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财务表现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收益约为人民币10030万元,较2018年同期减少约22.2%;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665万元,较2018年同期减少约11.6%[6] - 呈报分部利润从约1.232亿元减少约2180万元至约1.014亿元[27] - 除税前溢利减少约11.9%至约9.15亿元[28] - 期内溢利减少约11.5%至约6650万元[29] - 2019年上半年利息收益为51,359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62,811千元人民币[117] - 2019年上半年服务收益为48,932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66,176千元人民币[117] - 2019年上半年收益总额为100,291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128,987千元人民币[117] - 2019年上半年除税前溢利为91,486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103,883千元人民币[117] - 2019年上半年期内溢利为66,524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75,175千元人民币[117] - 2019年上半年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65,826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75,537千元人民币[117] - 2019年上半年基本每股盈利为4.11分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4.70分人民币[117] - 2019年上半年摊薄每股盈利为4.08分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4.69分人民币[117] - 2019年上半年期内溢利为66,524千元,较2018年上半年的75,175千元有所减少[121] - 2019年上半年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24,921千元,较2018年上半年的119,439千元有所减少[123] - 2019年上半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1,217千元,较2018年上半年的965千元有所增加[123] - 2019年上半年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86,007千元,较2018年上半年的43,228千元有所增加[123] - 截至2019年6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682,919千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690,639千元有所减少[123] - 2019年上半年总收益100,291千元,较2018年上半年的128,987千元下降约22.24%[176] - 2019年上半年除税前溢利91,486千元,较2018年上半年的103,883千元下降约11.93%[176] - 2019年6月30日综合资产总额1,284,106千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1,185,618千元增长约8.31%[180][182] - 2019年6月30日综合负债总额316,767千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357,528千元下降约11.39%[180][182] - 2019年上半年中国市场外部客户产生收益100,291千元,2018年为128,987千元;2019年6月30日非流动资9,995千元,2018年12月31日为4,155千元[187] - 2019年上半年中国企业所得税23,992千元,2018年为26,814千元;香港利得税2019年未计提,2018年按16.5%税率计算为1,223千元[190] - 2019年上半年总员工成本4,116千元,2018年为8,202千元[192] - 2018年末期股息2019年为14,394千元,2018年为25,799千元;董事会未宣派2019年上半年中期股息[195] - 2019年上半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计算的期内溢利为66,524千元,2018年为75,175千元[196] 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 - 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收益约为人民币4890万元,较2018年同期减少约26.1%;溢利为人民币51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2.4%;总成交额(不计买家佣金)达人民币22780万元,较2018年同期减少约24.5%[7] - 2019年上半年举行一次纯网上艺术品拍卖会,拍卖品成交金额(不计买家佣金)由2018年同期约人民币1410万元增至人民币3190万元[7]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服务收益中来自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的拍卖收益为48932千元人民币,2018年为66176千元人民币[169] - 2019年上半年艺术品及资产拍卖业务收益48,932千元,较2018年上半年的66,176千元下降约26.06%[176] - 2019年上半年拍卖业务中,紫砂艺术品收益21,887千元,书画收益22,977千元,珠宝艺术品收益4,068千元[172] - 2019年上半年拍卖业务收益主要来自中国(不包括香港),为48,932千元[172] - 2019年上半年计入分部业绩或资产计量的拍卖业务添置使用权资产677千元[186] 典当贷款业务 - 典当贷款业务收益约为人民币514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8.2%;溢利为人民币503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2.6%;2019年6月30日,新贷款总额约达人民币35280万元[8] - 艺术品典当贷款收益为人民币51327千元,占比99.9%,较2018年减少18.2%;资产典当贷款收益为人民币32千元,占比0.1%,较2018年减少11.1%[11] - 以艺术品抵押授出新贷款总额约人民币35280万元,授出新贷款总数目35笔,续当新贷款数目12笔,新贷款续当比率34.3%,平均初步贷款期55日[11] - 以资产抵押授出新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00千元,授出新贷款总数目29笔,续当新贷款数目19笔,新贷款续当比率65.5%,平均初步贷款期37日[13] - 集团就艺术品及民品、房产及股权作典当品的担保典当贷款,分别按贷款本金金额3.6%、2.7%及2.4%收取每月综合费[13] - 集团艺术品及资产典当贷款业务2019年上半年未出现任何违约,2019年6月30日实际贷款违约率为0%[14]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利息收益中来自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的典当贷款收益为51359千元人民币,2018年为62811千元人民币[169] - 2019年上半年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收益51,359千元,较2018年上半年的62,811千元下降约18.23%[176] - 2019年上半年计入分部业绩或资产计量的典当业务和拍卖业务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共316千元,使用权资产折旧共1,237千元[186] - 