为11,770千港元[44] 会计准则 - 綜合財務報表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以港元呈列[9]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保险合约及相关修订对公司營運无重大影响[18] -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作業準則第2號之修订要求实体披露重大会计政策资料[19]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作業準則第2號修订提供了如何将重大性概念应用于会计政策披露的指引[20] 公司治理 - 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93]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的董事证券交易标准守则[94] -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未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上市证券[95] - 審核委員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96] - 致同(香港)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