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业务运营情况 - 公司2019年继续增强核心业务,在宜昌、福建及芜湖三个主要地区运营,宜昌产业园全面投入运作且投资物业全部租出[12] - 公司核心业务是清洁能源业务,未来也将如此,目标是成为部分城市及地区领先的清洁能源运营商[15]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业务包括运输及分销天然气、买卖电子零件及物业投资[59] - 集团自2014年起在中国经营天然气业务,天然气价格波动是主要不确定因素[111] 业务出售情况 - 2019年公司继续出售福建的联营公司,仅保留最具规模公司,福建业务是最成熟的天然气业务[13] - 2019年12月公司订立买卖协议,以8220万元人民币出售芜湖中基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83%股权,交易于2020年3月初完成[13] - 2019年1月25日,公司附属公司出售福建省闽昇燃气有限公司21%股本,代价为人民币1050万元[23] - 2019年12月27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出售芜湖中基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83%注册资本,总现金代价约为9240万港元[24] 贸易业务情况 - 2019年公司贸易业务下半年业绩逊色,目标是开拓客源扩大客户基础[1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9年公司收益减少,因贸易业务收益下降和经营成本高企,未录得盈利[14] - 2019年公司收益总额约为9164.6万港元,较上年的约17322.4万港元减少约47.1%[30] - 2019年经审核除所得税前亏损约为3276.7万港元,2018年亏损约为494.8万港元[30] - 2019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3126万港元,2018年亏损约为1071.7万港元[30]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净值约为3.6956亿港元,较2018年的约4.23027亿港元有所下降;总资产约为6.40727亿港元,较2018年的约6.72614亿港元有所下降;现金及银行结馀约为944.9万港元,较2018年的约3858.8万港元大幅下降[33]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约为2.57227亿港元,流动负债约为2.09301亿港元,外部借贷约为5911.9万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约为3.50801亿港元,资本负债比率约为17%[35] - 2019年,雇员薪酬总计(包括董事酬金)约为2351.1万港元[43] - 2019年及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保留盈利可供分派,但股份溢价账7.14488亿港元通过偿债能力测试后可供分派[67] - 2019年收益为9.1646亿港元,2018年为14.3859亿港元,同比下降36.29%[185] - 2019年持续经营业务亏损3.3233亿港元,2018年为1.1445亿港元,亏损扩大190.37%[185] - 2019年全年亏损3.3233亿港元,2018年为1.4447亿港元,亏损扩大129.90%[185] - 2019年年度其他全面亏损为9026万港元,2018年为收益7314万港元,由盈转亏[186] - 2019年年度全面亏损总额为4.2259亿港元,2018年为7133万港元,亏损扩大492.44%[186] - 2019年基本每股亏损为0.031港元,2018年为0.011港元,亏损扩大181.82%[186] - 2019年非流动资产总额为38.35亿港元,2018年为51.442亿港元,同比下降25.45%[188] - 2019年流动资产总额为25.7227亿港元,2018年为15.8194亿港元,同比增长62.60%[188] - 2019年负债总额为27.1167亿港元,2018年为24.9587亿港元,同比增长8.65%[189] - 2019年资产净值为36.956亿港元,2018年为42.3027亿港元,同比下降12.64%[189] - 2018年1月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344,208千港元,其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313,676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30,532千港元[192] - 2018年全年亏损14,447千港元,其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10,717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亏损3,730千港元[192] - 2018年全面收益总额为 -7,133千港元,其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3,108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 -10,241千港元[192]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423,027千港元,其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402,736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20,291千港元[192] - 2019年全年亏损33,233千港元,其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31,260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亏损1,973千港元[194] - 2019年全面收益总额为 -42,259千港元,其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39,875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 -2,384千港元[194] - 2019年收购非控股权益导致权益减少13,359千港元,其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减少12,060千港元,非控股权益减少1,299千港元[194] - 2019年非控股权益注资2,151千港元[194]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369,560千港元,其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350,801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18,759千港元[194] - 2019年持续经营业务除所得税前亏损32,767千港元,2018年为1,946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2019年无亏损,2018年为3,002千港元[197] - 2019年经营业务产生现金24,547千港元,2018年所用现金为19,637千港元;经营业务产生现金净额2019年为24,353千港元,2018年为 - 20,047千港元[197] - 2019年投资活动使用现金净额67,850千港元,2018年为30,817千港元[198] - 2019年融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16,651千港元,2018年为81,726千港元[198] - 2019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26,846千港元,2018年增加30,862千港元[198] - 2019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38,588千港元,2018年为10,841千港元;2019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8,178千港元,2018年为38,588千港元[198] - 2019年折旧为19,232千港元,2018年为16,351千港元[197] - 