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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汽车(00708) - 2024 - 中期业绩
恒大汽车恒大汽车(HK:00708)2024-08-30 22:45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3.69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43.50亿元,其中借款为人民币265.90亿元,贸易及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466.95亿元,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0.65亿元[1] - 2024年6月30日,集团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32.53亿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610.97亿元,总负债为人民币743.50亿元[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亏损净额约202.57亿元,流动负债净额约588.44亿元[10] - 2024年6月30日,集团即期借款约139.91亿元,非即期借款约125.99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3900万元[1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亏损净额约20,257百万元,流动负债净额约58,844百万元[26] - 2024年6月30日报表负债总额为74350.14百万元,借款为26590.10百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上升106.02百万元,借款平均年利率为7.07%[28] - 2024年6月30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为46694.62百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同比增加3682.88百万元[29] - 2024年6月30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受限制现金总额为54.96百万元,相比2023年12月31日减少91.76百万元[40] - 2024年6月30日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6,921.86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6,815.25百万元[48] - 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164.47%,2023年12月31日为76.94%[48] - 2024年6月30日资本承诺约人民币13,755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3,751百万元[48] - 2024年6月30日未决诉讼案件数量70件,标的金额总额约人民币13,989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3,608百万元[49] - 2024年6月30日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累计约人民币10,269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9,447百万元[50] - 2024年6月30日逾期商票累计约人民币3,36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3,401百万元[50] 集团盈利情况 - 报告期内,集团收入为人民币3800万元,毛利为人民币200万元,净亏损合计为人民币202.57亿元,同比增亏194.73%[1] - 2024年上半年经营亏损为人民币193.10亿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48.13亿元[2] - 2024年上半年所得税前亏损为人民币202.57亿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58.14亿元[2] - 2024年上半年持续经营之业务期内亏损为人民币202.57亿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58.12亿元[2] - 2024年上半年期内亏损为人民币202.57亿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68.73亿元[3] - 2024年上半年期内全面亏损总额为人民币203.19亿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74.20亿元[3] -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为人民币202.55亿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68.65亿元[4] - 2024年上半年来自持续经营之业务及终止经营之业务的每股基本亏损和摊薄亏损均为人民币1.87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0.63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应占亏损20,254,991千元,每股基本亏损186.789分[21] - 报告期内营业额为38.38百万元,相比2023年同期减少75.17%[31] - 报告期内毛利为2.43百万元,相比2023年同期减少103.99%[32] - 报告期内销售和营销成本从2023年同期的187.80百万元减少82.83%到32.24百万元[35] - 报告期内行政费用从2023年同期的935.92百万元减少29.99%到655.23百万元[36] - 报告期内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为16909.03百万元,相比2023年同期增加16904.76百万元[37] 各业务线收入情况 - 2024年新能源汽车提供技术服务收入1.0435亿元,2023年为2.7978亿元[14] - 2024年锂电池销售无收入,2023年为177.6万元[14] - 2024年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等收入5540万元,2023年为11.337亿元[14] - 2024年物业开发收入1.6095亿元,2023年为15.4539亿元[14] - 2024年物业销售收入2.2282亿元,2023年无此项收入[14] 集团应对措施 - 集团采取业务和运营重组计划及融资展期计划缓解资金压力[11] 会计准则相关 - 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强制采用部分准则修订本,对中期财务资料无重大影响[13] - 中期财务资料按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未审核且未包含年度报告所有附注[9] 税务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国企业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为 -78千元,2023年同期为1,865千元[16] - 香港利得税按16.5%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应课税溢利,未作拨备[17] - 中国企业所得税按25%计算,符合小微政策附属公司按20%,高新企业附属公司按15%拨备[18] - 中国土地增值税按30% - 60%累进税率征收,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应计[19] 股息分配 - 董事不建议就中期期间派发中期股息[20] - 公司不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58] 股权及购股权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授予且未行使的186,595,000份购股权具反摊薄作用,不纳入每股摊薄亏损计算[23] - 2024年6月30日购股计划累计授出752,200,000份购股,其中186,595,000份未行使,565,605,000份已失效[51] - 潜在卖方持有63.47948亿股股份,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约58.5%,其中31.4469997亿股将即时被收购,占比约29.0%,32.0324803亿股为选择权标的,占比约29.5%[56] - 要约期自2024年5月26日起计[56] 贸易款项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贸易应收款为69,554千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81,916千元减少[2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贸易应付款为9,542,007千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9,646,566千元减少[25] 生产交付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天津制造基地累计生产恒驰5下线1700辆,集团累积交付超1429辆新能源汽车[44][45] 员工情况 - 2024年6月30日雇员829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约91%,员工总成本约人民币118.22百万元,2023年6月30日为人民币313.85百万元[51] 其他事项 - 相关附属公司需退回各项奖励及补贴合计约人民币19亿元[53] - 天津恒大被要求整改,拟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新能源乘用车产品[54] - 广东附属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接获破产重组程序通知,8月2日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5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59] - 2024年4月2日郭建文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减至两名,审核委员会成员减至两名,低于规定[60] - 2024年8月5日梁家进和王克楠获委任,公司已遵守相关规定[60] - 报告期内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61] - 中期业绩公告已刊出,中期报告将适时寄发股东并在网站提供[61] - 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肖恩和蔡伟康,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承炎、谢武、梁家进和王克楠[63] 专利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全球共申请3512件相关研究领域专利,其中2718件已获授权[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