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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酒业(00828) - 2019 - 中期财报
王朝酒业王朝酒业(HK:00828)2019-07-19 21:5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6年上半年收入2.388亿港元,较2015年的3.159亿港元减少24%[17] - 2016年上半年毛利6517.1万港元,较2015年的7669.3万港元减少15%[9] - 2016年上半年公司所有者应占亏损7391.7万港元,较2015年的3298.4万港元增加1.2倍[9] - 2016年毛利率27%,较2015年的24%增加3个百分点[9] - 2016年上半年每股亏损5.9港仙,2015年为每股2.6港仙[17]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总收入约2.388亿港元,较2015年同期约3.159亿港元减少24%[18] - 整体毛利率由2015年同期的24%增加至2016年的27%,红、白葡萄酒毛利率分别为29%及22%(2015年分别为26%及16%)[24] - 2016年上半年收入238,761千港元,2015年为315,864千港元[73] - 2016年上半年毛利65,171千港元,2015年为76,693千港元[73] - 2016年上半年经营亏损72,004千港元,2015年为35,931千港元[73] - 2016年上半年期内亏损74,051千港元,2015年为34,083千港元[73]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总收入238,761千港元,其中红葡萄酒收入184,765千港元、白葡萄酒收入53,499千港元、其他产品收入497千港元;2015年同期集团总收入315,864千港元,红葡萄酒收入245,849千港元、白葡萄酒收入69,649千港元、其他产品收入366千港元[130]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毛利65,171千港元,其中红葡萄酒毛利53,709千港元、白葡萄酒毛利11,602千港元、其他产品毛利 - 140千港元;2015年同期集团毛利76,693千港元,红葡萄酒毛利65,071千港元、白葡萄酒毛利11,240千港元、其他产品毛利382千港元[130] - 2016年和2015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经营亏损分别为72,004千港元和35,931千港元,除所得税前亏损分别为74,380千港元和34,083千港元[132] - 2016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所得税抵免为329千港元,适用税率主要为25%(2015年:25%)[137][138] - 2016年和2015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基本亏损分别根据亏损73,917,000港元和32,984,000港元及已发行加权平均股份数目1,248,200,000股计算[14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16年葡萄及葡萄汁成本占总销售成本约43%,较2015年同期的约42%增加1%[20] - 2016年分销开支占公司收入约39%,2015年为17%[25] - 2016年行政费用占公司收入的百分比为19%,2015年为20%[26] - 2016年总原料成本占销售成本比例为65%,2015年为64%[20] - 2016年制造间接开支占销售成本比例为21%,2015年为20%[20] - 2016年消费税及其他税项占销售成本比例为14%,2015年为16%[20]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间,员工薪金及有关成本总额约为65,500,000港元(2015年为75,900,000港元)[50] - 2016年和2015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员工工资等其他津贴和福利分别为59,440千港元和68,511千港元,对退休福利计划的供款分别为6,105千港元和7,372千港元,雇员总成本分别为65,545千港元和75,883千港元[134] - 2016年和2015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折旧及摊销分别为16,506千港元和21,013千港元,物业、厂房及设备出售亏损分别为10千港元和404千港元,计入销售成本的存货减值(回拨)╱拨备分别为 - 18,008千港元和19,943千港元[134]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主要管理人员酬金合计4768千港元,2015年为5160千港元[164]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向津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购买货物金额为1447千港元,2015年为349千港元[16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目前制造及销售超100种葡萄酒产品[4] - 公司产品分为红葡萄酒、白葡萄酒、起泡葡萄酒、冰酒以及白兰地五大类别[4] - 公司拥有超过100种“王朝”品牌葡萄酒产品,超过350种进口葡萄酒产品,品牌数量约100个[40]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红葡萄酒销售约占集团年内收入约77%(2015年为78%)[38] - 公司通过加入天猫商城开展电子商务业务,虽期内网上销售额微不足道,但对业务前景乐观[45] - 2016年天津酿酒厂生产及研发设施的年产能为70,000吨(约相当于93,300,000瓶)[47] 各地区表现 - 2016年6月30日,公司于国内各省市设有135间特许经营零售店,其中中南地区80间、华东地区26间、西北地区1间、东北地区4间、华北地区24间[41][4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6年上半年亏损增加主要因分销费用增加,被物业、厂房和设备折旧及员工成本减少抵消[17] - 集团计划以4亿元人民币出售由其一间附属公司持有之酒堡及相关设施[37] - 公司董事不建议就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间向股东派付任何中期股息[52]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于2005年1月26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828[5] - 截至2016年6月30日,已发行股份数目为12.482亿股[14] - 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企业所得税率自2008年1月1日起统一为25%[27] - 2016年6月30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项目及短期存款为8360万港元,2015年12月31日为8090万港元[30] - 2016年6月30日,集团债务净额为5.256亿港元(2015年12月31日为4.371亿港元),权益总额约为4.431亿港元(2015年12月31日为4.883亿港元),负债资产比率为54%(2015年为47%)[31] - 2016年6月30日,集团借贷为9940万港元(2015年12月31日为6650万港元),流动资金为8360万港元(2015年12月31日为1440万港元),公司市值约为17.97亿港元[32] - 