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公司营业收入为696,667,297.19元,同比增长7.1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69,162.78元,同比增长39.2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348,878.51元,同比增长34.9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9,340.61元,同比下降96.9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35,948,344.61元,同比增长1.85%[18] - 总资产为1,819,286,757.96元,同比增长1.96%[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同比增长37.50%[19] - 稀释每股收益为0.11元,同比增长37.5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同比增长25.0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5%,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1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5,731,107.39元,占净利润的35.30%[8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现金分红比例为35.30%[8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8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投入环保资金151.31万元[9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生活废水排放情况: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高值为44.3 mg/L,排放总量为0.03141 T[9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生产废水排放情况: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高值为33 mg/L,排放总量为0.00554 T[9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有机废气排放情况: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54 mg/m³,排放总量为0.13000 T[9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有机废气排放情况:颗粒物排放浓度最高值为ND(未检测),排放总量为0.1928 T[9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不适用股权激励情况[93] - 上纬江苏的苯乙烯排放浓度最高值为ND,标准浓度限值为50 mg/m³[95] - 上纬江苏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高值为ND,标准浓度限值为10 mg/m³[95] - 上纬江苏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高值为32 mg/m³,标准浓度限值为50 mg/m³[95] - 上纬江苏的烟尘排放浓度最高值为ND,标准浓度限值为20 mg/m³[95] - 上纬江苏的酚类排放浓度最高值为ND,标准浓度限值为20 mg/m³[95] - 上纬江苏的甲苯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015 mg/m³,标准浓度限值为15 mg/m³[95] - 上纬江苏的乙醛排放浓度最高值为ND,标准浓度限值为50 mg/m³[95] - 上纬江苏的噪声夜间最高值为55 dB,昼间最高值为61 dB,标准限值为夜间55 dB,昼间65 dB[95] - 上纬江苏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保部门统一收集处理[95] - 上纬江苏的危险废弃物由有资质的机构统一收集处理[95] - 公司取得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101] - 公司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101] - 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中进行排污登记[101] - 公司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涵盖响应流程和信息沟通渠道[102] - 公司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环境监测,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检测[103] - 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104] - 公司实施废弃物减量目标,通过分类收集和回收处理减少废弃物量[107] - 公司采取减碳措施,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146.377吨[108] - 公司将柴油叉车替换为电动叉车,取代率62.5%[108] - 公司太阳能自发自用295,712度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08] - 公司控股股东为Swancor萨摩亚,间接控股股东为Strategic萨摩亚,上纬企业及上纬投控[11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蔡朝阳、郭世荣、汪大卫、刘万平等[111] - 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包括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2] - 公司股东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2] - 公司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13] - 公司股东持股意向为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将根据资金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减持[114] - 公司股东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5] - 公司股东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11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116] -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116] -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16] - 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控股股东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11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各自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税后薪酬的50%[117] -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18] - 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120] -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研发、销售等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国内和海外市场[120] - 公司将积极推进产品工艺的优化、工艺流程的改进、技术设备的改造升级,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不断降低生产损耗[120]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120] - 公司将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120] - 公司已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12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24] -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124] - 公司将在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需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利润分配[124] -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方式的中期利润分配[12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25]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1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12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25]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26] - 若因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126] - 若发行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26] - 若违反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126] -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126] - 公司保证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27] - 若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7] - 若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对公司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公司承诺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127]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127]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将停止领取现金分红,且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补偿措施实施完毕[127] - 公司保证严格履行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128] - 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公司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承担责任[128] - 若因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自愿冻结自有资金以提供赔偿保障[128] - 若未能消除未履行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不得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128] - 若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原因,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129]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185.00万元[139] - 公司与美佳新材、上纬创新育成采购原材料预计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11,421.00万元[139] - 公司与上伟碳纤、台湾碳纤销售产品、商品预计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534.00万元、1,169.00万元[139] - 公司接受上纬创新育成提供的劳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139] - 公司向上纬投控、蔡朝阳、蔡孝纬承租分别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1.00万元、3.00万元、13.00万元[13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事项[140][141]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42,255.72万元[145] - 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为34.19%[146] -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后股份总数为403,361,728股,比例为100.00%[148] -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共计91,721股[149]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332户[149] - 前十名股东中,SWANCOR IND. CO., LTD.持股258,229,392股,占比64.02%[150] - 前十名股东中,Strategic Capital Holding Limited持股61,287,730股,占比15.19%[150] - 前十名股东中,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5,834,500股,占比6.40%[150] - 前十名股东中,何明坤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032,014股[150] - 前十名股东中,陈斌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60,568股[150] - 董事、副总经理汪大卫期末持股数为15,230股,报告期内增加6,469股[153] -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李姵仪期末持股数为5,891股,报告期内增加2,502股[153] - 核心技术人员肖红期末持股数为3,141股,报告期内增加1,334股[153] 公司治理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 公司负责人蔡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姵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姵仪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8] - 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8] - 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6] -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3]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4] - 公司营业收入为696,667,297.19元,同比增长7.19%[80][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69,162.78元,同比增长39.26%[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348,878.51元,同比增长34.92%[80]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7.50%,主要由于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收益增加和坏账计提减少[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由于票据到期托收减少[80][81] - 营业成本为589,034,007.39
上纬新材(688585) - 2024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