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公司净溢利约1330万港元,2017年同期净亏损约1450万港元[9] - 2014 - 2018年收益分别为49022千港元、87011千港元、63906千港元、15960千港元、41649千港元[6] - 2014 - 2018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溢利分别为 - 16695千港元、 - 234190千港元、 - 71897千港元、 - 9741千港元、11625千港元[6] - 2014 - 2018年总资产分别为147594千港元、193241千港元、230786千港元、499322千港元、419122千港元[7] - 2014 - 2018年总负债分别为 - 116995千港元、 - 133732千港元、 - 124501千港元、 - 298132千港元、 - 161557千港元[7] - 2014 - 2018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分别为45336千港元、104975千港元、108004千港元、207428千港元、250539千港元[7] - 2018年集团收益约4160万港元,较2017年增加约1.6倍;行政开支约250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3.8%;财务费用约340万港元,大幅减少约47.7%;录得净溢利约1330万港元,2017年同期净亏损约1450万港元[23] - 2018年末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1.182亿港元,2017年为1.332亿港元[24] - 2018年末集团债务总额包括应付可换股债券0港元,企业债券约1620万港元,其他借贷0港元;资产负债率为5.9%,2017年为18.3%[24] - 2018年末集团已发行股份数目为27.83359958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2017年为24.57044169亿股[24] - 2018年集团员工成本约为1190万港元,2017年为1390万港元[35] - 2018年集团五大客户应占营业额总额占集团总营业额43.4%,2017年为37.2%;最大客户占集团总营业额13.9%,2017年为8.8%[123] - 2018年12月31日,商誉结余为1830.2万港元,无形资产为2000万港元[138]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应收贷款账面价值约为5480万港元[140]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约为5421万港元,并无减值拨备[140] - 2018年收益为41,649千港元,较2017年的15,960千港元增长161%[152] - 2018年年度溢利为13,276千港元,而2017年为亏损14,523千港元[152] - 2018年全面收入总额为14,013千港元,2017年为开支14,486千港元[152] - 2018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为11,625千港元,2017年为亏损9,741千港元[154] - 2018年基本每股盈利为0.44港仙,2017年为亏损0.42港仙[154] - 2018年非流动资产为61,615千港元,较2017年的70,270千港元下降12%[156] - 2018年流动资产为357,507千港元,较2017年的429,052千港元下降17%[156] - 2018年流动负债为142,021千港元,较2017年的279,449千港元下降49%[156] - 2018年净资产为257,565千港元,较2017年的201,190千港元增长28%[158] - 2018年股本为27,833千港元,较2017年的24,570千港元增长13%[158] - 2018年年度溢利为13276千港元,2017年年度亏损为14523千港元[162] - 2018年经营业务所用现金净额为16141千港元,2017年经营业务所得现金净额为331千港元[162] - 2018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1139千港元,2017年为1384千港元[164] - 2018年融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0千港元,2017年为108461千港元[164] - 2018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为15002千港元,2017年增加净额为110176千港元[164] - 2018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33154千港元,年末为118152千港元[164]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证券经纪、包销及配售服务分部溢利约1310万港元,2017年亏损约670万港元[12] - 2018年放债服务利息收入约1400万港元,2017年约710万港元[12] - 2018年证券经纪、包销及配售业务收益约2710万港元,2017年约820万港元,占比从51.5%提升至65.2%[14] - 2018年集团放债业务贷款利息收入约1400万港元,占年内收益约33.5%,2017年为710万港元[15] - 2018年末应收贷款尚未偿还本金为5280万港元,2017年为5200万港元[15] - 2018年末集团持有上市股权投资组合公允价值约2730万港元,2017年约为1220万港元[17] - 2018年集团上市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380万港元,2017年亏损约20万港元;已变现亏损约80万港元,2017年收益约1030万港元[17] - 2018年末投资物业公允价值约为1990万港元,2017年为1730万港元[20] - 2018年租金收入约为50万港元,占年内收益约1.3%,与2017年持平[21]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 公司在2018年度全年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仅未遵守守则条文第A6.7条[46] - 因商务约会,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出席2018年6月5日的周年股东大会[46] - 董事会目前有2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定期举行4次常规会议,2018年共举行7次会议,各董事出席率均为100%[49][51] -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不超两年期限委任,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在职董事须轮值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54] - 公司委任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55] - 2018年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包括出席会议等和阅读资料[57] - 公司无行政总裁角色,其职责由董事会成员承担[57] - 薪酬委员会由1名执行董事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18年举行1次会议,各成员出席率100%[58][60] - 提名委员会由1名执行董事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18年举行1次会议,各成员出席率100%[61] - 董事会采纳多元化政策,委任以用人唯才为原则,考虑多方面多元化[63] - 公司已采纳提名政策,明确新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的甄选准则及提名程序[64]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4次会议,洪祖星先生、陆建廷先生、金孝贤先生出席率均为100%(4/4)[65] - 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金孝贤先生为委员会主席[65] - 公司为董事购买合适责任保险,董事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52][53] - 