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期间说明 - 公司呈交2023/24财年经审核综合业绩,比较数字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3] 应付贸易款项与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变化 - 2024年3月31日应付贸易款项为8200千港元,2023年为9660千港元[4] - 2024年3月31日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为13509千港元,2023年为3091千港元[4] 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业务数据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来自外部客户之可申报分类收益总计49125千港元,可申报分类亏损总计125827千港元[12]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总计126千港元,使用权资产折旧总计2721千港元[12]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应收贸易款项减值净额总计6456千港元,应收贷款及利息减值净额总计143107千港元[12]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总计3563千港元[12]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可申报分类资产总计258923千港元,可申报分类负债总计13716千港元[12]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政府补助为1092千港元,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之收益为30千港元[15]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财务费用中租赁负债利息开支为76千港元,债券利息开支为89千港元[15]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与每股盈利相关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为3392千港元,而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为亏损125702千港元[18] -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为124416000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为104333222股[18] 股份配售与认购事项 - 2022年11月1日,公司同意通过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最多20736000股配售股份,每股配售股份的配售价为0.22港元[22] - 2022年5月27日,股份认购完成,所筹集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6612000港元[36] - 2024年5月3日,公司同意认购基金资本的独立投资组合中的参与股份,总认购金额为300000美元(相当于约2340000港元)[37] - 2022年11月按每股0.22港元配发售2073.6万股新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约425万港元[98][125] - 2024年5月3日公司认购基金参与股份,总认购金额为30万美元(约234万港元)[110] 上市相关申请与决定 - 2024年4月3日,公司提交申请,请求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GEM上市委员会决定[25] -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申请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GEM上市委员会决定[153] 人员职务变动 - 2024年6月18日起,公司董事会决定暂停负责监督放贷业务的执行董事李雅贞女士职务,直至进一步通知[26] - 董事会决定自2024年6月18日起暂停李雅贞女士职务,直至进一步通知[155] 证券市场成交额变化 - 2023年香港证券市场平均每日成交额为1050亿港元,较2022年的1249亿港元减少15.9%[28] - 联交所主板及GEM平均每日成交额从2022年的1249亿港元降至2023年的1050亿港元,降幅约15.9% [115] 客户收益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客户A1收益为25610千港元,占比26.99%;客户B1收益为13725千港元,占比14.47%;客户C1收益为10310千港元,占比10.87%[29] 离岸城投债发行收益 - 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公司已完成10次离岸城投债发行,为2023/24财年的收益贡献约68000000港元[40] - 2023/24财年通过配售海外城投债券产生收益约6800万港元[97] 业务发展规划 - 集团自2019年发展第9类牌照业务,考虑收购拓展企业融资咨询业务[41] 放贷业务经营与管理 - 集团通过东方滙财财务经营放贷业务,该公司为持牌放债人[42] - 东方滙财财务内部监控程序分为评估及审批、监控及收回款项[44] - 签署贷款协议及提取抵押贷款前需向外管局汇报并获批,无抵押贷款需年度审阅[45] - 贷款延期审批程序包括借款人签署承诺、评估抵押品等,由董事会审批[46] - 信贷风险管理部门每月监控贷款还款情况并向管理层报告[47] - 未偿还贷款总额约91.7%有抵押,年利率8% - 14.5%;约8.3%无抵押,年利率10% - 24%[49] - 集团应用“三阶段模式”计算应收贷款及利息预期信贷亏损[49] - 集团委托永百利对预期信贷亏损进行评估[52]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15个月,减值相关事项无重大变动,变现抵押品价值程序可能受影响[53] - 应收贷款一年到期净额为182,833千港元,占比93%;1至5年到期净额为13,899千港元,占比7%;2023年对应数据分别为207,220千港元、93%和15,404千港元、7%[57] - 应用重大亏损率介于25.9%至99.5%[54] - 2024年3月31日,集团贷款组合有42个未偿还贷款账户,贷款平均本金额约38,000港元至14,000,000港元,贷款年期介于12个月至60个月[74] - 2024年3月31日,已在第三阶段确认预期信贷亏损减值总额约181,116,000港元[78] -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和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两个计量基准[75] - 第一阶段应收贷款确认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第二阶段应收贷款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76][77] - 集团主要业务为进行证券交易、提供资产管理及从事放贷业务[57] - 放贷业务由东方汇财财务经营,其为持牌放债人[62] - 集团客户通过商业/私人网络或现有客户转介,主要以内部资源为放贷业务提供资金[68] - 发放贷款审批程序包括填表格、评估资料、核实文件,由东方汇财财务董事会审批[70] - 有抵押貸款年利率介乎8%至14.5%和10%至24%,期限分別為0至16個月和0至18個月,總計貸款金額37790萬港元,撥備金額18110萬港元[83] 年度总收益及各业务收入变化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總收益9487.8萬港元,2023年同期為4912.5萬港元,其中配售佣金收入增長9753%至7034.9萬港元,放貸服務利息收入降至2124.1萬港元[87][89][91] - 