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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银融资股份(08452) - 2018 - 年度财报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为08452[1][5] - 公司网站为www.fyleasing.com[5] - 公司核数师为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8] - 公司主要往来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等[8] - 公司合规顾问为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8] - 公司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8] 人员变动 - 2018年3月22日惠颖女士辞任非执行董事[5][86][188] - 2018年5月15日王莹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5][65][86][87] - 2018年5月31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辞任公司法律顾问[8] - 2018年7月18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获委任为公司法律顾问[8] - 2018年7月,董事刘升文从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离职,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16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公司收益为155,529千元,较2017年的122,739千元增长约26.72%[9] - 2018年公司毛利为102,006千元,较2017年的78,376千元增长约30.15%[9] - 2018年公司年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为40,203千元,较2017年的20,688千元增长约94.33%[9] - 2018年公司资产总值为1,470,194千元,较2017年的1,330,081千元增长约10.54%[13] - 2018年公司负债总额为1,014,296千元,较2017年的905,838千元增长约11.97%[13] - 2018年公司权益总额为455,898千元,较2017年的424,243千元增长约7.46%[13] - 报告期内公司收益约为1.555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的约1.2274亿人民币增加约26.72%,主要因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扩张[32] -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约为1.0201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7838万人民币增加约30.15%[33] -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成本约为5352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的约4436万人民币增加约20.65%,主要因计息银行借款增加[34]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入及收益约为511万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约284万人民币增加约79.93%,主要因政府补助及结构性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35]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开支约为1735万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约1222万人民币增加约41.98%,主要因市场扩张使销售人员总数增加[36] - 报告期内公司行政开支约为3065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的约2527万人民币增加约21.29%,主要因行政员工总数增加致薪金及福利增加[37]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约为448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491万人民币减少约8.76%,表明风险控制系统成效及成熟[38]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开支约为1442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的约873万人民币增加约65.18%,主要因收益及除所得税前溢利增加[39]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及手头现金约7268万人民币,2017年12月31日约3501万人民币[45]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负债比率为177%,2017年12月31日为164%[46]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有134名雇员,去年同期有101名全职雇员,报告期员工成本总额约为2815万元,去年约为2191万元[51] - 2018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数目为35934万股[60] - 报告期内,集团向五大客户总销售额占总收入21.09%(2017年:34.57%),最大客户销售额占8.92%(2017年:10.71%)[169] - 报告期内,集团向五大供货商总采购额占总采购额16.36%(2017年:20.08%),最大供货商采购占4.98%(2017年:5.89%)[169]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为86.39百万元,较上年度增长约21.47%[25] - 2018年公司保理业务收入为20.97百万元,较上年度上升约207.47%[26] - 2018年公司咨询服务业务收入约为17.47百万元,较上年度增加约9.32%[27] 股息分配 - 董事会建议就报告期间派付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5元(含税)[22] - 2019年2月28日董事会建议派付报告期间末期股息每股0.05元,总额为1796.7万元[59] - 公司向非居民企业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时,须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60] - 公司向个人H股股东派付末期股息时,不代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2] - 董事会建议派发2018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5元(含税),2017年为人民币0.02元[179] 董事及监事信息 - 执行董事李鹏55岁,拥有丰富法律知识和逾五年企业管理经验;翁建兴41岁,在金融产品及风险管理方面拥有逾七年经验[63][64] - 王瑩女士30岁,2018年5月15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13年1月加入公司财务部[65] - 莊巍先生52岁,2012年9月28日获委任为董事,负责集团整体公司策略及管理方针[67] - 錢程先生45岁,2012年9月28日获委任为董事,负责为集团业务营运提供策略性意见[68] - 孫路然先生26岁,2016年4月12日获委任为董事,在董事会内担任顾问职务[69] - 馮志偉先生50岁,2017年4月21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监督董事会及提供独立意见[70] - 馮志偉先生2001年10月和2005年9月分别成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71] - 