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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卫星(01045) - 2020 - 中期财报
亚太卫星亚太卫星(HK:01045)2020-09-14 16:4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上半年公司收入为4.56155亿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5.64976亿港元减少19.3%[10][30][32][33][48] - 2020年上半年股东应占溢利为7957.5万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2.34666亿港元减少66.1%[10][30][33] - 2020年上半年每股基本及摊薄溢利皆为8.55港仙,2019年同期为25.21港仙[10] - 2020年上半年公司毛利为1.92173亿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3.03092亿港元减少36.6%[30] - 2020年上半年公司除税前溢利为9874.8万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2.77226亿港元减少64.4%[30] - 2020年上半年公司每股基本溢利为8.55港仙,较2019年同期的25.21港仙减少66.1%[30] - 2020年上半年公司EBITDA为3.41485亿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4.67326亿港元减少26.9%[30]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为9.32011亿港元,较2019年增加3.7%[30]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0.24072亿港元,较2019年减少0.8%[30]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负债为12.53401亿港元,较2019年增加1.9%[30]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其他净收入总额减少至209.9万港元,较2019年的5060.7万港元下降95.9%[3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内,财务成本为351.6万港元,较2019年的631.2万港元减少[35] - 截至2020年6月30日,1.41651429亿股中国新华电视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投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为325.8万港元,确认公允价值亏损99.2万港元[36]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内,税项支出减少至1917.3万港元,较上年度同期的4256万港元下降[38]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内,EBITDA减少至3.41485亿港元,EBITDA利润率由82.7%降至74.9%[39] - 期内,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开支为7780.1万港元,2019年同期为1.10723亿港元[40]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负债为12.53401亿港元,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2279.6万港元,资产负债率增至17.8%,增加0.4个百分点[4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录得净现金流入15110.3万港元,2019年同期为净支出4.82366亿港元[42]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人数109名,2019年同期为110名[47] - 2020年上半年本期溢利为79,575千港元,2019年为234,666千港元[49] - 2020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5,810,969千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5,981,215千港元[50] - 2020年6月30日流动资产为1,213,103千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1,102,624千港元[50] - 2020年6月30日流动负债为277,659千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248,337千港元[50] - 2020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净值为935,444千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854,287千港元[50] - 2020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为975,742千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982,268千港元[51] - 2020年6月30日资产净值为5,770,671千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5,853,234千港元[51] - 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务所得现金净额为266,210千港元,2019年为420,506千港元[53] - 2020年上半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39,357千港元,2019年为 - 362,505千港元[53] - 2020年上半年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 - 154,464千港元,2019年为 - 540,367千港元[53] - 2020年上半年其他利息收入为8240.04千元,2019年为4456.13千元[61] - 2020年上半年外币汇兑亏损10910千元,2019年为溢利3409千元[61] - 2020年上半年有关物业之租金收入(减去直接开支44000元)为690千元,2019年(减去直接开支28000元)为775千元[61] - 2019年上半年保险补偿为34405千元,2020年无[61] - 2020年上半年其他借贷成本为3516千元,2019年为6312千元[62] - 2020年上半年银行贷款之利息为216777千元,2019年为221455千元[63] - 2020年上半年租赁负债之利息为12846千元,2019年为5009千元[63] - 2020年上半年实际税项费用为19173千元,2019年为42560千元[66] - 2020年香港利得税按16.5%税率计算,与2019年相同[67] - 2020年建议派发中期股息每股3.50仙,金额为32,578千元,2019年为每股4.50仙,金额为41,886千元[68] - 2020年核准及支付上一财年末期股息每股15.00仙,金额为139,621千元,2019年为每股11.50仙,金额为107,043千元[69] - 2020年上半年每股基本溢利根据公司股东应占溢利79,575,000元及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930,809,000股计算,2019年同期股东应占溢利为234,666,000元[70] - 2020年上半年使用权资产增加69,355,000元,2019年同期为24,993,000元[72] - 2020年上半年增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总成本为8,446,000元,2019年同期为60,973,000元[73] - 2020年6月30日投资物业重估为10,037,000元,重估亏损789,000元,2019年12月31日为10,826,000元[75] - 2020年6月30日,集团持有中国新华电视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投资公允价值重计量为3,258,000元,确认公允价值亏损992,000元[79] - 2020年6月30日应收贸易账款(净)为243,349千元,2019年12月31日为173,134千元[80] - 2020年6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93,729千元,2019年12月31日为350,983千元[8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第一级公允价值计量为3258千元,2019年12月31日为4250千元[85] - 2020年6月30日,集团未履行资本承担已订约金额为296770千元,2019年为321061千元[87] - 中期结束后董事会宣派中期股息,总额为32578000元[90]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会决定按每股3.50港仙派2020年中期股息,2019年同期为每股4.50港仙[11] 卫星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亚太系列在轨卫星及地面测控系统运行良好,服务覆盖超全球75%人口地区[12] - 亚太5C卫星搭载63个转发器,公司持有约57%权益[14] - 亚太6C卫星搭载45个转发器[15] - 亚太7号卫星搭载56个转发器[16] - 亚太9号卫星搭载46个转发器[17] - 亚太6D卫星于2020年7月9日发射,正进行在轨测试[18] 关口站业务进展 - 公司已在印尼获得两个关口站全面服务能力,建成香港关口站,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共三个关口站预计年内投入服务[20] 不同地区客户收入情况 - 2020年上半年,位于香港、大中华、东南亚及其他地区的客户带来的收入分别为6686.5万元、1.73055亿元、1.38328亿元及7790.7万元;2019年同期分别为5114万元、2.06796亿元、2.25021亿元及8201.9万元[59] 关联交易业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上半年,来自同集团附属公司卫星服务收入为75758千元,2019年为54297千元[88] - 2020年上半年,来自公司一名股东控股公司卫星服务收入为7332千元,2019年为17106千元[88] - 2020年上半年,支付同集团附属公司管理费为222千元,2019年为384千元[88] - 2020年上半年,就卫星服务付款给同集团附属公司为1200千元,2019年为13075千元[88] 股权结构情况 - 2020年6月30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持股508950000股,占比54.67%[91] - 2020年6月30日,孟兴国因配偶原因视作持有公司438000股权益[93][95] 人事变动情况 - 何星于2020年7月29日起任公司非执行董事,8月27日起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97] 企业管治情况 - 截至2020年6月30日,集团已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守则条文,但A.4.1和A.4.2除外[98] - 公司已采纳不低于标准守则规定的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董事已遵守相关标准[99] 股份交易情况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回、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股份[100] 审核与财务报告相关情况 - 2020年8月14日,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与管理层审阅集团会计原则与惯例及六个月未经审核的中期财务报告,讨论审核与内部监控事宜,该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01] - 公司董事负责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规定编制及列报中期财务报告[102] - 审核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进行,范围较审核小,不会发表审核意见[104] - 审阅未发现中期财务报告在重大方面未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或《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规定编制的事项[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