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历史与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在中国成立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15年9月10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23日H股在联交所GEM上市[15][18] - 截至报告日期,公司最终母公司为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16][18] - 截至2019年9月30日,香港杉杉资源有限公司持有非上市外资股149,5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00%,占公司股本总额41.60%[114]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非上市外资股149,5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00%,占公司股本总额41.60%;持有内资股2,0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67%,占公司股本总额0.56%[114]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非上市外资股149,5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00%,占公司股本总额41.60%;持有内资股2,0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67%,占公司股本总额0.56%[116]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宁波甬港服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非上市外资股149,5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00%,占公司股本总额41.60%;持有内资股2,0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67%,占公司股本总额0.56%[116]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非上市外资股149,5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00%,占公司股本总额41.60%;持有内资股2,0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67%,占公司股本总额0.56%[116]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非上市外资股149,5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00%,占公司股本总额41.60%;持有内资股2,0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67%,占公司股本总额0.56%[116] - 截至2019年9月30日,郑永刚先生持有非上市外资股149,5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00%,占公司股本总额41.60%;持有内资股2,0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67%,占公司股本总额0.56%[121]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周继青女士持有非上市外资股149,5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00%,占公司股本总额41.60%;持有内资股2,0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67%,占公司股本总额0.56%[121]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北京市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内资股80,000,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66.67%,占公司股本总额22.26%[121] - 截至2019年9月30日,KKC Capital SPC – KKC Capital High Growth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持有H股9,408,000股,占相关类别股份10.47%,占公司股本总额2.62%[123]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共发行359,340,000股股份,包括120,000,000股内资股、89,840,000股H股及149,500,000股非上市外资股[125][131] - 杉杉间接拥有上海杉杉创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126][131] - 杉杉集团持有杉杉注册股本的32.69%[127][131] - 宁波甬港持有杉杉集团注册股本的11.94%[128][131] - 杉杉控股直接持有杉杉注册股本约7.18%,间接持有约32.69%[129][132] - 青刚投资拥有杉杉控股注册资本约61.81%[130][133] - 青刚投资由郑永刚先生及周继青女士分别拥有51%及49%[137] - 大苑天地由赵得骅先生与贡亮先生分别拥有55%及45%[137] - KKC Capital SPC – KKC Capital High Growth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9,408,000股H股[137]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庄巍先生持有杉杉控股有限公司22,000,000股,占比2.20%[143][144] - 庄巍先生被视为于其拥有99%权益的法团所持有的杉杉控股的股份中拥有权益,杉杉控股为公司之控股股东[14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9年第三季度收益为32,578,157元,2018年同期为39,069,195元[13] - 2019年前三季度收益为111,169,125元,2018年同期为102,886,438元[13] - 2019年第三季度毛利为25,706,936元,2018年同期为25,094,343元[13] - 2019年前三季度毛利为81,872,935元,2018年同期为72,686,426元[13] - 2019年第三季度除所得税前溢利为6,296,793元,2018年同期为15,200,282元[13] - 2019年前三季度除所得税前溢利为39,201,450元,2018年同期为46,079,967元[13] - 2019年第三季度所得税开支为1,805,869元,2018年同期为3,617,733元[13] - 2019年前三季度所得税开支为8,857,725元,2018年同期为11,132,659元[13]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融资租赁收入为59,301,964元,2018年同期为62,339,448元[59]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保理收入为19,558,157元,2018年同期为14,388,669元[59]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咨询服务费用收入为21,987,135元,2018年同期为13,155,005元[59]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银行利息收入为299,353元,2018年同期为91,310元[59]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政府补助为0元,2018年同期为2,829,818元[59]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借款成本为21,280,894元,2018年同期为24,497,317元[63]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已售存货成本为8,015,296元,2018年同期为5,702,695元[63]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厂房及设备折旧为423,368元,2018年同期为296,391元[63]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使用权资产折旧为1,736,192元,2018年同期为0元[63]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员工成本为24,867,830元,2018年同期为18,134,865元[63] - 2019年第三季度所得税开支为1805869元,2018年同期为3617733元;2019年前九个月所得税开支为8857725元,2018年同期为11132659元[67] - 2019年第三季度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溢利为4490924元,2018年同期为11582549元;2019年前九个月为30343725元,2018年同期为34947308元[73] -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359340000股,2019年和2018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无潜在摊薄普通股,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75] - 2019年批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5元,总额17967000元;2018年前九个月批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2元,总额7186800元;2019年报告期董事不建议派付股息[78][79] - 2018年1月1日重列后权益总额为422882513元,2018年9月30日为450643021元;2019年1月1日为455898413元,2019年9月30日为468275138元[85] -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约1.1117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1.0289亿人民币增加约8.05%,主要因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扩张[92][95] -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约3034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3495万人民币下降约13.19%,主要因员工数量和人工成本增加致经营和行政开支增加[92][95] -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成本约2930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3020万人民币下降约2.98%,主要因部分新增计息负债利率较低[94]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约 - 35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473万人民币减少约107.40%,因去年同期获政府补助及衍生产品公允价值变化[94]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开支约1598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923万人民币增加约73.13%,主要因市场扩张致销售人员总数增加[97][98] - 报告期内公司行政开支约2556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2186万人民币增加约16.93%,主要因行政员工总数增加致薪金福利增加[99][100]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减值亏损拨备约78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25万人民币增加约212%,主要因部分融资租赁项目可收回金额减少[101][103]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开支约886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约1113万人民币下降约20.40%,主要因除所得税前溢利减少[102][104] 财报编制相关 - 财报为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21][26] - 报表按2019年2月28日年报所载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财报相同会计政策编制,除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期间首次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有关者[21][22] - 这是集团首份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的财报[21][22] - 除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外,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报表无重大影响[21][22] - 集团未提前采纳本会计期间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1][22] -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未经审核,按历史成本法编制,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平值列账,已由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26] - 报表以人民币列示,人民币亦为公司功能货币[26] -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若干于集团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如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等[26] -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的影响有概述,其他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准则对集团会计政策无重大影响[26] - 报告含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经挑选解释附注,应与2018年综合财报一并阅读[23][24] 租赁相关财务数据及政策 - 截至2019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为2,494,013元人民币[32] - 截至2019年1月1日,租赁负债(非流动)为1,067,037元人民币[32] - 截至2019年1月1日,租赁负债(流动)为1,426,926元人民币[3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承担为2,604,665元人民币[34] - 低价值资产租赁为40,000元人民币(需从经营租赁承担中扣除)[34] - 日后利息开支为70,652元人民币(需从经营租赁承担中扣除)[34] - 截至2019年1月1日,租赁负债总额为2,494,013元人民币[34] - 截至2019年1月1日财务状况表确认的租赁负债适用的加权平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为4.87%[37] - 公司选择不区分非租赁成分,将所有租赁成分及相关非租赁成分入账列作单一租赁成分[37] -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经营租赁下承租人将租赁付款确认为开支,租赁资产不在财务状况表确认[39] -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所有租赁须资本化,但公司可选择不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资本化[39] - 公司选择不就低价值资产及租赁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按直线法支销[39] -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39] - 公司采用累计影响法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按等于租赁负债的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并就相关预付款项或应计租赁付款作出调整[49] - 2018年呈列的比较资料未重列,继续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及相关诠释呈报[49] -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就先前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并按余下租赁付款的现值计量[49] - 公司选择于2019年1月1日就先前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按等同于租赁负债的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49] -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应用
富银融资股份(08452) - 2019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