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B(200020) - 2024 Q2 - 季度财报
深华发B深华发B(SZ:200020)2024-08-26 16:53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08,182,515.91元,同比增长8.3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4,579.80元,同比增长27.6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543,356.08元,同比增长62.25%[1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0818.25万元,同比增长8.31%,净利润为1005.46万元,同比增长27.64%[1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408,182,515.91元,同比增长8.3%[76] - 净利润为10,054,579.80元,同比增长27.6%[77] - 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8,468,372.57元,同比下降12.0%[79]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6,883,190.41元,同比增长10.0%[7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3,862.75元,同比下降101.11%[1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39万元,同比下降101.11%,主要由于借款往来款减少[1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73万元,同比下降199.07%,主要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减少[17] - 2024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3,862.75元,同比下降101.1%[81] - 2024年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7,339.70元,同比下降199.1%[82] - 2024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0元,去年同期为-46,023,815.93元[82]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600元,主要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4]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713,995.93元,主要由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4] 资产与负债 - 总资产为630,390,618.28元,同比增长10.4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6,975,297.40元,同比增长2.74%[1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货币资金为12641.46万元,占总资产的20.05%,同比增长0.77%[2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为14654.78万元,占总资产的23.25%,同比增长3.69%[22]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26,414,596.35元,较期初增长14.9%[6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46,547,786.85元,较期初增长31.3%[69] - 存货期末余额为86,857,941.05元,较期初增长26.2%[69]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90,797,011.04元,较期初增长19.4%[69]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39,593,607.24元,较期初下降1.5%[7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630,390,618.28元,较期初增长10.5%[70]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251,044,960.88元,较期初增长24.9%[71] - 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2,370,360.00元,较期初下降9.2%[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376,975,297.40元,较期初增长2.7%[71] 业务表现 - 视讯业务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4087.31万元,同比增长30.36%,主要得益于新推出的F系列和B系列产品以及高端电竞型号产品的引入[15] - 注塑业务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170.01万元,同比下降54.12%,尽管市场竞争加剧,但注塑事业部成功引入新客户,达成半年度销量目标5333.84吨[15] - 物业租赁业务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560.93万元,同比增长4.52%,营业利润为950.62万元,同比增长1.31%[15] 股东与股权 - 武汉中恒集团持有公司42.13%的股份,其中116,489,894股被司法冻结,2,800,000股被轮候冻结[53]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仍为283,161,227股,占总股本的100.00%[55][56] - 武汉中恒集团为公司最大股东,持股119,289,894股,占总股本的42.13%[56] -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16,569,560股,占总股本的5.85%[56] - 姚明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8,097,998股,占总股本的2.86%[56] - GOOD HOPE CORNER INVESTMENTS LTD.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持股7,072,000股,占总股本的2.50%[56] - 长江证劵经纪(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持股5,355,249股,占总股本的1.89%[60] -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六大股东,持股3,870,117股,占总股本的1.37%[60] - 李中秋为公司第七大股东,持股2,830,000股,占总股本的1.00%[60] - 胜银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八大股东,持股1,408,600股,占总股本的0.50%[60] - 李炜为公司第九大股东,持股1,011,595股,占总股本的0.36%[60]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向香港誉天采购液晶显示屏及玻璃,金额为2197.6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9.50%[35] - 公司向恒生光电采购液晶显示屏,金额为7750.2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86.87%[36] - 公司向恒生光电采购液晶显示器,金额为180.6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00%[36] - 公司向香港誉天销售液晶显示器及材料,金额为4956.7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4.08%[36] - 公司向恒生光电销售液晶显示器及材料,金额为490.3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39%[36] - 公司向恒生光电销售液晶显示玻璃,金额为3.8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00%[36] - 公司向恒生光电销售液晶显示器相关产品注塑件,金额为4.5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8.24%[37] - 公司对武汉恒发科技的担保额度为3,600万元,担保期为3年,尚未履行完毕[48] 其他财务信息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55元/股,同比增长27.70%[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0%,同比增长0.50%[1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511,223.72元[12]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计划2024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0]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保问题或受到行政处罚[31]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33] - 公司与深圳万科的仲裁纠纷涉案金额为46,460万元,目前执行程序终止[34]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40]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41]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42] - 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为12,5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0,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49] - 公司与武汉中恒集团在2009年签署的资产置换合同中,涉及两块工业用地合计面积约4.82万平方米,尚未办理过户手续[50] - 公司在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项目中预计获取的搬迁补偿对价占总对价的50.5%[51] - 公司与武汉中恒集团因与深圳万科的仲裁案败诉,需支付律师费,但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对公司利润无影响[53] - 公司预计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生产销售将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风险[97] -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96]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00] -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02]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全部子公司,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资产负债表日[105] - 