2019年融资成本为4,500千港元,2018年为3,763千港元[197] - 2019年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支出31,340千港元,2018年为34,408千港元[198] - 2019年借贷所得款项为33,072千港元,2018年为21,060千港元[198] 业务展望 - 预计COVID - 19不会对公司造成直接及深远影响,但公司会密切留意情况[15] - 公司会不断研究潜在投资机会以提升价值,争取为股东获得更高回报[15] - 集团认为2020年起,随着能源、贸易及物业投资分部扩展,集团表现将跃进,能源分部将成核心业务[31] 股本及股权情况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由10.23987439亿股每股面值0.0625港元之普通股组成[40] - 2019年12月31日,马争女士持有公司普通股371,051,632股,权益概约百分比为36.24%[84] - 2019年12月31日,马争女士持有公司相关股份(购股权)820,000份,权益概约百分比为0.08%;王培耀先生持有3,500,000份,权益概约百分比为0.34%;温子勳先生、鍾展強先生、王小兵先生各持有700,000份,权益概约百分比均为0.07%[84] - 2015年4月10日,公司合共授出6,420,000份购股期权予董事[84] - 根据购股计划及公司其他计划授出但尚未行使之购股期权获悉数行使时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不时已发行股份之30%[86] - 未事先获公司股东批准,按购股计划授出购股期权所涉及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2012年5月8日公司已发行股份之10%;任何人士于任何12个月期间内获授购股期权所涉及之股份数目,不得超过公司在任何时间内已发行股份之1%[87] - 2019年5月9日,根据购股计划将授出之所有购股期权获行使时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更新至102,398,743股,为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10%[89] - 2019年12月31日,可授予合资格承授人或已授出但未失效或注销之购股期权总数为161,668,743份,如授出及行使所有购股期权,公司可发行股份约占当日已发行股本之15.79%[89] - 2019年12月31日,购股计划之余下年期约为2年零5个月[90]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1,023,987,439股普通股[93] - 2019年1月1日购股权总计149,670,000,年内失效90,400,000,12月31日尚未行使59,270,000[92] - 2019年12月31日郭秀芹女士、东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卓华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123,867,678,权益百分比12.10%[94] - 2019年12月31日Ji Shengzhi先生、Lu Ke女士、超卓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110,000,000,权益百分比10.74%[94] - 2019年12月3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所持股份93,089,767,权益百分比9.09%[94] - 2019年12月31日金山矿业有限公司相关股份60,000,000,权益百分比5.86%[96] 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集团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本年度总销售额约76%,最大客户销售额占约21%[102] - 集团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约25%,五大供应商占采购总额约75%[102]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 2019年,审核委员会由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召开四次会议,认为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符合规定且已充分披露[45] - 2019年,公司主席马争女士兼任部分营运附属公司之董事,偏离守则条文A.2.1,但董事会认为安排恰当[47] - 2019年,公司非执行董事温子勋先生无特定任期,但须最少每三年轮席告退一次,董事会认为现有惯例公平合理,不改变其委任年期[49] - 董事会建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不派发任何股息[64] - 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支付股息建议由董事会酌情决定,末期股息须经股东批准[71]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73] - 公司于2019年无赎回任何普通股,附属公司也无买卖公司普通股[75] - 本年度及年报日期在任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马争女士、王培耀先生,非执行董事吉江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温子勋先生、钟展强先生、王小兵先生[76] - 马争女士及温子勋先生符合资格且愿意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接受重选,其他董事继续留任[76][77] - 温子勋先生及钟展强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服务公司超9年,未来续任符合相关要求[77] - 温子勋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无特定任期[78] - 马争女士和王培耀先生与公司续订服务合约,分别自2020年1月1日和2月1日开始,为期两年[80] - 审核委员会于回顾年度召开四次会议,认为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规定[105] - 薪酬委员会于2005年6月1日成立,回顾年度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06] - 提名委员会于2012年3月22日成立,回顾年度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07]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年,公司保持充足公众持股量[120] - 2019年12月31日,董事不知悉有任何重大或然负债[121] - 过去三年公司核数师无变更,将提呈决议案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23] - 公司在2019年度应用及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企业管治守则,有两项偏离情况[125] - 公司就董事证券交易采纳操守守则,所有董事全年遵守规定[126] -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董事会包括主席、一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27] - 2019年举行8次董事会会议[131] - 全体董事均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接受企业管治及规例培训[132][133] - 2019年公司不设“行政总裁”职衔人员,主席马争女士兼任部分营运附属公司董事[134] - 各董事最少每三年轮席告退一次,获委任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须在获委任后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上由股东推选[135] - 20
中国基础能源(08117) - 2019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