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风险与损失 - 公司为应对土木工程建筑分部合约工程认证争议,计提拨备720万港元[25] - 公司撤销三份政府合约,在该三份合约中录得亏损总额5000万港元[27] - 公司清算菲律宾物业投资,销售所得款项(扣除直接税)约为1.09亿港元,出售发展中物业亏损总额5080万港元[28] - 集团与分包商就合约工程认证纠纷于本财政年度拨备720万港元[72] 业务拓展与收入 - 公司于本财政年度取得马来西亚新工程及管道工程合约,合约总值约1.878亿港元[29] - 报告年度公司在中国内地、菲律宾及马来西亚的工程合约收入为3.02亿港元,溢利总额为1100万港元[29] - 报告年度公司在海外市场成功获得约1.878亿港元的新工程项目[30] - 集团在报告年度内成功取得中国内地、菲律宾及马来西亚的建筑合约[54] - 建筑及物业发展相关业务报告年度收入约5.824亿港元,较上一年度增加5290万港元或10.0%,主要因一次性出售菲律宾一处发展中物业收到所得款项净额1.09亿港元[57] - 剔除一次性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后,该业务分部收入较去年减少5610万港元,主要因香港政府项目收入减少1.398亿港元、中国建筑合约收入减少1.51亿港元,不过被马来西亚及菲律宾建筑项目收入增加(分别为1.941亿港元及4060万港元)部分抵销[57] - 道路工程合约收入大幅下降52.6%,自上一年度的2.348亿港元减至1.112亿港元,主要因部分合约基本完成及撤销,收入合计减少约1.262亿港元,被合约ED201902收入增加部分抵销[61] - 防止山泥倾泻工程收入减少31.6%至约2110万港元,上一年度约为3080万港元,主要因撤销合约GE201801致收入减少1440万港元,跌幅被部分合约收入增加部分抵销[62] - 马来西亚及菲律宾建筑合约收入大幅增加约2.347亿港元,中国内地收入减少76.5%至约4640万港元,上一年度约为1.974亿港元[63] - 贸易业务报告年度收入约7210万港元(2023年:约9460万港元),溢利约3万港元(2023年:10万港元)[70] - 报告期内政府合约产生的收入约占集团总收入的30%,2023年为48%[188] - 报告期内集团大部分收入来自香港的水务、道路及渠务、防止山泥倾泻、建筑工程以及东南亚的楼宇工程[190] 人员信息 - 曹累49岁,2018年2月9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有超20年工作经验[38] - 林诚光65岁,2015年3月16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企业管治等方面经验丰富[39] - 林柏森63岁,1994年获英国华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货币和资本市场有逾20年工作经验[40] - 龚振志53岁,2018年4月2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多个学位并担任过多种职务[49] - 张方兵2020年1月15日获委任为行政总裁[50] - 沈治46岁,2018年2月9日获委任为营运总监,是工程师及中级会计师[51] - 冯国卫64岁,2019年2月14日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兼财务总监,有逾30年相关经验[52] 业务范围 - 集团在香港从事水務、道路及渠務、防止山泥傾瀉等土木工程合约服务[53] - 集团旗下均安建筑是香港政府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可竞投多种工程服务[54] - 集团近年在菲律宾、马来西亚开展建造工程,在中国内地开展化学材料贸易业务[195] 财务指标变化 - 报告年度建筑及物业发展相关业务毛损约为1.183亿港元(2023年:约3170万港元),大幅增加主要因销售菲律宾发展中物业亏损5080万港元及香港土木工程分部受成本通胀和合约竣工延后影响[65] - 报告年度金融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净额约为340万港元(2023年:3510万港元),减值亏损拨备变动考虑未清偿应收账款信贷组合及过往拖欠率后计提[71] - 考虑本财政年度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为450万港元(2023年:无)[73] - 报告年度其他收益约为900万港元,2023年为1280万港元,减少因本财年无470万港元政府补贴[74] - 报告年度其他亏损约为30万港元,上一年度为约800万港元,上一年因预付开支减值亏损拨备650万港元[75] - 报告年度行政开支增加约1350万港元,总额约5480万港元,2023年约4130万港元,主要因员工成本增加约930万港元[76] - 报告年度财务成本约为1740万港元,2023年约为920万港元,增加因菲律宾发展中物业财务成本690万港元[77] - 2024年3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净值约为7760万港元,2023年约2亿8260万港元;流动比率约为1.15倍,2023年约1.58倍[79] - 2024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约为72.8%,2023年约为54.8%[80] - 2024年3月31日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保留金中有73%来自三名主要客户,2023年为79%[86] - 2024年3月31日集团已抵押约5650万港元银行存款,2023年为9550万港元;账面价值约为2380万港元租赁土地及楼宇,2023年为2890万港元;账面价值约为零港元计入存货的永久业权土地,2023年为1亿6480万港元[88] - 2024年3月31日集团共聘用100名雇员,报告年度员工成本约达9280万港元,2023年约9000万港元[89] 诉讼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单项索偿金额超100万港元的诉讼案件有12宗,索偿金额合计约为1亿8400万港元,应计诉讼拨备为720万港元[90] 董事会运作 - 报告年度仅召开两次定期董事会会议,公司将考虑日后大约每季恒常举行[96] - 2024年3月31日,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98] - 公司自上市起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报告年度已达该政策目标[105][109] - 董事会将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委任至少一名女性董事加入[11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層100%为男性,员工中约22%为女性[111] - 