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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nd Group(SOGP) - 2022 Q4 - Annual Report

VIE相关情况 - 2020 - 2022年可变利益实体(VIEs)收入占公司总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7%、93.0%和98.6%[13] - 截至2021年和2022年12月31日,VIEs总资产(不包括集团内其他公司的应收款项)分别占公司合并总资产的39.8%和45.2%[13] - 2020 - 2022年,VIEs分别向中国子公司支付技术开发服务费590万元人民币、2640万元人民币和7600万元人民币(1100万美元)[16] - 2022年7月公司终止广州蒂亚与广州欢聊的VIE安排,同月广州清音与广州欢聊及其股东签订新的合同安排,并于2023年1月修订重述[13] - VIEs持有的未确认创收资产主要包括ICP许可证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确认的创收资产包括版权、商标和域名[27] - 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主要通过可变利益实体(VIE)及其子公司开展,相关合同安排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117][118] - 若VIE或其股东不履行合同义务,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19] - 公司通过VIE及其子公司运营中国业务,依赖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但该安排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123] - VIE或其股东不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可能需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结果不确定[124] - VIE及其子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可能无法使用其重要资产,影响业务[125] - 合同安排可能受中国税务机关审查,若被认定转让定价不合理,公司财务状况可能受负面影响[126] - 公司中国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印章保管不当或被滥用,可能影响公司治理和运营[127] - 公司股东与VIE股东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无法解决时需法律程序,结果不确定[127] - 外国投资者通过合同安排控制中国境内VIE是否被认定为“外国投资”不确定,可能影响公司结构和运营[130] - 公司采用合约安排运营部分外资禁入或受限业务,未来法规不确定性或影响公司结构、治理和运营[131] - VIE及其子公司开展中国业务需获得ICP许可证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多项许可证[184][185] 公司财务状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中间控股公司向中国子公司累计出资5750万美元[16] - 公司目前不打算宣布或支付现金股息或实物股息,计划保留可用资金以拓展业务[17] - 假设公司未来支付股息,按相关税率计算,税后净收益比例依次为75%、67.5%[17] - 若VIEs利润分配出现不利情况,税后收入可能降至税前的约50.6%,但这种情况发生可能性较小[17] - 2020 - 2022年第三方收入分别为15.03亿元、21.20亿元、21.85亿元人民币,呈增长趋势[18][20] - 2020 - 2022年毛利润分别为3.68亿元、6.17亿元、7.16亿元人民币,逐年增加[18][20] - 2020 - 2021年公司处于净亏损状态,净亏损分别为8218.4万元、1.27亿元人民币,2022年实现净收入8650.4万元人民币[18][2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5.33亿元人民币[2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645.8万元人民币[23] - 2020 - 2022年营业费用分别为4.57亿元、7.56亿元、6.50亿元人民币[18][20] - 2022年来自子公司的收入为1.66亿元人民币,来自VIEs的收入为1.06亿元人民币[20] - 2020 - 2022年第三方收入增长率分别为41.0%、41.0%、3.1%(2021较2020,2022较2021)[18][20] - 2020 - 2022年毛利润增长率分别为67.6%、47.4%、16.0%(2021较2020,2022较2021)[18][20] - 2021年较2020年净亏损扩大54.8%,2022年扭亏为盈[18][2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776,337千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83,673千元人民币,股东权益为392,664千元人民币[25] - 2020 -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分别为39,996千元、 - 40,426千元、136,267千元人民币[28] - 2020 - 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使用的净现金分别为 - 94,559千元、52,101千元、 - 122,783千元人民币[28] - 2020 - 2022年,公司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分别为298,046千元、212,682千元、4,771千元人民币[28] - 2020 - 2022年,公司从播客、广告等业务获得的净收入分别为2.18亿元、1.80亿元和1.10亿元(160万美元),分别占同期总净收入的1.4%、0.9%和0.5%[10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正营运资金3.52亿元人民币(合5100万美元),但过去曾出现营运资金赤字[107] - 截至2023年2月28日,根据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2019年股份激励计划,已授予并发行购买8629.062万股A类普通股的奖励[11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2019年股份激励计划相关的未确认股份薪酬总额为6250万元人民币(合910万美元)[111] - 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2019年股份激励计划授权发行的A类普通股最高总数增至1.7亿股[111] - 公司授予股份薪酬可能增加费用并影响未来利润,行使股份期权等可能影响股价[111] - 2022财年公司净收入同比增长3.1%,实现净利润8650万元人民币,而2021年净亏损1.273亿元人民币[135] - 2022年公司美国存托股票最高和最低收盘价分别为每股2.07美元和0.38美元,2023年2月28日收盘价为每股0.825美元[135] - 公司美国存托股票价格和成交量易受多种因素影响而波动,可能导致代价高昂的诉讼并降低投资吸引力[135] -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有10.3649887亿股普通股流通,包括8.0528387亿股A类股(不包括Kastle Limited持有的539.563万股)和2.31215亿股B类股[141] - 公司预计近期不支付股息,投资回报可能完全依赖ADS价格上涨[141] - 公司ADS持有人投票权受存托协议限制,可能无法行使对基础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142] - 若ADS持有人未及时投票,存托人可能给予公司或其指定人自由投票权,影响股东对公司管理的影响力[143] - ADS持有人对存托人的索赔权利受存托协议限制,可能需在纽约法院诉讼或仲裁[144] - 存托协议规定ADS持有人可能放弃陪审团审判权,诉讼结果可能不利[145] - 公司ADS可能成为“空头挤压”目标,投资者高价买入可能损失重大[141] - 公司股东未来参与配股权利可能受限,持股可能被稀释[146] - 公司美国存托股票(ADS)持有人可能无法获得股息或其他分配,这可能导致ADS价值大幅下降[147] - 