韓亮先生36岁,2017年4月21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监督董事会及提供独立意见[73] - 韓亮先生2012年11月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可为执业会计师[73] - 韓亮先生2007年11月在香港大学取得会计及金融学士学位[73] - 王瑩女士2011年6月取得中国地质大学的财务管理学士学位[65] - 2018年12月31日,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85] - 王莹女士和吴咏珊女士接受了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88] - 田秀举于2015年8月11日获委任为监事会主席,2014年7月1日加入公司内部控制部[75] - 刘兵于2015年7月7日获委任为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3月15日加入集团[76] - 朱晓东于2015年8月11日获委任为监事及股东代表,自2003年7月起担任大苑天地财务总监[77] - 刘升文于2017年4月21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9月起担任铁汉生态独立董事[74] - 王莹于2018年5月15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部主管[86][87] - 全体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三年,符合资格重选连任[86] - 执行董事李鹏、翁建兴董事会会议出席率100%(26/26)[101] - 2018年5月15日获委任的执行董事王莹董事会会议出席率50%(13/26)[101] - 2018年3月22日辞任的非执行董事惠颖董事会会议出席率约30.77%(8/26)[101] - 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志伟审核委员会会议出席率100%(4/4)[101] - 非执行董事钱程薪酬委员会会议出席率100%(2/2)[101] - 独立非执行董事韩亮审核委员会会议出席率100%(4/4),薪酬委员会会议出席率100%(2/2)[101] - 集团符合GEM上市规则,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108] - 各董事及监事已与公司订立期限为三年的服务合约,公司无不可于一年内无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终止的服务合约[190] - 2018年和2017年酬金在零至1,000,000港元的董事及监事人数均为3人[195] - 各董事及监事或其关联实体在报告期内与公司或其控股、附属公司业务有关重要交易(服务合约除外)中无实际直接或间接权益[196] - 报告期内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200] 公司治理相关 -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成立审核、提名及薪酬三个董事委员会[89] - 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4月25日成立,报告期内举行4次会议[90] - 提名委员会于2017年4月25日成立,报告期内召开1次会议[94][95] - 薪酬委员会于2017年4月25日成立,报告期内举行2次会议[96] - 董事会及持有公司3%以上表决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3年[94] - 公司已采纳行为守则,董事及监事在报告期内均遵守该守则[107] - 公司知悉在GEM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责任,遵循及时公布内幕消息原则[117] - 董事会于2017年5月28日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11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拓展并检讨可计量目标[119] - 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存在财务、业务、亲属或其他重大关系[120] - 董事会负责企业管治职责,包括制定及检讨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等[126] - 董事会承担编制公司财务报表的责任[109] - 公司已就针对董事提起的法律诉讼安排适当的董事责任保险保障[123] - 公司制定量身定制的风险管理体系,专注多行业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127] - 董事会是风险管理体系最高层级,认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和运作有效[128] - 公司成立内部审核职能履行年度财务审阅及相关系统评估[128] - 公司将采取行动确保有效风险管理及提升表现,包括计量表现、流程及偏差水平等[142][143][144] - 风险管理涉及循环过程,处理方法包括规避、接纳等多种选项[145] - 公司委聘天职香港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未发现重大瑕疵[148] - 公司每年检讨各部门状况以识别、分析及评估风险[148]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最迟于会议召开45日前发出通告,股东应最迟于20日前送回出席回条[149] - 两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有权于召开大会10日前提出提案[1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特别提案[1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1] -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19年4月25日举行[153] - 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细则于2017年4月18日采纳并于上市日期生效[157] - 董事会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需2019年4月25日股东大会批准,通函将于2019年3月7日寄发股东[158][159] 上市及股本情况 - 2017年5月23日公司发行8984万股每股面值1元的H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9252万元[53]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业务计划使用所得款项6939万元,保理业务计划使用1850万元,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计划使用463万元,总计9252万元[54]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投资[52]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并无就收购厂房及设备已订约但尚未产生的承担,2017年12月31日为41万元[55] -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以公开发售方式发行89,840,000股H股在联交所GEM成功上市,自上市至报告日期无股本变动[178] 其他 - 外聘核数师审计服务费用为800,000港元,非审计服务费用为100,000港元,合计900,000港元[114]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162] - 公司已委任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合规顾问,截至公告日,东兴证券及其相关人员无公司股本相关权益[161] - 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融资租赁、保理、咨询服务、客户转介服务及供应医疗设备[168] - 公司在报告期内购买了适当的董事及管理层责任保险[197] - 集团在报告期内无订立任何股权挂钩协议[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