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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嘉控股(00704) - 2024 - 中期业绩
和嘉控股和嘉控股(HK:00704)2023-11-30 19:04

财务表现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为0港元,而去年同期为15,662,000港元[1] - 公司期内亏损为21,768,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的35,103,000港元有所减少[1]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负债净额为240,793,000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226,939,000港元有所增加[3]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1,675,728,000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1,780,421,000港元有所减少[3]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净额为1,090,304,000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1,188,982,000港元有所减少[4]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负债总额为370,382,000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356,604,000港元有所增加[3]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负债总额为344,631,000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364,500,000港元有所减少[4]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现金及银行结存为487,000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601,000港元有所减少[3]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为7.49港仙,较去年同期的10.93港仙有所减少[2]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全面亏损总额为99,378,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的31,056,000港元有所增加[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除税前的亏损为21,768千港元[1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分类资产总计1,805,317千港元,分类负债总计715,013千港元[1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除税前的亏损为35,103千港元[1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分类资产总计1,910,086千港元,分类负债总计721,104千港元[1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为11,543千港元,较2022年同期的187,185千港元大幅下降[2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财务费用总计15,560千港元,较2022年同期的52,534千港元有所下降[22]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每股基本亏损为7.49港仙,较2022年同期的10.93港仙有所改善[26]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为21,763千港元,较2022年同期的31,370千港元减少[26]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净值为1,674,220千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1,778,913千港元有所下降[28]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应收一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为127,606千港元,与2023年3月31日的127,363千港元基本持平[29]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未派发任何中期股息[25]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无任何潜在摊薄普通股[27]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其他应付帐款及应计款项为78,890千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59,199千港元有所增加[43] - 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比率为44%,2023年3月31日为42%[72] - 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达约923,014,000港元,2023年3月31日为1,011,367,000港元,每股资产净额约为每股股份3.75港元,2023年3月31日为每股股份4.14港元[73] - 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的现金及银行结存约为487,000港元,2023年3月31日为601,000港元,其他借贷约为218,188,000港元,2023年3月31日为218,188,000港元[75] - 公司员工成本从12,407,000港元降至4,649,000港元,其中金岩和嘉部分占7,511,000港元[8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员工人数从20人减少至16人,其中14人留驻香港[83] 会计政策与准则 - 公司已采纳自2023年4月1日起生效的所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但未对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变动[12] - 公司尚未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正在评估其影响[13] 业务分类与运营 - 公司业务分为焦炭贸易、煤炭相关附属和焦炭生产三个分类,管理层独立监控各分类业绩以进行资源分配和表现评估[15]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产生任何收入,主要由于山西金岩和嘉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出售[52] - 公司焦炉资产因未完成环保配套及副产品加工设施的建设,尚未开始投入生产,导致报告期间内未录得任何收入[48] - 公司预计焦炉资产将在配套设施就绪后开始投入生产并恢复原有焦炭生产及经营业务[49] - 公司展望下半年,中国宏观经济预期向好,房地产及基建需求改善有助提振焦炭需求,焦炭行业有望走出下行周期低谷[50] - 公司在本报告期间没有焦炭贸易分类收入,且连续两个报告期间没有焦炭贸易的分类业绩,主要由于自2021年起焦炭贸易业务中断[56] - 公司在本报告期间没有外部销售,前期间为15,662,000港元,且本报告期间没有产生分类业绩,前期间为分类亏损约69,640,000港元,减少主要由于金岩和嘉已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出售[58] - 公司在本报告期间没有焦炭生产分类的收入和业绩,主要由于金岩和嘉已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出售,且新焦炉资产仍未开始投入生产[59] - 公司在本报告期间的管理费用约为17,751,000港元,前期间为53,231,000港元,减少与收入减少一致[61] - 公司在本报告期间的财务费用约为15,560,000港元,前期间为52,534,000港元,减幅主要由于金岩和嘉已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出售[62] - 公司在本报告期间录得期内亏损约为21,768,000港元,前期间为35,103,000港元,减少主要由于金岩和嘉已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出售[63] 并购与合作协议 - 公司计划通过并购框架协议收购能源科技超过50%的扩大后股本[36] - 公司计划通过建设合作协议委托能源科技建设一座年产至少60万吨的新焦炉,总投资金额约为712,560,000港元[38] - 公司通过债务转移协议,能源科技承担金岩电力及其关联方所欠金岩和嘉的所有应收帐款及应收利息[39] - 能源科技将无条件转让目标公司不少于90%股权予公司,目标公司拥有两座高7.1米,年产能合共不少于120万吨焦炭的顶装式焦炉[40] - 山西和嘉将以抵销应付金岩和嘉的应收帐款总额的代价,获得能源嘉润的股权[41] - 新附属公司与金岩和嘉订立豁免协议,金岩和嘉将豁免新附属公司未偿清结余至剩余人民币60,000,000元[42] 税务与股息 - 公司与中国业务相关的所得税拨备按25%的适用税率计算[24]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未派发任何中期股息[25] 财务年度变更 - 公司财政年度结算日由12月31日更改为3月31日,紧随后财政年度结算日为2023年3月31日[44] 融资计划 - 公司计划通过公开发售筹集约121,700,000港元,但最终决定终止该计划[86][87] - 公司与华亨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可换股债券协议,计划发行本金总额为154,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但最终终止[88][89] - 公司与华亨投资有限公司再次签订可换股债券协议,计划发行本金总额为200,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但未获股东批准[90][91] 董事会与管理层 - 公司董事会主席赵旭光先生同时兼任行政总裁,董事会认为此安排有利于确保领导一致性和决策效率[94][95] - 公司董事会感谢股东、业务伙伴、客户、供应商及银行企业的支持[101] - 公司董事会感谢全体员工的努力和贡献[101] - 公司提醒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需审慎行事[101] - 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赵旭光(主席)及王义军,非执行董事黄少雄、黄文鑫、姜建生及滕佂辉,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开利、杜永添及王维新博士[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