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收入减少45.7%至约人民币4210万元(2022年:约人民币7750万元)[8] - 同期,公司毛利减少63.1%至约人民币240万元(2022年:约人民币650万元)[9] - 2023年第一季度毛利率为约5.7%(2022年:约8.4%)[10] -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为约人民币570万元(2022年:应占期内溢利为约人民币110万元)[11] - 2023年第一季度每股基本亏损为约人民币0.72分(2022年:每股基本盈利为约人民币0.14分)[12] - 2023年第一季度其他收入及其他净亏损为人民币230.2万元(2022年:净收益为人民币122.3万元)[16] - 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及分销开支为人民币64.7万元(2022年:人民币117.5万元)[16] - 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开支为人民币334.1万元(2022年:人民币275.8万元)[16] - 2023年第一季度研究开支为人民币206.2万元(2022年:人民币154.4万元)[16]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总收益为42,085千元人民币,较2022年同期的77,456千元人民币下降45.66%[26] - 销售面料收益为17,133千元人民币,较2022年同期的41,134千元人民币下降58.34%[26] - 印染服务所得服务收益为24,952千元人民币,较2022年同期的36,322千元人民币下降31.30%[26]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及其他净亏损为2,302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净收益1,223千元人民币[33]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所得税贷项为1,014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开支109千元人民币[33]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除税前亏损6759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溢利1233千元人民币[39]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期内亏损5745千元人民币,每股基本亏损0.72分人民币;2022年同期溢利1124千元人民币,每股基本盈利0.14分人民币[41]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总收益约为4210万元人民币,较2022年同期减少45.7%[46] - 销售面料所得收益由2022年同期约4110万元人民币减少约2400万元人民币或58.4%至2023年约1710万元人民币,面料销售总量由约770万米减至约360万米[47] - 印染服务收益由2022年同期约3630万元人民币减少约1130万元人民币或31.1%至2023年约2500万元人民币[48] - 销售及服务成本由2022年同期约71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2023年约3970万元人民币,减幅约44.1%[49]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毛利约为240万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约为650万元人民币;整体毛利率由约8.4%减至约5.7%[50]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及其他净亏损约为人民币230万元,2022年为收益约人民币120万元,本期亏损主要为外汇亏损约人民币160万元[51] - 销售及分销开支由2022年同期约人民币120万元减约人民币60万元或50.0%至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60万元,减少主要由于运输成本减少[52] - 行政开支由2022年同期约人民币280万元增加约人民币50万元或17.9%至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330万元[53] - 研究开支由2022年约人民币150万元增加约人民币60万元至2023年约人民币210万元,增加主要由于测试及分析过程中直接使用的不同原材料有所增加[54] - 财务成本由2022年约人民币100万元减少约人民币20万元或20%至2023年约人民币80万元[55] - 2023年一季度所得税贷记约为人民币100万元,主要由于除所得税前亏损所致,2022年同期所得税开支约为人民币10万元[57] - 2023年一季度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为约人民币570万元,2022年同期录得溢利约人民币110万元[58] 股息政策 - 董事会决定不派发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任何股息(2022年:零)[13] - 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任何股息,2022年同期亦为零[41] - 董事会决议不派发2023年一季度任何股息,2022年同期也未派发[59] 税务情况 - 集团无香港利得税应课溢利,截至2023年及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综合财务报表无拨备香港利得税[34] - 中国实体法定所得税率为25%,长兴滨里及浙江鑫湖供应链有限公司税率为25%[36] - 湖州利拓进出口有限公司2023年认定为微利企业,年度应课税收入不超1百万元部分按25%扣减比率计算应课税收入,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1百万元但不超3百万元部分按50%扣减比率计算应课税收入,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7] - 2023年湖州纳尼亚有权享受15%的优惠税率,与2022年相同[38] 财务报表编制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采用自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对报表无重大影响[22][23][24]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未经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但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并获董事会批准刊发[25] 公司业务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面料和提供印染服务[64] 公司战略 - 公司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用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使用,优化产品结构[43] - 公司对前景及恢复经济增长保持乐观,将聚焦主业、适度多元,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发展[60] - 公司将持续健全研发体系,扩大业务及供应链平台规模,转变营销模式,完善供应链横向延伸[61][62] - 公司将以更环保生产方式践行低碳循环,带动产业绿色发展[63] - 2023年公司将保持韧性,调整战略目标,进行资产减资,部署业务多元化,研究开拓高科技新项目[63] - 公司上市后以多元、分散投资方式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改善盈利能力[63] 股权结构 - 2023年3月31日,戴顺华先生和宋晓英女士通过Spring Sea分别间接持有公司59.11%股份权益,杨耀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0,000股(占比0.01%)股份权益[67] - 2023年3月31日,戴顺华先生和宋晓英女士分别直接持有Spring Sea 53.98%和46.02%股份权益[74] - 2023年3月31日,Spring Sea和庄月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9.11%(472,848,000股)和15.20%(121,602,000股)股份权益[78]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集团没有重大违反或不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84] - 2023年3月31日,公司集团无重大或有负债、进行中的法律诉讼或潜在诉讼威胁[85] - 报告期至公告日期,公司最少25%的已发行股份由公众股东持有[86] 上市所得款项 - 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3790万元(约港币4470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动用约人民币3580万元,余额约为人民币210万元[92] 购股权计划 -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自采纳以来概无根据该计划授出购股权[89] 证券交易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87] 关联交易 - 报告期内集团并无订立须披露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90] 利益冲突 - 报告期内无董事或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从事与集团业务竞争的业务或存在利益冲突[91] 优先购买权 -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有关优先购买权的规定[88] 公司治理架构 - 董事会主席兼任行政总裁,董事会认为此架构对公司及业务有利[95] - 全体董事确认在报告期内已全面遵守证券交易标准守则规定[96] - 公司按规定设立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97][98] -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内适用条文,但与第C.2.1条有所偏离[94] 审核委员会工作 - 审核委员会审阅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财务报告等文件,同意会计处理方法及财务报表编制符合要求[99] 报告期后事项 - 公告日期无重大报告期后事项[100] 报告寄送与刊载 - 公司将适时寄发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季度报告给股东,并在公司网站和联交所网站刊载[101] 董事信息 - 截至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戴顺华先生、宋晓英女士及杨耀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波博士、宋骏先生及余仲良先生[103]
纳尼亚集团(08607) - 2023 Q1 - 季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