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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名邦集团(02231) - 2024 - 中期业绩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为23.04025亿元,2023年同期为3.25841亿元[1] - 2024年上半年扣除已竣工待售物业及在建物业减值亏损后毛利为4790万元,2023年同期为毛损29270.1万元[1] - 2024年上半年经营亏损为17410.5万元,2023年同期为36055万元[2] - 2024年上半年期内亏损为18237.8万元,2023年同期为42147.2万元[2] - 2024年上半年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0.16元,2023年同期为0.23元[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83.60356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103.04103亿元[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权益为13.6048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15.56126亿元[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负债为69.99876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87.47977亿元[4] - 2024年上半年融资成本净额为1696.9万元,2023年同期为1320.3万元[2] - 2024年上半年所得税抵免为826.2万元,2023年同期为开支4016.9万元[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亏损净额为人民币182百万元[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可呈报分部总收益为23.15609亿元人民币,其中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为23.04025亿元人民币[1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扣除已竣工待售物业及在建物业减值亏损后毛利为4790万元人民币,期内亏损为1.82378亿元人民币[1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可呈报分部总收益为3.27765亿元人民币,其中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为3.25841亿元人民币[1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扣除已竣工待售物业及在建物业减值亏损后毛损为2.92701亿元人民币,期内亏损为4.21472亿元人民币[17] - 于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呈报分部总资产为80.75726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1.60007亿元人民币[18] - 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呈报分部总资产为100.42186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9.21808亿元人民币[19] - 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单一外部客户交易产生的收益占集团总收益的10%或以上[1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确认开支的折旧及摊销为1591.2万元人民币,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亏损净额为831万元人民币[1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确认开支的折旧及摊销为1446.4万元人民币,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亏损净额为397.7万元人民币[17] - 2024年6月30日分部资产为8075726千元,2023年12月31日为10042186千元;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为8360356千元,2023年12月31日为10304103千元[21] - 2024年6月30日分部负债为3160007千元,2023年12月31日为492180千元;2024年6月30日总负债为6999876千元,2023年12月31日为8747977千元[2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开支总计2402895千元,2023年同期为690836千元[2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其他亏损净额为10764千元,2023年同期为27590千元[2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成本净额为16969千元,2023年同期为13203千元[24] - 2024年即期所得税为 - 8262千元,2023年为40169千元[2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262,941千元人民币,每股亏损0.16元人民币;2023年同期分别为377,280千元人民币和0.23元人民币[29] - 2024年6月30日贸易应收款项第三方为27,289千元人民币,关联方为474千元人民币;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41,996千元人民币和110千元人民币[31] - 2024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项第三方为284,036千元人民币,非控股权益为636,596千元人民币,关联方为51,943千元人民币;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272,161千元人民币、609,641千元人民币和51,943千元人民币[31] - 2024年6月30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即期部分为1,146,634千元人民币,2023年12月31日为1,183,343千元人民币[31] - 2024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524,000元人民币的贸易应收款项被抵押,2023年12月31日为1,097,000元人民币[31] - 2024年6月30日贸易应收款项净额为10,950千元人民币,2023年12月31日为28,749千元人民币[32] - 2024年6月30日已就贸易应收款项总额计提拨备16,813,000元人民币,2023年12月31日为13,357,000元人民币[33] - 2024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项净额为859,787千元人民币,2023年12月31日为866,057千元人民币[34] - 2024年6月30日贸易应付款项为968,834千元人民币,2023年12月31日为901,025千元人民币[3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合约销售总额约为3.236亿人民币,较2023年同期的9.051亿人民币减少64.2%[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合约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较2023年同期的约9.3万平方米减少62.4%[46] - 