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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时集团(01327) - 2020 - 年度财报
励时集团励时集团(HK:01327)2021-04-30 17:2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收益为62,868千元人民币,较2019年的91,491千元人民币下降约31.3%[6] - 2020年公司持续经营业务除税前亏损为146,242千元人民币,较2019年的127,017千元人民币增加约15.1%[6] - 2020年公司年内亏损为146,242千元人民币,较2019年的127,052千元人民币增加约15.1%[6] - 2020年公司资产总值为206,441千元人民币,较2019年的366,058千元人民币下降约43.6%[7] - 2020年公司负债总额为17,230千元人民币,较2019年的10,074千元人民币增加约71.0%[7] - 2020年公司权益总额为189,211千元人民币,较2019年的355,984千元人民币下降约46.9%[7] - 公司收益从2019年约9150万元减少约2860万元或约31.3%至2020年约6290万元[17] - 销售成本从2019年约7720万元减少约1650万元或约21.4%至2020年约6070万元[18] - 毛利从2019年约1430万元减少约1210万元或约84.6%至2020年约220万元,毛利率从约15.6%降至约3.5%[19] - 销售及分销开支从2019年约2580万元增加约90万元或约3.5%至2020年约2670万元[20] - 行政开支从2019年约1970万元增加约20万元或约1.0%至2020年约1990万元[21] - 除税前亏损从2019年约1.27亿元增加约1920万元至2020年约1.462亿元[25] - 2020年末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约为530万元(2019年末约为190万元),流动比率从33.2倍增至99.1倍,资本负债比率从0增至约8.1%[28] - 对中国汽车内饰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从2020年初249.2万元降至年末128.1万元,占经审核资产总值百分比从4.11%降至3.42%[31] - 2020年末公司聘用109名雇员(2019年为113名),薪酬成本约为1150万元(2019年约为1520万元)[33] - 公司就尚未偿还应收代价评估预期信贷亏损约3140万元[24] - 2020年集团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1.462亿元,2019年约为人民币1.271亿元[48] - 2020年收益为62,868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91,491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28%[167] - 2020年年内亏损为146,242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127,052千元人民币,同比增加15.10%[167] - 2020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开支总额为175,089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117,696千元人民币,同比增加48.76%[167] - 2020年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为39.23分人民币,2019年为36.76分人民币,同比增加6.72%[167] - 2020年非流动资产为24,834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31,415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95%[169] - 2020年流动资产为181,607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334,643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73%[169] - 2020年流动负债为1,832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10,074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1.82%[169] - 2020年资产净值为189,211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355,984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6.85%[169] - 2020年股本为35,126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29,181千元人民币,同比增加20.37%[171] - 2020年储备为154,085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326,803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85%[171] - 2020年除税前亏损为146,242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127,017千元人民币[174] - 2020年经营所用现金为17,314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5,020千元人民币[174] - 2020年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0,2019年为190千元人民币[174] - 2020年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21,003千元人民币,2019年所用现金净额为7,658千元人民币[174] - 202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3,689千元人民币,2019年减少净额为12,805千元人民币[176] - 2020年1月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851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6,495千元人民币[176] - 2020年汇率变动影响净额为 - 201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8,161千元人民币[176] - 2020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5,339千元人民币,2019年为1,851千元人民币[176]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6个月及3个月,香港珠宝、手表及钟表以及名贵礼品类零售额较2019年分别减少约35.7%及30%[10] - 公司业务包括与专家合作设计销售豪华高端手表及配件、为OEM客户设计生产组装手表、生产销售自有品牌手表[10]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从事手表及珠宝制造、贸易及零售,2020年业务性质无重大变动[46] - 公司主要从事自主品牌手表及珠宝、OEM手表及第三方手表制造及销售[178] 公司业务规划与展望 - 公司未来将加强设计团队能力,重新布局业务及产品组合以适应市场需求[10] - 公司认为长期来看,豪华高端手表及珠宝配件消费后劲强大[11] 公司股权与股东相关 - 施清泉先生及余俊敏先生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轮席退任,合资格且愿意膺选连任[61] - 自2015年1月30日上市至报告日期,公司维持规定的公众持股量[55] - 2020年1月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总计38,167千份,年内已授出34,560千份,年内已行使为0,失效/没收7,063千份,12月31日尚未行使65,664千份[68] - 2020年5月4日授出购股权,行使价为0.1626港元,紧随授出日前股份收市价为0.151港元[68][69] - 2020年3月31日公司完成股份合并,每十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普通股合并为一股面值0.1港元的合并普通股,相应购股权作出调整[7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施清泉、杨淅、邹伟康、钟维立、段白丽作为实益拥有人,每人未上市购股权利益为3,456,000份,占公司持股量约0.83%[7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其他人士(除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外)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披露权益或淡仓,或拥有附带投票权的5%或以上类别股本面值权益[78] - 公司或附属公司在本期内未作安排使董事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购买股份获利[79] - 