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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安(08211) - 2020 Q1 - 季度财报
浙江永安浙江永安(HK:08211)2020-05-17 19:20

集团整体收益变化 -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收益从约人民币3423万元减少至约人民币1220万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64.35%[8] - 2020年第一季度收益为人民币12202千元,2019年同期为人民币34227千元[10] -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收益约1220万元,较2019年同期大幅减少约64.88%[25][41] 集团亏损情况 -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464万元[8] - 2020年第一季度每股亏损为0.44分,2019年同期为0.41分[10] - 2020年3月31日累计亏损为人民币319551千元,2019年3月31日为人民币270054千元[13] - 2020年第一季度期内亏损约464万元,2019年亏损约430.8万元[34] - 截至2020年及2019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每股亏损分别约为人民币0.44分及0.41分[45]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之中期股息[8] -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未建议派付中期股息[33] 成本及毛利情况 - 2020年第一季度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1463千元,2019年同期为人民币31908千元[10] - 2020年第一季度毛利为人民币739千元,2019年同期为人民币2319千元[10] 储备基金及可分派储备情况 - 公司须将除税后溢利(经抵销过往年度亏损)的10%拨作一般储备基金,直至该基金的结余达其注册资本的50%,使用后一般储备基金最少须保持于注册资本的25%[13] - 2020年及2019年3月31日,因产生累计亏损,故概无可供分派储备[13] 其他收入及收益情况 - 2020年第一季度其他收入及收益增加约169万元,主要因获授政府补贴[41] -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获政府补贴约170.6万元,2019年为零[25][26] 各项费用情况 - 2020年第一季度出售及分销成本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25.5万元或45.54%[41] - 2020年第一季度行政开支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159万元或36.53%[42] - 2020年第一季度应付直属控股公司免息贷款的应计利息为175.2万元,2019年为148.2万元[28] - 2020年第一季度过往年度拨备不足(中国企业所得税)为3万元,2019年为35.7万元,税率为25%[28] -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175万元,为应付直属控股公司免息贷款的应计利息[45] 业务线销售情况 -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国内销售及出口销售均下跌约63.94%,分包费收入急剧下降约92.23%[46] 股权收购情况 - 2019年8月20日,集团成功收购太比雅41.67%股权[47]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情况 - 2020年第一季度分占联营公司亏损约235万元,指分占太比雅的亏损,公司拥有其41.67%权益[42] 股东权益情况 - 2020年3月31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合共约0.039%的权益[51] - 贵州永安持有5.88亿股内资股,占内资股权益100.00%,占资本权益55.29%;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夏磅梅女士情况相同[56] - 周永利先生及其配偶夏碗梅女士分别拥有浙江永利约94.25%及约3.49%,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安65%的权益[58] - 永兴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853亿股H股,占H股权益43.85%,占资本权益19.61%[59]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冷鹏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61] - 审核委员会审阅集团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核业绩,认为符合适用会计准则等规定并已充分披露[64] 证券交易守则情况 - 公司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遵守规定准则及守则[65] 上市证券交易情况 -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66] 公司人员架构情况 - 截至文件日期,执行董事为王祖壮(主席)、何连凤及胡禅军;非执行董事为马纷希(副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宋科、冷鹏及朱伟洲[68] 文件刊登情况 - 文件将自刊登日期起最少连续七天刊登于GEM网站及公司网站[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