公司ADS转让可能受限,持有人可能无法在希望时转让ADS[148] - 公司股东获得的某些判决可能无法执行,因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多数资产和人员在中国[149] - 2022年平均总移动月活用户为5040万,低于2021年的5840万和2020年的5620万;平均月付费用户为48.39万,低于2021年的48.8万但高于2020年的44.61万[168] - 2022年公司总净收入增至21.853亿元人民币,高于2021年的21.195亿元人民币和2020年的15.029亿元人民币[168] - 音频娱乐服务2022年平均移动月活用户增至933万,高于2021年的899万和2020年的781万[169] - 2020 - 2022年,虚拟礼物销售分别占总净收入的98.6%、99.1%和99.5%,收入分别为14.811亿元、21.015亿元和21.743亿元(3.152亿美元)[174] - 2020 - 2022年,播客、广告及其他业务分别占总净收入的1.4%、0.9%和0.5%,收入分别为2180万元、1800万元和1100万元(160万美元)[175] 公司业务风险 - 公司面临监管审批、反垄断、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等法律和运营风险[14] - 公司业务面临在中国经营的风险,包括法律法规不确定性、信息监管审查、经济政治社会条件变化等[33][34][35][36][37] - 若无法保留现有用户、扩大用户群或提高付费率,公司业务、运营、盈利能力和前景将受重大不利影响[33] - 中国政府可能进一步收紧对在线音频和娱乐平台的监管,影响公司声誉、业务和财务状况[33] - 公司可能无法吸引、培养和留住有才华和受欢迎的主播,影响用户留存和业务运营[33] - 公司内容监控系统可能无法有效防止用户不当行为和平台滥用,对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33] - 公司在国际市场经验有限,海外扩张若遇挑战,业务和财务状况将受影响[33] - 公司VIE结构相关协议的解释和应用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34] - 公司ADS价格和交易量可能波动,双重股权结构可能影响ADS交易市场和股东投票权[34] - 公司未维持纳斯达克每股1美元的最低出价要求,若继续不达标可能被摘牌,影响ADS市场流动性和价格[34] - 公司用户的虚拟资产损失可能使公司被起诉并承担赔偿责任,影响声誉和业务[38] - 公司业务受中国和国际复杂多变法律法规影响,如2016年11月颁布《网络安全法》、2021年6月颁布《数据安全法》、2021年8月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等[39]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处理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境外上市等情况需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公司若实施相关数据处理活动或面临审查和年度数据安全评估[39] - 2022年7月颁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规定如数据处理者提供重要数据境外、处理超100万个人信息提供境外等情况需向CAC报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40] -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带来额外费用和负面宣传,影响声誉和业务运营,且法规实施和解释存在不确定性[40] - 2023年2月CSRC颁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采用备案制,公司未来境外发行若需备案或获批,可能无法及时完成或获批[41] - 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反垄断法》执法,2021年11月国家反垄断局成立,加强平台经济等领域监管[42] - 2021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禁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涉及VIE的集中也需反垄断申报[43] - 2022年6月修订《反垄断法》,8月1日生效,对经营者集中违法的罚款提高至不超上一年度销售额10%,无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处最高500万元罚款[43] - 公司若违反反垄断法律法规,可能面临政府调查、罚款等制裁,影响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3] - 公司可能不时涉及反垄断相关调查等行政要求,不遵守可能导致收购等受限、资产剥离、罚款等,影响财务和业务前景[43] - 若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全球收入将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能减少净利润,非中国居民ADS持有者和股东分红或处置股份收益可能分别按10%或20%缴纳预扣税[44][45] - 非中国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资产,若缺乏合理商业目的,收益可能按25%或10%缴纳企业所得税[46] - 中国劳动法律法规实施可能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影响就业政策和业务运营,公司社保未全额缴纳[47][48] - 外国投资者收购中国公司的相关法规使公司在中国的并购交易更耗时复杂,特定交易需反垄断审查和安全审查[48] - 特定并购交易若前一财年全球总营业额超100亿人民币且至少两家运营商中国境内营业额超4亿人民币,或中国境内总营业额超20亿人民币且至少两家运营商中国境内营业额超4亿人民币,需反垄断执法机构批准[48] - 外国投资者对涉及“国防安全”或可能获得“国家安全”相关国内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并购需进行安全审查[48] - 公司未来通过收购互补业务发展,遵守相关法规完成交易可能耗时,审批流程可能延迟或阻碍交易[49] - 公司认为自身业务不太可能涉及“国防安全”或“国家安全”审查,但未来可能被认定需接受审查[49]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决议的会议记录和文件存于中国境外,认为不应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但税务机关可能有不同看法[45] - 若公司或香港子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中国子公司向其支付的股息可能需缴纳10%预扣税[45] - 中国居民境外投资相关法规或限制公司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分配利润,未完成外汇登记可能面临罚款或法律制裁[50] - 离岸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直接投资和贷款受法规限制,可能影响公司对中国子公司注资或贷款[51] - 2020 - 2022年公司中国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未支付股息,支付股息受法规限制,需从累计税后利润中支付,且要提取盈余公积[53] - 历史上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检查公司位于中国内地的审计机构,若未来无法检查,可能影响投资者信心[54] - 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若PCAOB连续两年无法检查审计机构,公司美国存托股份(ADS)可能被禁止在美国交易[55] - 2022年12月15日PCAOB将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从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移除,未来若重新列入,公司可能被认定为相关发行人[56] - 《加速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将非检查年限从三年减至两年,缩短ADS被禁止交易或摘牌的时间[57] - 公司业务成功依赖用户基数和用户参与度,若无法保留现有用户、增加用户基数或提高付费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