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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铭控股(08425) - 2020 - 年度财报
兴铭控股兴铭控股(HK:08425)2020-06-26 16:5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财年公司收入约5520万港元,较2019财年的约4820万港元增加约710万港元或14.7%[7] - 2020财年公司除税前溢利约为680万港元,较2019财年的约960万港元减少约290万港元或29.7%[7] - 2020财年收入约5520万港元,较2019财年的约4820万港元增加约14.7%[17] - 2020财年销售及提供服务成本约为3540万港元,较2019财年的约2740万港元增加约28.9%[18] - 2020财年毛利约为1980万港元,较2019财年的约2070万港元减少约4.2%,毛利率约为35.9%(2019财年:约43.0%)[19] - 2020财年行政开支约1270万港元,较2019财年的约1070万港元增加约18.9%[21] - 2020财年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约110万港元,2019财年约630万港元[22] - 2020财年资本开支约3740万港元(2019财年:约3720万港元),购置塔式起重机及发电机分别占2020财年资本开支总额约83.8%(2019财年:85.8%)及约1.1%(2019财年:2.9%)[23] - 2020年3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2250万港元(2019财年:约3760万港元),租赁负债约为1040万港元(2019财年:融资租赁合同应付款项约1360万港元),资产负债率约8.7%(2019财年:约11.5%)[24] - 2020年3月31日公司全职雇员44名(2019年:53名),2020财年员工成本约为1490万港元(2019财年:约1360万港元)[35] - 2020财年公司或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36] - 2020财年公司无派付或拟派股息,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末期股息(2019财年:无)[70][71] - 2020财年集团慈善捐款为零港元(2019财年:零港元)[72] - 2020年3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达5710万港元[88] - 2020财年公司无赎回上市证券,公司或集团成员无买卖该等证券[87] - 2020财年来自最大客户的营业额百分比为57.7%,2019财年为27.5%[132] - 2020财年来自五大客户的营业额总额百分比为88.1%,2019财年为81.6%[132] - 2020财年来自最大供应商的采购百分比为60.3%,2019财年为38.6%[132] - 2020财年来自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总额百分比为92.2%,2019财年为80.6%[132] - 2020财年已付/应付天职的审核服务费用为44.5万港元,税务服务费用为2.3万港元,总计46.8万港元[179] 业务线相关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提供临时吊船及其他设备的租赁服务和设备及零部件贸易[10] - 公司在向客户提供临时吊船租赁及相关服务方面积累逾20年经验[10] - 公司临时吊船及塔式起重机常用于房屋建造,因香港公屋申请量持续增长,未来几年需求或强劲[11] - 公司向供应商独立采购马达及其他临时吊船组件,在香港八乡的仓库及维修工场组装吊船[12] - 公司向位于德国、比利时、西班牙及中国的供应商采购设备及零部件,出售给香港的建筑承建商及贸易公司[13] - 公司为把握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市场需求购入6台塔式起重机,挽留2名一般技术人员及1名销售经理[39]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2020财年主要业务无重大变动[67] - 公司与若干客户建立超10年长期业务关系[78] - 公司供应商包括零部件及设备供应商,多位于欧洲、中国及香港[7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代号为8425,公司网页为www.hing - ming.com[5] - 公司独立核数师为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4]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3] - 公司高级管理层包括工程总监、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43] - 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7年2月23日成为集团控股公司,股份自2017年3月15日起于联交所GEM上市[68][69] - 公司由兴吉拥有52.5%权益,兴吉由邓兴强先生及区凤怡女士分别拥有90%及10%权益[109] - 公司已投购适当保障的董事责任保险[125] - 公司已采纳购股权计划作为对合资格人士的鼓励[127] - 公司于2020财年及其后直至年报日期维持GEM上市规则项下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130]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集团会计原则及惯例等事宜[139] -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由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该所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退任[140]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合共超董事会成员62.5%以上[149] - 公司于2020财年拥有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GEM上市规则规定[151] - 公司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安排适当保险保障,保险保障由董事会按年度审核[153] - 董事会预定每年举行4次会议,大概每季一次,至少提前14日发通知[154] - 董事会于2020财年举行5次会议[155] - 董事会已设立审核、薪酬及提名三个委员会,各委员会获提供充分资源[161] - 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2月23日设立,2020财年举行4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4/4)[163][165] - 薪酬委员会于2017年2月23日设立,2020财年举行2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2/2)[166][167][168] - 提名委员会于2017年2月23日设立,2020财年举行1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1/1)[170][171][172] - 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志荣为主席[163] - 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嘉丽为主席[166] - 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关焕民为主席[170] - 