2024年3月31日活躍證券賬戶595個,2023年同期為617個[88] - 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证券经纪收入约56.7万港元,占总收入0.6%,较2023年的111.9万港元下跌[115] - 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确认资产管理费约68.8万港元,较2023年的15万港元增加[117]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益约为94,878,000港元,较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的约49,125,000港元,升幅约为93.1%[17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孖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入为2,033,000港元,借贷服务之利息收入为21,241,000港元[195]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孖展融资服务之利息收入为3,905,000港元,借贷服务之利息收入为43,237,000港元[195]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经纪服务之佣金收入为567,000港元,包销及配售收入为70,349,000港元,资产管理服务收入为688,000港元[195]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经纪服务之佣金收入为1,119,000港元,包销及配售收入为714,000港元,资产管理服务收入为150,000港元[195] 成本与费用变化 - 本年度員工成本總額降至590萬港元,主要因無確認以股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的開支198.7萬港元[92] - 本年度行政及其他營運費用增至2260萬港元,主要因新業務營銷及業務拓展費用850萬港元和債務追收費用200萬港元[93] - 本年度轉讓三項應收貸款共400萬港元,收取190萬港元,產生虧損210萬港元[94] - 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员工成本为589.3万港元,较2023年的1017.5万港元减少[119] - 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所得税开支约420万港元,2023年为零[123] - 本年度雇员成本总额约为590万港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约为1020万港元[12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除所得税前溢利已扣除核数师酬金600千港元,2023年同期为540千港元[19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开支为262千港元,2023年同期为126千港元[19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使用权资产折旧开支为721千港元,2023年同期为2721千港元[19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营销及业务发展开支为8467千港元,2023年同期无相关数据[19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即期税项 - 香港利得税本年度为4185千港元,2023年同期无相关数据[197]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所得税开支总计为4185千港元,2023年同期无相关数据[197] 公司资产与权益变化 - 2024年3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净值约为2.241亿港元,2023年约为2.184亿港元[127] - 2024年3月31日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4170万港元,2023年约为580万港元[127] - 2024年3月31日流动比率约为7.5倍,2023年为10.41倍[127] - 2024年3月31日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约为2.392亿港元,2023年3月31日约为2.358亿港元[128] 法律诉讼与索偿 - 原告B向东方汇财证券提出索偿,要求偿还1000万港元款项等[108] - 调解于2024年5月9日进行,各方未能解决争议,申索A待原告排期审讯[151] - 根据2024年5月21日法庭命令,申索B各方需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法庭提供最新状况,未确定调解日期[152] 贷款交易相关 - 十一项贷款根据GEM上市规则所界定的适用百分比率超逾25%但低于100%,构成公司主要交易[138] - 贷款延期协议共34份,其中23项贷款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157] - 公司未就31名借款人贷款延期协议及时遵守GEM上市规则规定[156] - 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延长贷款组合B中贷款相关议案[158] 企业管治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载列的一切适用守则条文,除偏离守则条文第C.1.6条及第C.2.1条外[139] - 2024年6月25日陈敏仪女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人数减至低于GEM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人数[143] - 公司已采纳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之操守守则,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无违规事件[145]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159] - 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因不可避免聘约,未出席2023年8月31日股东周年大会[161] - 审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为萧健伟先生,成员为郑静富先生[147] - 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减至低于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5.05(1)条规定的最低人数[164] - 审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各自的成员人数减至低于各自职权范围规定的最低人数[164] 业绩公告与年报发布 - 业绩公告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载,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年报将寄发股东并在上述网站刊载[170]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任何末期股息,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亦无[174]
东方汇财证券(08001) - 2024 - 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