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107] -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107]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108] - 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108] - 公司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需满足管理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条款规定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109] - 公司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需满足管理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109] - 公司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需满足初始确认时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109] - 公司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109] - 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根据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类别计入当期损益或初始确认金额[109] - 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110]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10]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10] - 公司金融资产满足收取现金流量合同权利终止、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或未保留对金融资产控制时予以终止确认[111] - 公司金融负债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12]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113] - 公司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13] - 对于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可以直接假定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113] - 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对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113] - 公司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13] - 应收账款组合1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113] - 应收账款组合2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113] - 应收票据组合1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113] - 应收票据组合2为管理层评价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113] -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公司按照"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113] - 公司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金融工具的信用减值损失,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114]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及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14] -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及票据,公司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为0%[114]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1年以内0%,1至2年5%,2至3年10%,3年以上30%[115]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1年以内0%,1至2年5%,2至3年10%,3年以上30%[115] - 公司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118]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8] - 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进行存货盘存[118]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118]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119] -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包括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120] - 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判断标准包括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122] -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为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123] -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年进行复核[125] -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126] - 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127] -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128] - 合同负债列示为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129] - 短期薪酬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130] - 公司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为现时义务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最佳估计数按中间值或概率计算确定[134] -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为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国内销售在签收确认时确认,外销在发运并完成报关后确认[135] - 公司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成本确认为资产并按收入确认基础摊销[136] -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1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根据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为限[138] - 公司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并按租金收入确认基础分期计入收益[139] - 公司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13%、9%、6%、5%、3%)、企业所得税(15%、25%)、城市维护建设税(7%)等[141] -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42] - 期末货币资金总额为126,414,596.35元,较期初增长14.9%,其中受限货币资金为55,081,320.65元[143] - 期末应收票据总额为5,660,196.84元,其中商业承兑票据占比89.4%[14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59,793,155.76元,较期初增长28%,其中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91.6%[1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3,238,979.98元,占比8.29%,计提比例为100%[1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46,554,175.78元,占比91.71%,计提比例为0.01%[150] - 本期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3,245,368.91元,与期初持平[151] - 期末已核销的应收账款中,深圳波特曼保龄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核销金额为2,555,374.75元,核销原因为无法收回[152] - 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总额为13,148,817.95元,其中TCL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惠州TCL新特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信发公司的应收账款均无法收回,金额分别为145,087.14元、142,707.14元、133,485.83元和119,094.78元[153]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为82,719,774.09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51.77%,其中第一名欠款24,683,019.58元,占比15.45%[154] - 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390,717.44元,较期初余额4,367,319.61元有所增加[162] - 公司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中,重要核销金额包括TCL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145,087.14元和惠州TCL新特电子有限公司的142,707.14元,均因无法收回而核销[153] - 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中,第二名欠款17,879,011.75元,占比11.19%,第三名欠款17,237,331.90元,占比10.79%[154] - 公司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中,其他单项小于十万的款项合计1,921,009.31元,均无法收回[153] - 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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