报告年度举行两次常规董事会会议、两次审核委员会会议、一次薪酬委员会会议、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116] - 各常规董事会会议须至少提前14日通知召开,会议文件至少提前3天送交董事[114] - 公司已就董事证券交易采纳不比上市规则宽松的操守守则,报告年度董事遵守规定[97] - 公司日常管理等委派给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重大交易须获董事会批准[102] - 提名委员会负责监察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执行并适时检讨[108] - 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服务合约或委任书初步为期三年[122]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董事须轮流退任,每名董事至少每三年轮流退任一次[123][126] - 公司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124] - 新委任董事将获入职培训,公司会建议董事出席相关座谈会并按需提供培训[127][128] - 全体董事获发至少14日常规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议程等至少提前3日送交董事[119] 委员会情况 - 董事会设立审核、薪酬、提名及风险管理四个委员会,除风险管理委员会外均有书面职权范围[132] - 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3月16日成立,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为林柏森先生[135][136] - 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外聘核数师相关建议、财务报表审阅及财务监控等制度检讨[137] - 报告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经审核委员会审阅,符合准则及规则且披露充分[138] - 报告年度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在选择及委聘外聘核数师方面无意见分歧[138] - 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成立薪酬委员会,由1位执行董事和2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为林诚光教授[139] - 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成立提名委员会,由1位执行董事和2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为龚振志先生[141] - 风险管理委员会自2015年3月成立,由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为林柏森先生[143] -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审议多项风险管理相关事项[144] - 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会议,检讨整体风险管理策略及风险承受程度[150] 薪酬情况 - 报告年度,100 - 150万港元薪酬组别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有3人,150 - 200万港元薪酬组别的有2人[145] 持续经营与审计 - 2024年3月31日,董事会不知悉可能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的重大不确定因素[147] - 外聘核数师为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4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已付/应付外聘核数师酬金约140万港元,其中审计服务120万港元,其他服务20万港元[155] 公司制度与管理 - 集团制定持续实施的程序识别、评定及管理重大风险,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及排序、应对、监察4个阶段[151] - 集团委聘独立顾问机构进行内部审核工作,机构就监控提出建议,管理层将采纳以改善制度[153] - 公司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进行年度审阅,认为本年度该系统有效及充分[154][157] - 公司对股東通讯政策进行年度审阅,结论为该政策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已获有效实施[174] - 报告年度,集团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载之「不遵守就解释」条文[17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概无变动[179] - 报告期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182] - 报告期内集团主要业务无重大变动[183] - 股东特别大会可由董事会按持有不少于公司实缴股本十分之一之股东提出呈请而召开[170] 可持续发展与合规 - 集团制定举报政策及制度,员工及往来人士可保密匿名提出关注[180] - 集团建立反贪污政策及制度,促进支持反贪污法律法规[181] - 集团每份合约设环境主任,监察实施项目环境管理系统[197] - 集团为每份合约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含全面环境政策等内容[198] - 集团业务受《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等多条法例规定规限[199] - 集团实施内部规则确保运营符合适用法律及规例[199] - 董事认为雇员、客户及业务伙伴是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200] - 集团与雇员及业务伙伴维持良好工作关系[200] - 集团致力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质量[200] 劳工情况 - 报告期内集团或分包商未经历重大劳工短缺、工业行动、罢工或劳工成本大幅增加[192]
均安控股(01559) - 202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