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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洋智能控股(01561) - 2018 - 年度财报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综合营业额为4.26346亿港元,较去年增加约13.95%[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增加约40.26%至856.3万港元[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盈利为1.4港仙[11]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资产净值维持于1.00港元[12]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2017年:每股0.025港元)[13]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毛利增加至8534.1万港元,整体毛利率为20.02%(2017年:17.47%)[15]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非流动资产为3.09671亿港元,流动资产净值减少至3.04309亿港元[46]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无银行借款,香港租赁土地及楼宇150.8万港元已质押[47]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已订约未拨备资本承担为812.1万港元[47]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48] - 2017年末期股息为1500万港元或每股0.025港元,2018年中期股息为1200万港元或每股0.02港元(2017年中期股息为1500万港元)[68]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2018年末期股息(2017年为每股0.025港元)[69]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亿股[90] - 2018年五大客户贡献收益约占集团总营业额41.5%,最大客户贡献约27.5%[101] - 2018年集团对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约为19.6%,对最大供应商采购额约为5.2%[102] - 2018年集团捐款约198万港元,2017年为195.9万港元[107]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向外界人士作出的液态涂料销售增加16.89%至2.86017亿港元[18] - 向外界人士作出的粉末涂料销售减少2.59%至2314万港元[18] - 公司持有卡秀堡辉45%权益,2018年卡秀堡辉收益增加3.84%至6.20122亿港元,公司摊占溢利下降约38.17%至840.1万港元[2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泰克諾斯塗料销售液态涂料总额为1489.8万港元,向泰克諾斯集團购买原材料总额为89.5万港元[93] 公司投资与收购事项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就广州厂房生产设施的第二阶段建设投资约770万港元[17] - 土地收购事项完成日期延至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预计对公司运营或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19] - 2019年3月2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拟购买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51%,收购事项尚未完成[21][42] - 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约1.199亿港元,实际用途包括约770万港元用于万辉广州生产设施等[44] - 2012年9月10日公司以415.4万港元收购中国两幅土地,截至2012年末已付按金83.1万港元,2017年末和2018年末承担分别为322.3万港元和307.5万港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购买未完成[77] - 2019年3月4日有收购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告,公司将继续检讨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54] 公司人员与组织架构变动 - 李重远博士于2018年12月10日及2018年12月31日分别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57] - 江木贤先生自2015年12月1日公司股份上市以来出任非执行董事,2014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任公司秘书[58] - 左怡女士于2018年12月10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在投资银行及私募投资方面有逾10年经验[58] - 李纲先生于2018年12月1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在埃森哲任职30年[61] - 王建平先生于2018年12月1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休前所在公司缴入资本达人民币500亿元[62] - 施平博士于2018年12月1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从事金融研究超10年[63] - 原树华先生、高泽霖先生、伍介安先生、王炳忠拿督、崔康常博士、张志伟先生、余季华先生于2018年12月31日辞任董事[75] - 左怡女士、李纲先生、王建平先生、施平博士于2018年12月10日获委任为董事[75] - 李重远博士、左怡女士、李纲先生、王建平先生及施平博士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符合重选连任资格[75] - 2018年12月10日,李重远博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主席,左怡女士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李纲先生、王建平先生、施平博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77][183][186][187][188] - 2018年12月31日,原树华先生、高泽霖先生、伍介安先生、王炳忠拿督、崔康常博士、张志伟先生、余季华先生辞任[178][179][180][184][189][190][191]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雇员641名,较2017年减少41名[50] 公司股权结构 - 2018年12月31日,李重远博士拥有公司4.5亿股普通股,权益百分比为75.00%[80] - 2018年12月31日,原树华先生拥有公司相联法团916.8万股股份,权益百分比为28.65%[81] - 2018年12月31日,高泽霖先生拥有公司相联法团496万股股份,权益百分比为15.50%[81] - Timenew Limited、李孝如先生、李重遠博士、廣銘控股有限公司、Mezzo International Limited、李成輝先生分别持有公司4.5亿股股份,权益百分比均为75%[88] - Timenew Limited由李孝如先生及李重逮博士分别合法拥有51%及49%权益[88] - 廣銘控股有限公司由Mezzo International Limited拥有51%权益,Mezzo International Limited由李成輝先生全资拥有[89] 公司关连交易 - 泰克諾斯是公司间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萬泰40%的主要股东,泰克諾斯集團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93]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确认泰克諾斯集團交易符合相关规定,核数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函[94] 公司董事相关事项 - 以董事为受益人的经准许弥偿条文生效,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职员投购及维持适当保险[97] - 原树华先生等作为契诺人订立不竞争契据,公司前控股股东确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遵守该契据[98][9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董事均确认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116] - 董事会目前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17] - 2018年12月10日有多名董事获委任,12月31日有多名董事辞任[118] - 年内公司共举行四次董事会会议[124] - 原树华、高泽霖、伍介安、江木贤、崔康常、张志伟、余季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比例为100%[124] - 王炳忠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比例为75%[124]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设有四个董事委员会,自执行委员会于2018年12月31日解散后,设有三个董事委员会[139] - 薪酬委员会现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和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为王建平先生[141] - 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职员安排合适的责任保险[130] - 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要求,安排董事(新委任董事除外)培训[129] -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133] - 董事会已采纳企业管治职能并以书面订立其职权范围[137] - 公司根据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认为合适的其他因素宣派及派付股息[136] - 原树华、高泽霖、崔康常博士、张志伟、余季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出席率均为100%(1/1)[142][149] - 审核委员会年内举行两次会议,崔康常博士、张志伟、余季华出席率为100%(2/2)[153] - 核数服务已付/应付费用为1380千港元,非核数服务为741千港元,总计2121千港元[159][160][161][162] - 提名委员会于2015年11月6日成立,2018年12月5日采纳修订书面职权范围[147] - 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11月6日成立,以书面订立职权范围[152] - 执行委员会于2016年12月7日成立,2018年12月31日解散[163] - 提名委员会现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48] - 审核委员会现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遵守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152] - 执行委员会由三名执行董事组成[163] - 薪酬委员会每年检讨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等多项事宜[143] 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 - 风险管理小组至少每年一次识别影响集团业务目标的风险事项[164] - 风险管理报告和内部监控报告均至少每年提交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169] - 集团外聘专业顾问协助监督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发现严重内控缺失会即时汇报[164] - 集团实行举报政策,让雇员可提出对不当事宜的关注[167] 公司股东大会相关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订于2019年6月26日举行,6月21日至26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14] - 2018年公司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各董事出席情况为1/1[192] - 公司上届股东周年大会于2018年6月6日举行,通告于会议举行至少20个营业日前发送给股东[193] - 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19年6月26日举行,通告将在大会举行至少20个营业日前发送给股东[193] - 股东可向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查询持股情况,其他查询可发至公司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并注明收件人为公司秘书[195] - 持有公司实缴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的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大会须在呈交后2个月内举行[196] - 若董事会在呈交当日起21日内未开展召开大会程序,呈交要求人士可自行召开,公司需偿付相关开支[196] - 呈交要求需正式签署,可送交公司注册办事处或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196] - 有意动议决议案的股东可按程序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也可书面咨询及提呈议案或直接提问[197] 公司其他事项 - 董事会呈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65]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应用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报告原则,遵守部分守则条文,但未遵守A.2.1、A.6.1、A.6.5、D.1.4条[110] - 2018年12月10日获委任的新董事未获就任须知,将在2019年提供[112] - 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新委任董事未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公司将在2019年安排培训[113] - 公司未与新委任董事签正式委任函件,2019年4月签订服务合约或正式委任书[115] - 公司设有网站发布董事名单、宪章文件等最新资讯,资讯将不时更新[200] - 集团预计2019年成本保持高位,市场环境严峻,整体运营成本管理充满挑战[51] - 公司拟继续现有主要业务并留聘营运雇员,探索新经济行业业务机会[54]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的行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