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 - 收入为100,511千港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1%[10] - 毛利为16,811千港元,毛利率为16.7%[10] - 期間虧損為19,099千港元,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為13,926千港元[11,12] - 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為7.75港仙[12] - 流動資產淨值為18,571千港元,較上年末增加13,000千港元[14] - 物業、廠房及設備為87,390千港元,使用權資產為30,843千港元[14] - 貿易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應收貸款合共為181,909千港元[14] - 貿易應付款項、應計款項及其他應付款項合共為139,634千港元[14] - 計息借貸為18,197千港元[14] - 期內錄得其他虧損淨額9,263千港元[11] 现金流量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29,658千港元[18]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841千港元[18]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9,726千港元[18]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19,091千港元[18] - 2024年6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344千港元[18] 业务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预拌商品混凝土、灰砂砖、加气混凝土产品及生态混凝土产品的制造和销售[20] - 本集团仅有一个报告及经营分部,为销售及制造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预拌商品混凝土、蒸压灰砂砖、加气混凝土产品及生态混凝土产品及相关加工收入[23] - 本集团超过90%的收入和非流动资产均来自中国[24] - 两个主要客户分别贡献了集团11,951千港元和11,421千港元的收入[25] -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销售占建筑材料业务收入的16%[45] - 预拌商品混凝土销售占建筑材料业务收入的75%[45] - 磚塊銷售占建築材料業務收入的9%[45] 资产负债情况 -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為76,318,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減少約17%[51] -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比率約為180%[51] 法律纠纷 - 公司存在与原告及被告的法律纠纷,涉及金额达262,000,000港元[43] - 原告向原訟法庭入稟經修訂申索陳述書,將劉倩女士加入買賣協議法律訴訟之被告[60] - 原告就劉女士對被告有關珠海和盛向王天作出未披露擔保之失實陳述而導致本集團牽涉有關訴訟進一步提出申索[60] - 原告就被告延遲向原告提交反申索提交抗辯書[60] - 劉女士要求終止對本公司的索賠,條件是原告停止對劉女士的索賠[60] - 珠海和盛的70%股權被香州區法院根據執行命令凍結,後減至50%[61] - 珠海和盛結欠寇金水和珠海河川的未償還總金額分別約為人民幣2,100,000元及人民幣4,400,000元[61] - 新威金融管理接獲何耀棣律師事務所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支付約754,000港元的到期未償還費用[62] - 新威金融管理已針對華力資本、Tailor Wealth和美瑞採取法律程序[64][66][67] - 新威金融管理已申請撤回對深圳四平及鄭先生的申索[69] - 已向卓信律师事务所取得法律意见,就收回未偿还应收贷款对福州旭发采取法律行动[70] - 已向Appleby取得法律意见,对Charmate采取法律行动,法院已于2021年1月18日发出清盘令[71] - 向担保人陈先生追讨未偿还应收贷款的法律行动已在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一审判决陈先生有责任向公司退還未偿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72] - 已向薩摩亞律師事務所取得法律意見,關於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向天朗收回應收貸款[74] 其他 - 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開始應用了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的修訂本"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21] - 集團員工成本包括薪金、花紅和津貼11,179千港元,以及退休福利計劃供款1,287千港元[29] - 集團於本期間並無就香港利得稅和中國企業所得稅計提任何撥備[30,31] - 報告期內及報告期末後均無派發中期股息[35] - 集團於報告期內購置了約3,000港元的物業、廠房及設備[35] - 公司股本為179,600,000股普通股[41] - 公司擁有10,000,000,000股法定股本[41] - 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2.1條的規定,未指定董事出任主席或最高行政人員[85] - 公司已成立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86,87,88] - 全體董事確認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一直遵守標準守則[89]
新威国际(00058) - 2024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