审核委员会具备符合企业管治守则第C.3条及GEM上市规则第5.28 - 5.33条的书面职权范围[163] - 公司秘书为林婉兰女士,2020财年已遵从GEM上市规则有关专业培训规定[186] - 公司无预定派息率,董事会厘定派息及金额时会考虑集团盈利表现等因素[187] - 公司2020年年报发布[191][195][200] - 公司采纳股东通讯政策确保股东平等及时获取信息[197] - 公司通过财务报告、股东大会及向联交所提交的披露资料知会股东[198] - 2020财年公司组织章程文件无变动[199] 董事及管理层信息 - 邓兴强62岁,于2016年6月24日调任执行董事,在香港建造业有逾20年经验[44][45] - 邓铭禧32岁,于2016年6月24日调任执行董事,负责集团合规事项[48] - 欧敏谊36岁,于2018年1月16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在审计、财务申报及财务管理方面有逾15年经验[50] - 欧敏谊于2015年2月 - 2017年5月任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7月 - 2016年9月任长城汇理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53] - 区凤怡57岁,1997年9月与邓兴强共同创建兴铭吊船并任董事,负责财务,有逾15年吊船业务经验[54] - 区立华64岁,1999年4月 - 2017年4月任GE Power Service (Hong Kong) Limited董事,有逾20年工程及企业管理经验[55] - 关焕民61岁,2017年2月23日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于1978 - 2014年在香港警务处服役[58] - 赵志荣56岁,2017年2月23日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有逾20年会计、审计及税务经验[60] - 李嘉丽46岁,2018年5月9日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有逾9年企业管理经验[63] - 梁社列64岁,为集团工程总监,1997年9月加入,有约20年建造业经验[64] - 区凤怡于2016年4月8日获委任为董事,6月24日调任非执行董事[54] - 区立华于2016年5月24日获委任为董事,6月24日调任非执行董事[55] - 邓兴强、邓铭禧、欧敏谊、区凤怡、区立华、关焕民、赵志荣、李嘉丽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为5/5,卢照庆出席次数为1/2[156] - 各董事在2020财年接受的持续专业发展课程为A及B两类[152] - 邓兴强担任主席兼行政总裁,其他董事认为此安排对集团业务运营及管理有利[159] - 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的合约初步固定年期为自上市日期或相关委任日期起计三年[175] - 每届股东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的董事(人数非三的倍数时取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数)将轮席告退,每名董事须至少每三年轮席告退一次[175][176] - 邓兴强先生、欧敏谊女士及李嘉丽女士将在即将举行的股东大会上退任并愿膺选连任[176] - 执行董事邓兴强先生、邓铭禧先生、欧敏谊女士出席2019年股东大会次数为1/1[188] - 非执行董事区凤怡女士、区立华先生出席2019年股东大会次数为1/1[189]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焕民先生、赵志荣先生、李嘉丽女士[190] 股份相关情况 - 公司上市发行1亿股新股份,发售价格为每股0.75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约为5330万港元[40] - 截至2020年3月31日,巩固吊船行业市场地位拟定使用所得款项净额1400万港元,实际动用680万港元,未动用720万港元[41] - 截至2020年3月31日,使收入多元化及把握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市场需求拟定使用所得款项净额3520万港元,实际动用3520万港元[41] -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一般营运资金拟定使用所得款项净额410万港元,实际动用410万港元[41] - 2020年3月31日已发行股本为400万港元,已发行普通股数目合共为4亿股,每股面值为0.01港元[25] - 2020年8月14日至8月17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非登记股东须在8月13日下午4时30分前提交过户文件[73] - 2020年4月16日,控股股东兴吉出售9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22.5%,出售后兴吉持股120,000,000股,占比30%[80] - 2020年3月31日,邓兴强和区凤怡在公司普通股好仓持股2.1亿股,占比52.5%[99] - 2020年3月31日,邓兴强和区凤怡在相联法团兴吉普通股好仓分别持股9股和1股,占比90%和10%[101] - 2019年1月8日,兴吉质押公司2.1亿股普通股,占2020年3月31日已发行股本约52.5%[101] - 2020年3月31日,兴吉在公司普通股份好仓持股2.1亿股,占比52.5%[103] - 2017年2月23日采纳的购股计划,至2020年3月31日无购股期权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106] - 根据购股计划及其他计划行使购股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不超4000万股,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10%[108][116] - 12个月内,各合资格人士行使购股权已发行及将发行的最高股份数不超当时已发行股份1%[110] - 向主要股东等授出购股,若12个月内已发行及将发行股份占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超0.1%且总值超500万港元,需股东事先批准[110] - 授出购股要约须在21日内获接纳[111] - 购股可自授出及接纳日起行使,最长10年,可提前终止[112] - 接纳购股需支付1港元,须在要约日期起21日内或董事会规定期限内支付[113] - 股份认购价由董事会厘定,不得低于要约日收市价等三者最高者[114] - 购股计划自2017年2月23日起生效,为期10年[116] 公司运营合规及其他事项 - 经董事查询,2020财年及至年报日期,集团已获取业务运营所需登记及认证,遵守香港适用法律法规[84] - 公司各控股股东已遵守不竞争契约,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并信纳[124] - 2020财年集团无订立及年末不存在股票挂钩协议[97] - 2020财年公司及关联方无参与使董事获股份或债权证利益的安排[98] - 2020财年董事会认为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充分有效[184] - 2019年股东大会于2019年8月16日举行,公司已公布投票结果[188] - 股东在股东大会提建议可按“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程序”召开特别大会[192] - 持有公司附有投票权的缴足股本不少于10%的股东可书面要求董事会召开特别大会[193] - 公司查看要求书,核实合格后秘书要求董事会在提出要求书后两个月内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