2024年上半年,集团已确认收益为23.04亿人民币,较2023年同期的3.258亿人民币同比大幅增加607.2%[46][47] - 2024年上半年,集团经营亏损为1.741亿人民币,2023年上半年为3.606亿人民币;期内亏损为1.824亿人民币,2023年同期为4.215亿人民币[46] - 2024年上半年,集团销售成本为20.903亿人民币,较2023年上半年的2.77亿人民币增加654.6%[53] - 扣除已竣工待售物业及在建物业减值亏损前毛利为2.137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4880万元增加337.9%,毛利率由2023年同期的15.0%下降至9.3%[54] - 计提已竣工待售物业及在建物业减值亏损净额拨备1.658亿元(2023年上半年:3.415亿元)[55] - 销售及营销开支为1.101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3170万元增加247.3%,除佣金费用外其他开支同比减少22.4%[56] - 行政开支为3670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4050万元减少9.4%[57] - 其他亏损净额由2023年上半年的2760万元减少至2024年同期的1080万元[58] - 融资成本净额由2023年上半年的1320万元增加28.8%至2024年同期的1700万元[59] - 采用权益法核算之投资之分占利润由2023年上半年亏损760万元转为2024年同期利润40万元[60] - 企业所得税录得税项抵免1290万元(2023年上半年:税项开支3940万元),土地增值税开支为460万元(2023年上半年:80万元)[6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亏损净额1.824亿元,2023年同期为4.215亿元;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2.629亿元,2023年同期为3.773亿元[62] - 2024年6月30日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为2.679亿元(2023年12月31日:4.642亿元),未动用银行授信额度约为2.555亿元(2023年12月31日:2.555亿元)[64] - 2024年6月30日,集团计息借款及优先票据总额为人民币32.086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32.022亿元略有增加[65] - 2024年6月30日,集团借款成本总额为人民币1.342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人民币1.583亿元减少15.2%;年度加权平均实际利率为8.07%,2023年上半年为8.02%[67] - 2024年6月30日,净负债比率为216.2%,2023年12月31日为175.9%[68] - 2024年6月30日,未偿还担保为人民币16.53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0.709亿元[69] - 2024年6月30日,集团为一家合营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54亿元,2023年12月31日相同;并就该担保于财务报表中计提拨备人民币38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200万元[70] - 2024年6月30日,集团物业开发支出承担为人民币10.909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1.231亿元[71]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上半年,集团来自物业开发及销售业务的收益为22.504亿人民币,较2023年同期的2.714亿人民币增加729.2%,占集团收益总额的97.7%[48] - 2024年上半年,集团酒店运营收益为3360万人民币,较2023年同期的3560万人民币轻微减少5.6%[50] - 2024年上半年,集团物业管理服务收益达1710万人民币,较2023年同期的1560万人民币稳步增长9.6%[51] - 2024年上半年,集团商业物业投资收益为290万人民币,较2023年同期的320万人民币按年减少9.4%[52] 公司债务相关情况 - 2024年6月30日,集团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为人民币3,209百万元,其中人民币3,176百万元为须于12个月内偿还的即期借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32百万元[6] - 2024年6月30日,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6百万元的借款逾期,涉及本金总额为人民币716百万元的借款,另有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9百万元的借款被视为交叉违约,若贷款人要求,人民币825百万元本金需即时偿还[6] - 集团已成功延长或修改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916百万元的贷款偿还条款[7] - 2024年1月,集团完成本金总额为152百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077百万元)的优先票据与159百万美元新发行优先票据的交换[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自新优先票据贷款人取得书面豁免,豁免违约及/或违约事件[8] - 2024年一季度公司完成本金总额152百万美元的2024年到期优先票据与本金总额159百万美元的2025年新发行优先票据的交换[40] - 2024年1月11日,公司发行本金总额为159,284,612美元、票面利率为9.5厘、于2025年1月9日到期的新优先票据[65] 公司经营目标与策略 - 公司将“稳经营、保交付、防风险”作为现阶段首要经营目标[38] - 公司致力于优化债务管理,采取争取新融资来源、加强资金盘活力度等措施[39] - 公司积极与金融机构商洽展期融资解决方案,争取存量融资成本调降[40] - 公司加强现金流集中统筹管理,灵活调整资本开支优化现金流分配[40] - 公司加大自有资产盘活力度,通过变现非战略优质资产等改善现金流[40] - 公司加大经营性物业贷款融资力度,释放资产潜在价值[40] - 公司“因城施策、因盘施策”,灵活运营项目并调整营销业务管理模式[41] - 公司响应“租售并举”,改造部分项目存量资产物业,落实保交付承诺[42] 公司会计政策相关 - 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致,除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和诠释外[11] - 集团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和诠释对中期财务资料无重大影响[12] - 部分新订准则及修订本未强制生效且未被集团提早采纳,预计无重大影响[13] -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等多项准则及修订本将分别于202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2027年1月1日等生效[14] 公司税务相关 - 集团中国内地实体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以中国公司溢利向海外投资者分派股息应按10%税率缴纳预扣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中国附属公司直接控股公司可能适用5%较低预扣税税率[25] - 中国土地增值税按增值额30%至60%的累进税率缴纳,出售增值不超总可扣减项目20%的普通住宅物业除外[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