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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得利控股(06909) - 2024 - 中期业绩

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约为42.802亿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20.2%[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净溢利约为4750万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8.1%[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3390万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4.5%[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净溢利率上升至约1.1%,2023年同期约为1.0%[1] - 2024年6月30日,公司净现金状况约为8.937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为5.357亿元[1] - 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为21.4096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22.49051亿元[4] - 2024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为13.2745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12.11676亿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国内地收入4,280,157千元,2023年同期为5,363,537千元[11] - 2024年上半年利息收入6,143千元,2023年同期为6,461千元;佣金收入214,434千元,2023年同期为134,486千元[12] - 2024年上半年租金收入305千元,2023年同期为2,606千元;政府补助1,483千元,2023年同期为605千元[12] - 2024年上半年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收益11,531千元,2023年同期为6,623千元;其他收入26,004千元,2023年同期为31,948千元[12] - 2024年上半年财务成本16,349千元,2023年同期为25,764千元,其中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2024年为5,681千元,2023年为16,038千元[13] - 2024年上半年员工成本143,252千元,2023年同期为156,588千元,其中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2024年为132,576千元,2023年为136,354千元[13] - 2024年上半年存货成本4,017,800千元,2023年同期为4,994,249千元[15] - 2024年上半年自有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48,980千元,2023年同期为59,481千元[1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国所得税拨备21,812千元,递延税项暂时差额产生及拨回(1,010)千元,总计20,802千元;2023年同期分别为30,936千元、(6,114)千元、24,822千元[16] - 2024年建议派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3分,金额为18,675千元;2023年同期为零[18] - 2024年和2023年下一个中期期间内批准有关过往财政年度的末期股息均为每股普通股人民币3分,金额均为18,675千元[1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基本盈利根据公司股东应占溢利33,878,000元及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622,500,000股计算;2023年同期分别为35,529,000元、622,500,000股[20] - 公司收益由2023年同期约5,363.5百万元下降约1,083.3百万元或约20.2%至期间约4,280.2百万元[32] - 销售成本从2023年同期约5044.0百万元降至约4076.5百万元,下降约19.2%[33] - 毛利从2023年同期约319.5百万元降至约203.7百万元,下降约36.2%,毛利率从约6.0%降至约4.8%[34] - 其他收入从2023年同期约182.7百万元增至约259.9百万元,增加约42.3%[35] - 除税前溢利从2023年同期约76.6百万元降至约68.3百万元,下降约10.8%[39] - 期内溢利从2023年同期约51.7百万元降至约47.5百万元,下降约8.1%,净溢利率从约1.0%升至约1.1%[41] - 存货结余从2023年12月31日约801.3百万元增至2024年6月30日约845.9百万元,增加约5.6%,平均存货周转日数从约29.8日增至约36.8日[43] -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从2023年12月31日441.4百万元降至2024年6月30日373.9百万元,减少约15.3%,负债权益比率从约15.3%降至约12.8%[45] - 资本开支总额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193.1百万元降至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54.6百万元[4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货抵押账面总值约370.6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约142.8百万元),存款抵押账面总值约124.7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约108.7百万元)[51] - 雇员数量从2023年12月31日1440名降至2024年6月30日1405名[52]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已售出9141辆乘用车,较2023年同期增加约8.4%[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销售汽车所得收益约为36.737亿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22.2%[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售后服务所得收益约为6.065亿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5.8%[1] - 2024年上半年销售乘用车收入3,673,665千元,2023年同期为4,719,710千元;提供售后服务收入606,492千元,2023年同期为643,827千元[11] - 期间内公司售出9,141辆乘用车,较2023年同期的8,433辆上升约8.4%[31][32] - 期间汽车销售所得收益约为3,673.7百万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约22.2%,占总收益约85.8%[31][32] - 期间售后服务所得收益约为606.5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5.8%,占总收益约14.2%[31][32] - 期间五大客户收益占总收益约7.8%,2023年同期约为6.3%;最大客户销售额占总收益约2.7%,2023年同期约为1.9%[31] - 期间来自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总采购约62.7%,2023年同期约为77.6%;最大供应商采购占总采购约25.4%,2023年同期约为38.4%[31] - 车辆平均售价由2023年同期约559,700元下跌约28.2%至期间约401,900元[32] 资产负债相关数据变化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无形资产账面净值总计857,366千元,其中办公室软件28,274千元,汽车经销权829,092千元;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877,083千元、30,830千元、846,253千元[2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商誉成本均为1,030,656千元,累计减值亏损均为(652,031)千元,账面价值均为378,625千元[23] - 2024年6月30日存货汽车经销商业务中汽车804,665千元、零件及配件75,733千元,减存货拨备后为845,882千元;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740,558千元、92,806千元、801,288千元[23] - 2024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61,370,000元的存货已质押用作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的抵押品,2023年12月31日为35,326,000元[23] - 2024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309,256,000元的存货已质押用作应付票据的抵押品,2023年12月31日为107,438,000元[24] - 2024年6月30日贸易应收款项46,393千元,其中三个月内46,170千元、三至六个月213千元、六个月至一年10千元;2023年12月31日为54,544千元,其中三个月内54,266千元、三至六个月277千元、超过一年1千元[25] - 2024年6月30日贸易应付款项为95,080千元,应付票据为519,114千元,总计614,194千元;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113,984千元、277,771千元、391,755千元[27] - 2024年6月30日,应付票据以账面价值为309,256,000元之存货及金额为124,747,000元之已质押银行存款作抵押;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107,438,000元、108,747,000元[27] 公司运营及管理相关 - 公司在七个省市经营14家4S经销店、一间捷豹—路虎陈列室和一间梅赛德斯—奔驰陈列室[28] - 2024年1月1日至3月9日,周小波兼任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3月9日周小波辞任,周松波及徐涛分别获委任为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54][55]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于2024年8月26日举行会议,审阅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财务业绩[57] - 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建议向2024年9月17日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3.0分(2023年同期为零),以港元派付,每股0.033港元,预期派付日期不迟于2024年11月28日[58] - 公司将在2024年9月12日至9月17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未登记股份持有人须在2024年9月11日下午4时30分前办理登记[59] -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公众持股量[60] - 中期业绩公告可在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阅览,中期报告将适时刊登并寄发印刷本给有需求的股东[61] - 期间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赎回或出售公司上市证券,2024年6月30日无库存股份[53] - 期间内,集团无对任何公司股权的重大投资[53] - 期间内,公司无收购及/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合营企业权益或联属公司[53]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标准守则,全体董事在期间遵守规定标准[56] 其他 - 香港强积金计划下,雇主及其雇员各须缴纳雇员相关收入的5%,每月相关收入上限为30,000港元[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