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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兴业新材料(08073) - 2021 Q3 - 季度财报

报告基本信息 - 报告为中国兴业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1][9] 公司治理结构变动 - 孙金礼和汤立文于2021年1月25日辞任执行董事,杜鹏和聂远州于同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14][15] - 2021年1月1日至1月25日,主席为刘红维先生,行政总裁为孙金礼先生[121][123] - 自2021年1月25日起,张超先生担任主席及行政总裁[122][124] 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信息 - 公司合规主任为张超先生,公司秘书为刘慧娴女士(CPA) [14][15] - 审核委员会主席为潘建丽女士,成员包括潘建国先生和李玲博士[15][129][133] - 薪酬委员会主席为潘建国先生,成员包括潘建丽女士和李玲博士[17][18] - 提名委员会主席为张超先生,成员包括潘建国先生和李玲博士[17][18] 公司合作机构信息 - 公司法律顾问为麦振兴律师事务所,核数师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17][18] - 公司主要往来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17][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国总部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珠路9号珠海兴业新能源产业园7号厂房1楼及2楼[20][21] - 公司股份代号为8073 [21] - 公司股份于2017年7月21日在GEM上市,所得款项净额为9350万港元[104][10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收入81,476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72,953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7%[22] - 2021年前三季度销售成本63,681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54,286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3%[22] - 2021年前三季度毛利17,795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18,667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22] - 2021年前三季度除税前溢利2,200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5,555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0.4%[22] - 2021年前三季度本期溢利2,167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5,296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1%[22] - 2021年前三季度全面收益总额1,635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4,030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4%[22] - 2021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1,274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5,456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6.6%[22] - 2021年前三季度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为0.001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0.010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0%[22]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权益总额为242,679千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9月30日为248,510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24] - 2021年第三季度客户合约收入为2.9304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2.7658亿人民币;2021年前九个月客户合约收入为8.1476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7.2953亿人民币[41]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客户A收入为4418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无相关收入;客户B 2020年同期收入为3385千元人民币,2021年同期无相关收入[53]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及收益为2835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3884千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其他收入及收益为12719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5742千元人民币[56]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已售存货成本为21979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20692千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已售存货成本为63681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54286千元人民币[61]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雇员福利开支为4727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4289千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雇员福利开支为12394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12966千元人民币[61]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为1984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3006千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为8761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9694千元人民币[61]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利息开支为155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41千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利息开支为465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257千元人民币[61]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所得税开支为 - 133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156千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所得税开支为33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259千元人民币[63]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普通股权股东应占溢利为1274000千元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5456000千元人民币;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数目为520000000股,与2020年同期相同[64]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普通股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127.4万元,2020年同期为人民币545.6万元;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为5.2亿股,与2020年同期相同[67] - 2021年1 - 9月ITO膜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72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人民币3050万元增加人民币670万元或21.8%[72][74] - 2021年1 - 9月智能调光膜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06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人民币2510万元减少人民币450万元或18.0%[73][75] - 2021年1 - 9月智能调光玻璃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03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人民币650万元增加人民币380万元或58.9%[78][82] - 2021年1 - 9月LED玻璃销售收入为人民币840万元,2020年同期为人民币60万元[79][82] - 2021年1 - 9月地铁媒体显示屏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20万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维持稳定[80][83]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较2020年同期录得11.7%增长[81][83]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13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人民币550万元减少人民币420万元或76.6%[81][83]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录得金融资产减值亏损人民币280万元,2020年同期则录得金融资产减值亏损拨回人民币640万元[81][83]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为人民币815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人民币7300万元增加人民币850万元或11.7%[88][90]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销售成本为人民币637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人民币5430万元增加人民币940万元或17.3%[93][97]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毛利为人民币178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人民币1870万元减少人民币90万元或4.7%,毛利率从25.6%降至21.8%[94][97]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销售及分销开支为人民币560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人民币690万元减少人民币130万元或18.4%,占收入比例从9.5%降至6.9%[95][98]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780万元,与2020年同期的人民币1760万元相比保持相对稳定,占收入比例从24.1%降至21.8%[96][99]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无银行借贷[103][105]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海外业务扩张计划使用所得款项净额980万港元,实际使用980万港元[110]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新材料和新产品研发计划使用所得款项净额2110万港元,实际使用2110万港元[110] - 截至2021年9月30日,购买用于生产环境光遮蔽萤幕的机器及设备计划使用所得款项净额680万港元,实际使用680万港元[110]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使用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7710万港元,未动用款项存入持牌银行[112][116]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派付股息,2020年同期也无派息[114][117]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ITO膜销售安装及智能调光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业务性质无重大变化[26][28] - 2021年第三季度ITO导电膜收入为1.2118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0.8994亿人民币;2021年前九个月为3.7197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3.0532亿人民币[42] - 2021年第三季度智能调光膜收入为0.7604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1.0917亿人民币;2021年前九个月为2.0622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2.5145亿人民币[42] - 2021年第三季度国内(中国大陆)收入为2.798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2.7658亿人民币;2021年前九个月为7.5377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7.0445亿人民币[45] - 2021年第三季度其他地区收入为0.1324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0;2021年前九个月为0.6099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0.2508亿人民币[45] - 2021年第三季度某一时点转让之货品收入为2.9304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2.7658亿人民币;2021年前九个月为6.7892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7.2953亿人民币[48] - 2021年前九个月一段时间内转让之服务收入为1.3584亿人民币,2020年同期为0[48] - 公司主要收入及合并业绩贡献来自销售ITO导电膜、智能调光膜、智能调光玻璃、LED玻璃及地铁媒体显示屏,被视为单一可呈报分部[50][51] 会计政策信息 -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资料按香港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适用披露条文编制,除预期反映在2021年度财报的会计政策变动外,采用与2020年度财报相同会计政策[31][32][35] 公司人员规模信息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有150名全职雇员[115][118] 董事证券交易及上市证券情况 - 公司采纳的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不逊于GEM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在有关期间遵守规定[126][131] - 有关期间,公司及附属公司无赎回、购买或出售公司上市证券[127][132] 审核委员会相关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成立审核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28][133] - 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2021年前九个月业绩编制符合适用会计原则及常规并已充分披露[130][133] 购股期权计划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采纳购股期权计划[134][136] - 因行使购股期权可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2017年10月17日已发行股本总额10%,即4.8亿股[139][141] - 2018年1月31日,按每股1.16港元行使价授出认购2100万股的购股期权,每股面值0.01美元[140][141]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因承授人辞职没收80万份购股期权(2020年同期为556万份),无自愿交出注销情况(2020年同期为70万份)[140][141] - 截至报告日期,已授出779万份购股期权,占公司已发行股份1.498%[140][141] - 任何12个月内,授予合资格人士的购股期权行使后发行及将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除非满足特定条件[144][146] - 购股期权行使时间自授予日起至董事会决定之日止,最长不超授予日起10年[145][147] - 授出购股期权要约须在30日内接纳,承授人接纳时需支付1港元[149][153] - 行使购股期权每股行使价由董事会厘定,不低于授予日收市价与前5个营业日平均收市价较高者,且不低于股份面值[150][154] - 购股期权计划有效期10年,自2017年10月17日起,除非提前终止[151] - 购股权计划自2017年10月17日起10年期内有效,可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随时终止[155] - 截至2021年9月30日,计划下雇员购股期初总数2890千份,没收800千份,期末总数2090千份[159] - 截至2021年9月30日,计划下其他参与者购股期初总数5700千份,期末总数5700千份[159] - 截至2021年9月30日,计划下购股期初总数8590千份,没收800千份,期末总数7790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