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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明生活百货(08473) - 2020 Q3 - 季度财报

公司财务关键指标(特定期间)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收益为36,181千港元,销售成本为12,648千港元,毛利为23,533千港元,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为4,658千港元,每股盈利(基本)为0.42港仙[6]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收益为105,576千港元,销售成本为38,424千港元,毛利为67,152千港元,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为11,110千港元,每股盈利(基本)为0.99港仙[6] 公司财务关键指标同比变化 - 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较2018年同期,收益从38,466千港元降至36,181千港元,降幅约为5.94%;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从9,011千港元降至4,658千港元,降幅约为48.31%[6] - 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较2018年同期,收益从107,567千港元降至105,576千港元,降幅约为1.85%;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从19,628千港元降至11,110千港元,降幅约为43.30%[6] 公司股本及储备情况 - 2018年4月1日,公司股本为11,2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91,927千港元,合并储备为 - 37,316千港元,保留溢利为32,588千港元,总额为98,399千港元[8]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11,2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81,847千港元,合并储备为 - 37,316千港元,保留溢利为52,216千港元,总额为107,947千港元[8] - 2019年4月1日,公司股本为11,2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81,847千港元,合并储备为 - 37,316千港元,保留溢利为60,215千港元,总额为115,946千港元[8]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11,2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75,127千港元,合并储备为 - 37,316千港元,保留溢利为71,325千港元,总额为120,336千港元[8] 公司基本信息及业务范围 - 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投资控股公司,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多品牌美容及健康产品零售[10] - 公司为多品牌零售商,在香港以“MI MING MART”品牌经营十间零售店[31] 财务报表编制及审阅情况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经审核委员会审阅并由董事会批准刊发[10][11][12]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更改租赁合约会计政策,未重列比较数字,相关调整在2019年4月1日期初财务状况表确认[15] 产品销售及寄卖业务收益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产品销售及寄卖货品佣金总收益为36,181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38,466千港元[2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产品销售及寄卖货品佣金总收益为105,576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07,567千港元[22] 雇员福利开支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雇员福利开支总额为6,592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6,074千港元[2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雇员福利开支总额为19,776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8,445千港元[2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等费用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等各项费用分别为1,082千港元、2,800千港元、12,392千港元等[2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等各项费用分别为2,680千港元、9,073千港元、37,244千港元等[23] 融资成本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融资成本为2,649千港元,其中租赁负债利息开支为172千港元[2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融资成本为7,345千港元,其中租赁负债利息开支为599千港元[23] 香港利得税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香港利得税为1566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871千港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香港利得税为3707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4077千港元[24] 每股基本盈利计算相关 - 2019年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截至12月31日止三个月为4658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9011千港元;截至12月31日止九个月为11110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9628千港元[28] -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019年和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均为1120000千股[28] 股息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已付末期股息为6720千港元,2018年同期已付中期股息为10080千港元[29] 公司业务目标 - 公司目标是扩大销售网络及丰富产品组合,维持在香港护肤品及化妆品多品牌专卖零售商市场中小型业务分部的领先地位[32] 公司收益变化及业务线收益变化 - 公司收益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约107600000港元下跌约1.9%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约105600000港元[34] - 网上商店销售产品收益下跌约1600000港元,向分销商销售产品收益减少约2000000港元,寄卖销售收益增加约1200000港元[34] 销售成本变化 - 销售成本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约41800000港元减少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约38400000港元,跌幅约为3400000港元或约8.1%[35] 香港公司征税政策 - 香港合资格公司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的首2000000港元溢利将按8.25%征税,超过2000000港元的溢利将按16.5%征税[25] 公司毛利及毛利率变化 - 公司毛利从2018年九个月的约6580万港元增至2019年九个月的约6720万港元,升幅约2.1%,毛利率从约61.1%升至约63.6%[36] 销售及分销开支变化 - 销售及分销开支从2018年九个月的约2400万港元升至2019年九个月的约2570万港元,升幅约6.9%[37] 行政及经营开支变化 - 行政及经营开支从2018年九个月的约1770万港元升至2019年九个月的约2650万港元,升幅约49.9%[39] 租赁负债利息开支变化 - 2019年九个月租赁负债利息开支约60万港元,2018年九个月为零[40] 所得税开支及实际税率变化 - 2018年和2019年九个月所得税开支分别约为410万港元和370万港元,实际税率分别约为17.2%和25.0%[41]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变化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从2018年九个月的约1960万港元减少43.4%至2019年九个月的约1110万港元[42] 每股基本盈利变化 - 每股基本盈利从2018年九个月的约1.75港仙下跌至2019年九个月的约0.99港仙,下跌约0.76港仙[43] 股息派付情况对比 - 2018年九个月有中期股息每股0.9港仙,总额约1010万港元,2019年九个月无派付、建议派付或宣派股息[46] 公司股权权益情况 - 2019年12月31日,袁弥明女士和林雨阳先生于公司股份拥有7.8亿股权益,占公司股权百分比69.6%[52] - 2019年12月31日,袁弥明女士于相联法团Prime Era Holdings Limited拥有1股权益,占相联法团股权百分比100%[5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Prime Era持有7.8亿股股份,占公司股权69.6%[57] 购股权计划情况 - 自2018年1月23日购股权计划采纳日期起,公司未根据该计划授出购股股权[59] 董事合规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董事确认遵守证券交易必守标准[6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董事等无竞争业务权益[62] 公司企业管治情况 - 公司应用GEM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除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未区分外已遵守[63][64] - 袁弥明女士担任公司主席与行政总裁,董事会认为符合集团最佳利益[65] 公司证券买卖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买卖或赎回上市证券[66] 合规顾问证券权益情况 - 公司合规顾问及其相关人员无公司证券权益[67] 审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 公司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季度业绩[69] 公司执行董事情况 - 报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袁弥明女士及袁弥望女士等[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