持有公司实缴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且有投票权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大会须在提交请求后两个月内举行[71]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2017年:无)[78][84] - 公司投资委员会于2015年10月14日成立,负责制定投资政策和检讨确定投资组合[70] - 董事会对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全权负责,该系统被视为有效且充足,内部审计部门向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汇报结果,审核委员会1次会议商讨内部审计报告等[73] - 公司已就内幕消息披露采纳程序及措施,确保内部人士保密和向公众平等适时发布消息[75] - 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派息前需考虑公司财务业绩、留存收益、营运资金等多方面因素[76][79] - 辛懿锦女士及陆建廷先生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符合资格且愿意膺选连任[93] - 金孝贤先生自2019年4月12日起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97] - 洪祖星先生自2019年2月1日起调任寰宇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97] - 关加晴女士及辛懿锦女士与公司订立委任书,无固定服务期;洪祖星等三人与公司订立两年期服务合约[98] - 一份独立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预期将在本报告刊发后三个月内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刊发[92] 购股计划相关情况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21,200,000份二零零二年购股计划项下尚未行使购股,占已发行股本约0.8%,2017年12月31日为0.9%[108] - 2018年12月31日,根据新购股计划可供发行证券数目为43,176,497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1.6%,2017年12月31日为1.8%[109] - 截至授出日期止任何12个月期间,因行使购股计划授予各参与者购股而发行及可发行股份数目最多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获股东批准除外[109] - 若12个月内授予公司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其联系人士购股超已发行股份0.1%,且总价超5000万港元,须经公司股东批准[109] -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行使价为0.666港元的购股权尚未行使数量均为2120万股[112] - 公司已采纳购股计划激励董事及合资格员工,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122] 公司其他事项 - 原告曾向单先生借出1000万港元,公司为还款提供担保,后原告同意终止对公司的诉讼程序[3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约有30名雇员,2017年为28名[35] - 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资产抵押[34] - 回顾年度,集团交易主要以港元计值,董事会认为集团无重大外汇风险[33]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18年未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126] -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无优先购买权条文规定向现有股东按比例发售新股份[127] - 公司一直维持GEM上市规则所订明的公众持股量[128] - 公司企业管治报告载于年报第12至19页[129] - 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合资格并愿膺选续聘[130] - 公司为集团董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118] 财务报表编制及审计相关 - 公司董事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准则及条例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内部控制负责[144] - 管治层负责监督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145] - 核数师目的是获取综合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合理保证并出具核数师报告[146] - 核数师在审计过程中进行专业判断并保持专业怀疑态度[147] - 核数师与管治层沟通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150] - 核数师确定关键审计事项并在报告中描述[150] - 核数师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但不对其有效性发表意见[151] - 核数师评估会计政策恰当性、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合理性[151] 会计准则应用相关 - 公司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15号等新订及经修订准则[168] - 公司追溯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2018年1月1日累计亏损等无重大影响[171]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及负债分类计量等新规定[172] - 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过渡条文,将分类及计量规定追溯应用于2018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工具,对当日金融资产及负债分类计量无重大影响[173] -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澄清投资物业转让需评估用途改变,公司评估对2018年1月1日物业分类无影响[175][176] - 已颁布但未生效的准则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等多项,生效时间不同[177][178]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引入综合模式处理租赁会计[180] -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租赁负债按未支付租赁款项现值计算[181] -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可能导致资产分类潜在变动[181]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承租人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277.4万港元[183] - 公司认为已付可退回租赁按金108.4万港元及已收可退回租赁按金13.5万港元适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定义或调整账面价值[183] - 采用新规定可能导致计量、呈列及披露变动[184]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相关处理 - 综合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基于历史成本基准,部分物业及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算[186] - 公允价值计量根据输入
树熊金融集团(08226) - 2018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