银行借款期限为2015年7月16日至2017年5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为2015年4月28日至2016年4月27日),年利率分别为5.35%及7%(2015年12月31日为7%)[32] - 2016年6月30日,借贷包括银行借贷约8200万港元(2015年12月31日为4770万港元),以一间附属公司之土地及楼宇作抵押约1.84亿港元(2015年12月31日为2.178亿港元)[35]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并无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其他重大收购或出售[36] -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在香港和中国共聘用591名员工(2015年12月31日为591名)[50]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根据购股计划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共200,000份[50] - Famous Ever Group Limited等持有公司558,000,000股,占已发行股本约44.70%[58] - Remy Pacifique Limited等持有公司336,528,000股,占已发行股本约26.96%[58] - 公司有十多个长期的主要葡萄汁供应商,位于天津、山东、河北、宁夏及新疆等地[46] - 公司已从海外进口葡萄汁,并采用与中国供应商同样严格质量标准[46] - 购股计划于2014年12月6日到期[55] - Remy Cointreau S.A.在Remy Cointreau Services S.A.S.股东大会上可行使或控制他人行使约93%投票权,Orpar S.A.在Remy Cointreau S.A.股东大会上可行使或控制他人行使约37%投票权,在Recopart股东大会上可行使或控制他人行使约61%投票权,Recopart在Remy Cointreau S.A.股东大会上可行使或控制他人行使约15%投票权[60] - 截至2016年6月30日,除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外,无人在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须登记的权益或淡仓[61] - 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在回顾期内未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股份[62]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公司董事遵守证券交易标准守则[63] - 2016年1月1日至报告日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66] - 截至2016年6月30日,因内部调查未完成,公司违反上市规则多项财务申报条文[67]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集团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财务报表[68] - 2013年3月26日公司获核数师告知收到针对集团若干交易事项的指称,审核委员会受董事会授权进行调查[69] - 公司股份于2005年1月26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2013年3月22日暂停买卖[97] - 简明合并中期财务资料于2018年6月8日获董事会批准刊发,该报表未经审核[98][99]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合并中期财务资料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100] - 公司核数师于2017年12月8日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100] - 集团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纳多项准则修订,对当期或前期无影响[104]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将于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应用,集团自该日起追溯应用[109]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于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应用,集团拟以经修改追溯方式采纳[115]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于2016年1月发布,会影响集团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118] - 集团目前无法估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须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金额[120] - 多项新订准则及诠释于2016年1月1日后生效,除部分准则外,预期不会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104] -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王朝御馬酒莊(寧夏)有限公司25%股权,后者缴足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145] - 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未经审核为76489千港元,减值拨备15063千港元,应收账款净额66280千港元;2015年12月31日经审核应收账款为104693千港元,减值拨备14520千港元,应收账款净额97579千港元[149] - 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股份数目为1248200千股,股本为124820千港元[151] - 根据购股计划,因行使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可发行股份上限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30%,且可能发行股份总数不超120000000股,即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10%[152] - 截至2016年6月30日,2006年11月1日向雇员授出的购股期权尚有200000份未行使,行使价为3港元[154] - 2016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储备合计1195388千港元;2015年1月1日为1199229千港元[157] - 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未经审核为198520千港元;2015年12月31日经审核为326104千港元[162] - 2016年和2015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均无支付任何中期股息[139]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购置厂房及设备的成本约为200,000港元(2015年:300,000港元)[142] - 2016年6月30日,应付津联附属公司款项为985千港元,2015年12月31日为549千港元[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