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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安(08211) - 2024 - 中期财报
浙江永安浙江永安(HK:08211)2024-08-19 20:59

集团整体收益变化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收益从约人民币29580000元减至约人民币16960000元,较2023年同期下跌约42.67%[1] - 2024年上半年收益为人民币16959000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29579000元;毛利为人民币816000元,2023年同期亏损人民币115000元[2] - 2024年上半年客户合约收益为16,959千元,2023年同期为29,579千元,同比下降约42.67%[15] - 2024年上半年集团总收益16,959千元,2023年为29,579千元[2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收益约1696万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42.67%;毛利约82万元,2023年为毛损约12万元[42] 集团盈利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净溢利约为人民币57290000元[1] - 2024年上半年除税前溢利为人民币44338000元,2023年同期亏损人民币9714000元;期内溢利为人民币57294000元,2023年同期亏损人民币9827000元[2] - 2024年上半年每股溢利为5.39分,2023年同期为0.92分[2] - 2024年上半年除税前溢利44,338千元,2023年为亏损9,714千元[22] - 2024年上半年计算每股基本溢利之溢利为57,294千元,2023年为亏损9,827千元,股份数目均为1,063,500,000股[31] - 本期溢利约为5729万元,2023年同期亏损约为983万元,主要因出售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增益约为5389万元[47] - 本期及2023年每股溢利及亏损分别为5.39分及约0.92分[48] 集团资产负债情况 - 2024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23336000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6402000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203874000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41446000元[3] - 2024年6月30日,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9073000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76972000元;流动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84801000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36984000元[3] - 2024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49695000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62238000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58442000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01148000元[4] - 2024年6月30日存货为941万元(2023年12月31日:约1240万元),原材料增加约12万元或约14.81%,梭织布制成品减少约251万元或约27.36%,在制品增加约437万元或约179.42%[49] - 2024年6月30日银行结余及现金为1685万元(2023年12月31日:约10375万元),增加约6460万元[50] - 2024年6月30日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减少约27251万元[51] - 2024年6月30日合约负债约为268万元(2023年12月31日:约393万元),减少约124万元或约31.64%[52] - 2024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及流动资产净额分别约为20387万元(2023年12月31日:约41396万元)及约18480万元(2023年12月31日:约13698万元),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1.09%(2023年12月31日 :80.64%)[58] 集团现金流情况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7959000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2008000元;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52403000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8842000元[5] - 2024年上半年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79840000元,2023年同期为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人民币64604000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6834000元[5] 集团累计亏损与实际资本情况 - 2024年1月1日累计亏损为424,381千元,6月30日为199,573千元,期内盈利使累计亏损减少[6] - 2023年1月1日实际资本为173,033千元,2024年6月30日为158,442千元[6] 集团其他收入与补贴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其他收入、增益及亏损净额为3,392千元,2023年为1,234千元[1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获政府补贴79,000元,与2023年相同[1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约794,000元政府补贴金额仍待摊销,2023年12月31日为873,000元[16] - 与2023年同期相比,2024年同期其他收入、增益及亏损净额增加约216万元或约174.88%[42] 集团资产出售增益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出售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增益总额约53,892,000元[17] - 2024年上半年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出售增益约47,180,000元[18] -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已收代价32,500千元,出售的净资产25,785千元,增益6,715千元,产生现金流入净额32,499千元[19] 集团储备金与盈利分派情况 - 公司须将除税后溢利(经抵销过往年度亏损)的10%拨作法定盈余储备金,直至该基金结余达注册资本的50%为止[7] - 盈利分派须由董事会批准,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因累计亏损无可供分派储备[7] 集团各业务线收益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制造及销售校织布收益16,144千元,2023年为28,266千元;分包服务收益15千元,2023年为1,313千元[22] - 2024年上半年中国市场收益13,588千元,2023年为23,823千元;欧洲市场收益1,320千元,2023年为4,670千元;两英洲市场收益1,982千元,2023年为839千元;其他海外地区收益69千元,2023年为247千元[23] 集团成本与费用情况 - 2024年上半年融资成本491千元,2023年为1,156千元[25] - 2024年上半年所得税抵免(开支)为12,956千元,2023年为 - 113千元[26] - 2024年上半年员工成本总额7,046千元,2023年为10,079千元[28] - 2024年上半年购置厂房及机器耗资约240,000元,2023年12月31日约为327,000元[33] - 2024年报告期末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26,115千元,2023年为25,302千元[3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付贸易账款9541千元,其他应付税项2520千元,应计开支及其他应付款项2444千元,总计14505千元;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9372千元、1868千元、3446千元,总计14686千元[35] - 2024年期间,销售及分销成本减少约73万元或约46.04%[44] - 2024年期间,行政开支增加约363万元或约49.07%[44] 集团债务相关情况 - 2016年债务转让协议垫款本金约2.39677亿元,调整后现值约2072.4万元,视作直属控股公司注资[37] - 2022年3月31日浙江永利结欠公司贷款利息约114.5万元;2022年公司提前偿还部分款项1800万元,贵州永利豁免等额款项,并与贷款利息抵销[37] - 2023年12月31日,变更前应付直属控股公司款项账面价值约3372.6万元,修改后负债公平值约1.9933亿元,导致其他储备减少约1.65604亿元;2023年度集团偿还本金约1.17765亿元[3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偿还本金约7984万元[3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就浙江永利代付电费支付约20万元(2023年约609万元),就永利经编代付电费支付约96万元(2023年为零);2023年同期集团自永利经编收取购买梭织布款项约3.2万元[40] 集团联营公司业绩与融资成本情况 -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业绩亏损为138万元,融资成本约49万元指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45][46] 集团销售情况 - 本期内,公司梭织布的国内及出口销售额分别减少约42.89%及约37.93%[53] 集团处置交易情况 - 非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获补偿总额约29439.4万元,浙江绍兴慧璟股权转让代价约为3250万元,两项处置相关交易均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完成[62] 集团人员情况 - 2024年6月30日公司雇员120名,较2023年12月31日的154名减少[64] 集团股权权益情况 - 非执行董事夏震波先生在公司640,000股H股中拥有实益权益[66] - 贵州永利、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及夏碗梅女士分别持有588,000,000股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00%,占已发行总股本权益55.29%[67] - 588,000,000股内资股质押给浙商银行,为浙江永利50,000,000元贷款作担保[68] - 永兴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8,540,000股H股,占已发行H股权益43.86%,占已发行总股本权益19.61%[69] 集团审核委员会情况 - 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余伟东先生、袁宪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余伟东为主席[71] 集团合规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有守则条文[72] - 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遵守规定准则及公司所采纳的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操守守则[7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74] 集团人员任职情况 - 文件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娄利江、占发辉、周幼琴[74] - 文件日期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夏震波[74] - 文件日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伟东、袁曼烽、章建勇[74] 文件刊登情况 - 文件将由刊登日期起最少连续七天载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