2020年3月27日股东特别大会通过股份合并决议,将每1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合并为1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股份,3月31日生效[91] - 2020年8月10日完成配售,按每股0.1港元配发69,120,000股配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约670万港元[9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动用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约220万港元作为一般营运资金,未动用约450万港元存入银行账户[92]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集团2020年度业绩[40] - 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俊敏、段白丽及钟维立确认独立身份,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8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无订立或存在与公司全部或大部分业务有关的管理及行政事宜合约[8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赎回或出售公司任何上市证券[88] -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3日起辞任公司核数师,长盈(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新核数师[99] - 独立非执行董事钟维立和段白丽因事未能出席2020年3月27日股东特别大会和6月24日股东周年大会,公司秘书已提醒未来参会[106] - 公司将在年报刊发后三个月内刊发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9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无严重违反或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业务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95] - 董事会由六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107] - 董事会须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全体会议,检讨集团财务表现等事宜[111] - 2020财政年度举行了八次董事会会议,施清泉和余俊敏出席率为100%(8/8),杨淅、邹伟康、段白丽和钟维立出席率为75%(6/8)[113]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全体董事2020年遵守该守则[116]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19] - 2020财政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了3次会议[121] - 2020财政年度审核委员会成员余俊敏、段白丽、钟维立会议出席率均为100%(3/3)[122] - 2020财政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成员余俊敏、杨淅、段白丽、钟维立出席率均为100%(2/2)[122] - 2020财政年度提名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成员余俊敏、施清泉、段白丽、钟维立出席率均为100%(2/2)[125] - 公司担保委员会每半年向审核委员会报告公司担保工作及资料,截至报告日期未发现为非集团成员公司提供担保事宜[127] - 2020财政年度核数师提供审核服务应付薪酬约人民币533,000元,非审核服务应付薪酬为人民币零元[129] - 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122][125] - 公司于2014年7月成立公司担保委员会[127] - 董事会负责定期检讨公司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128] - 集团委聘独立内部监控审阅顾问每年审阅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13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认为内部监控系统有效且充足[132] - 公司秘书赖雅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接受不少于15小时相关专业培训[139] - 任何持有公司缴足股本(赋有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权)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41] - 若董事会未在要求递交后21天内回应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请求者可自行召开,公司须偿付合理费用[142] - 2020年度公司的章程文件并无显著变动[143] - 核数师认为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真实反映财务状况、表现及现金流量[146] - 核数师已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为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拨备评估和存货拨备评估[149] - 公司董事会采纳成员多元化政策,促进董事在多方面趋向多元化[135] - 公司坚持与股东定期沟通并合理披露资料,主要渠道有财务报告、股东大会等[136] - 全体董事年内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更新知识和技能[138] - 公司制定及检讨企业管治政策等多方面内容以确保合规[134] 财务报表编制与会计政策 - 综合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188] -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及附属公司所控制实体的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基准或各报告期末的公平值编制[189][192] - 历史成本按换取商品及服务给予代价之公平值计量,公平值计量分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193] - 业务收购产生的商誉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入账,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每年进行减值测试[195] - 出售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后,商誉的应占金额计入出售损益金额[196] - 集团于履约责任达成,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益[197] - 若符合特定标准,控制权随时间转移,收益根据履约责任完成进度随时间确认[198] - 综合财务报表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包括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适用披露规定[191] - 收益在客户获得个别货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199] - 合约资产指集团已转移货品或服务但收取代价权利尚未无条件的权利,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减值评估[199] - 应收款项指集团收取代价的无条件权利[199] - 合约负债指集团就已收客户代价向客户转移货品或服务的义务[199] - 与同一合约有关的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按净额基准入账及呈列[199] - 载有多履约责任的合约,集团按相对独立售价基准分配交易价格[200] - 公司未提早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董事预期应用不会对集团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186]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本)等多项准则修订本生效时间不同,分别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及待确定日期[186][187] 其他 - 集团最大客户及合计五大客户分别占集团营业额9.4%及44.5%,最大供应商及合计五大供应商分别占集团采购额14.3%及61.1%[59] -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