2019年6月30日艺术品及资产典当客户贷款净额405,431千元,2018年12月31日为396,927千元[200] - 2019年上半年艺术品及资产典当业务贷款年利率介乎12%至43.2%,2018年为32%至48%[200] 财务变动原因 - 集团收益减少主要因拍卖会数目从2018年上半年的5个减至2019年上半年的2个,以及2019年上半年平均贷款结余减少[18] - 其他收入减少36.5%至约130万元,主要因拍卖会数目从5个减至2个[21] - 经营开支减少约82.7%至约130万元,因香港拍卖会宣传推广活动减少[23] - 行政开支减少约45.6%至约1120万元,因香港营运减少[25] 资金与资产状况 - 2019年6月30日银行结余及现金总额约6.829亿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19.5%[31] - 截至2019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10,947千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6,077千元有所增加[119]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流动资产为1,273,159千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1,179,541千元有所增加[119]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流动负债为312,206千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356,805千元有所减少[119]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净值为960,953千元,较2018年12月31日的822,736千元有所增加[119] 人员情况 - 2019年6月30日集团有40名员工,2018年12月31日为45名[40] - 范志军自2019年7月2日起兼任公司行政总裁[104] - 李思莫自2019年5月31日起辞任行政总裁,6月1日起任艺术总监[104] 市场环境与挑战 - 2019年下半年中美贸易争端使市场波动,公司营商环境更具挑战[45] 公司发展计划 - 公司计划2019年12月在上海举办秋季拍卖会,并积极寻求在中国一线城市举办额外拍卖会[46] - 公司计划扩展典当贷款业务,增加多元化典当品种类,增设贷款分行,发展网上平台,搭建一站式艺术金融服务平台[47] - 公司计划并购相关业务企业及资讯科技公司或与其组成联盟[47] - 2019年公司计划进一步开发海外网站,将其发展为中国艺术家交易及推广平台,支持香港艺术品拍卖[110] 股权结构 - 截至2019年6月30日,董事范志军在公司股份好仓中持股10.9546亿股,持股比例为65.28%[50] - 截至2019年6月30日,董事范志军在相联法团和信典当持股比例为26%,在和信拍卖持股比例为85%[53] - 截至2019年6月30日,非董事主要股东张晓星女士等在公司股份好仓中持股10.9546亿股,持股比例为65.28%[57] - 截至2019年6月30日,非董事主要股东中泰证券在公司股份好仓中持股9.96亿股,持股比例为59.36%[57] - 范志軍等人透过相关投资合共控制10.5566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65.20%权益[61] - 中泰证券透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9.96亿股股份权益[94] 证券与股息相关 - 2017年6月2日公司向合资格承授人授出7900万份购股权,期末可予行使2300万份[95]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99]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102] 企业管治 - 公司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集团未经审核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且无异议[100] - 全体董事确认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遵守证券交易操守守则[103] - 公司认为范志军身兼主席及行政总裁符合集团最佳利益,偏离企业管治守则属合理[106] 业务运营模式 - 公司典当和拍卖业务受中国外商投资禁制或限制,通过合约安排控制中国经营实体[108] 财务准则应用 - 公司于2019年中期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134] - 公司将短期租赁确认豁免应用于自开始日期起计为12个月或更短租期且不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也应用确认豁免[139] - 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于租赁开始日期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140] -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初步计量金额、开始日期或之前租赁付款减租赁优惠、初始直接成本、拆除及移除等估计成本[141] - 已支付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及初始按公平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公平值调整视作额外租赁付款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143] - 于租赁开始日期,公司按该日未付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若租赁隐含利率难确定,使用增量借款利率计算[146] - 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减租赁优惠、可变租赁付款、剩余价值担保预期支付金额、行使购买权行使价、终止租赁罚款[147] - 出现修改扩大租赁范围且调增代价值相当情况,公司将租赁修改作为单独租赁入账,未作单独租赁入账的基于修改生效日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149] - 为计量租赁交易递延税项,公司先确定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是否产生税项减免,就租赁交易税项扣减归属租赁负债,分别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规定[151] - 公司选择可行权宜方法,对先前识别为租赁的合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不重新评估首次应用日期前已存在合约,对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合约按准则评估是否含租赁[152] - 2019年1月1日,公司确认额外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金额等于相关租赁负债金额,相关集团实体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介乎2.38%至5.39%[156] - 2018年12月31日披露的经营租赁承担为7919千元人民币,租赁负债按相关增量借款利率贴现后为6618千元人民币,2019年1月1日的租赁负债为7725千元人民币[157] - 2019年1月1日的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8036千元人民币,其中与经营租赁有关的为6618千元人民币,过往融资租赁项下资产重新分类金额为1400千元人民币,租赁按金调整为18千元人民币[161] - 2019年1月1日,物业、厂房及设备从4155千元人民币调整为27
中国艺术金融(01572) - 2019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