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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IF (ATIF) - 2020 Q4 - Annual Report
ATIFATIF (ATIF)2020-12-31 10:13

公司身份与豁免权 - 公司是一家新兴成长公司,符合《JOBS法案》定义,享有多项报告和财务披露豁免权,包括仅需提供两年审计财务报表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0] - 公司可延迟采用某些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211] - 公司可能保持新兴成长公司身份长达五年,或直到年收入超过10.7亿美元、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普通股市值超过7亿美元,或在三年内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非可转换债务[212] - 公司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享有美国国内上市公司不适用的一些豁免权,如减少报告频率和披露要求[213] 业务发展与扩展 - 公司主要提供中小企业上市咨询服务,目标成为亚洲范围内的国际金融咨询公司,目前主要帮助客户在美国OTC市场和交易所上市,并计划扩展至中国和香港交易所[215] - 公司计划在2021年将业务扩展至马来西亚、越南和新加坡等亚洲国家[220] - 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成功帮助7家客户在美国OTC市场上市[237] - 公司计划将上市咨询服务从美国市场扩展到中国国内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243] - 2018年4月,香港交易所宣布新上市规则,公司借此机会扩展客户基础,专注于香港上市服务[244] - 2018年公司启动AT咨询中心,旨在满足中国快速增长的金融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242] - 公司计划通过亚洲时代国际金融咨询中心举办私人讲座和活动,自2018年8月成立以来已举办了两场讲座,每场约有100名参与者[286] - 公司计划将多频道广告业务扩展至中国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的八个主要城市[306] - 公司计划在东北地区的大连、哈尔滨和鞍山等城市新建电影院[308] 财务与收入 - 公司在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财年中,总收入为70万美元,其中上市咨询服务收入为60万美元[216] - 公司于2020年4月收购了LGC 51.2%的股权,导致2020财年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包括上市咨询服务和活动执行与策划服务[216] - 公司2020财年咨询服务的收入为60万美元,占总收入的94.0%,而2019财年咨询服务的收入为310万美元,占总收入的100.0%[266] - 公司2020财年新增咨询客户为2个,2019财年为5个,2018财年为12个[266] - 公司2020财年有1个客户贡献超过10%的总收入,2019财年为3个,2018财年为2个[266] - 公司2020财年咨询服务的成本包括第三方专业服务费用、运营和行政费用(如深圳办公室租金)以及员工薪酬[276] 收购与合作 - 公司在中国深圳设立了AT咨询中心,并于2018年9月收购了专注于金融新闻和信息分发的新闻媒体网站CNNM[217] - 2018年9月,公司收购CNNM新闻和媒体在线平台,但由于未产生收入,已计提384,492美元的全额减值损失[248] - 2019年7月,公司推出投资和融资分析报告业务,帮助中小企业和投资者进行财务规划和投资决策[249] - 2019年12月,公司计划收购香港Sino-fortune证券公司,但因COVID-19影响和香港资本市场不确定性,最终终止收购[251][252] - 2020年4月,公司完成对Leaping Group Co., Ltd. (LGC) 51.2%股权的收购,成为其控股子公司[253] - 公司与Caiz Optronics Corp.签订了100万美元的咨询服务协议,但由于COVID-19的影响,目前仅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收取了4.2万美元的费用[271] - 公司与Shenzhen Agrecoe Biotechnology Co., Ltd.签订了100万美元的咨询服务协议,目前仅完成尽职调查和初步规划工作[272] - 公司与Yinfu Gold Corporation签订了80万美元的咨询服务协议,目前仅完成尽职调查和初步规划工作[273] - 公司与Heilongjiang WKG Advertising Co., Ltd.签订了咨询服务协议,目前仅完成尽职调查和初步规划工作[274] 法律与合规 - 公司通过一系列合同安排控制并接收Qianhai的经济利益,包括独家服务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期权协议[221][227][230] - 公司在中国设立和运营的全资外资企业已获得商务部地方管理部门的批准[326] - 公司业务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中的允许类行业[323] - 公司在中国的外汇交易需遵守《外汇管理条例》,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336] - 公司若未能完成外汇登记,可能导致跨境资本流动(如股息分配和资本注入)被禁止[341] - 公司外汇资本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委托贷款或非自用房地产购买等用途[343] - 公司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和前海公司作为居民企业,需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49] - 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和合并附属实体通常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352] - 根据中国与香港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香港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获得的分红可能适用5%的预扣税率[353] - 公司尚未申请香港税务居民证书,也未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应享受5%的预扣税率[354] - 前海公司自2018年10月起已全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357] - 前海公司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额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359] - 公司股东已签署同意书,承诺在前海公司因未遵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规定而遭受损失时进行全额赔偿[360] - 广告服务行业在中国属于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公司无需向商务部申请特别批准即可运营[363] - 公司已获得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颁发的广告业务营业执照[365] - 公司需遵守中国广告法对广告内容的限制,包括禁止误导性内容、涉及社会稳定的内容等[366] - 公司旗下LMG和月众(北京)电影有限公司已分别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369] - 公司尚未完成原创网络电影《大师之手》的备案程序,可能导致影片发布延迟或取消,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71] - 根据2019年负面清单,外国投资者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发行公司、院线公司及电影进口业务,电影院的控股股东必须为中国公民或机构[372] - 公司通过国内合并附属实体从事电影制作业务,LMG作为VIE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负责电影制作业务[373] - 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制作前需向国家广电总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提交电影剧本大纲备案,涉及重大主题的剧本需额外审查[374] - 电影审查需在30天内完成,符合规定的电影将获得公映许可证,否则将被禁止公映[376] - 电影放映单位每年放映国产电影的时间不得少于总放映时间的三分之二[378] - 未经授权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的单位将被取缔,非法所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将处以非法所得5至10倍的罚款[379] - 公司旗下辽宁飞跃国际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已获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29日[380] - 公司在香港运营的新闻媒体平台CNNM需遵守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违规可能导致最高5万港元罚款及两年监禁[393] - 公司网站可能包含未经独立验证的信息,可能导致诽谤问题[401] - 根据《诽谤条例》,恶意发布诽谤性内容可能导致两年监禁和罚款[403] - 公司网站可能包含医疗广告,需遵守《不良医药广告条例》[405] - 《不良医药广告条例》禁止发布可能导致不当治疗的广告[408] - 在香港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需在一个月内申请商业登记证,否则可能面临5000港元罚款和一年监禁[409] 知识产权与域名 - 公司正在中国、英国、欧盟、新加坡和韩国注册“IPOEX”商标[321] - LGC拥有其标志、网络电视剧《遇见自己》和电影《大师之手》的版权[322] - 公司拥有六个域名,包括asiaerachina.com和atifchina.com等[322] - 公司已完成6个域名的注册,包括“asiaerachina.com”、“chinacnnm.com”等,成为这些域名的合法持有者[332] 技术与创新 - 公司正在投资开发5G和AI信息分发平台,旨在整合城市大数据,促进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有效互动[293] 营销与广告 - 公司通过社交媒体(如微信和微博)、新闻通讯以及与知名企业的业务关系进行营销[299] - 公司计划将多频道广告业务扩展至中国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的八个主要城市[306] 员工与运营 -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拥有约19名全职员工,LGC拥有约78名全职员工[309] - 公司电影院的收入受电影上映时间影响,夏季和节假日期间通常有更高的上座率和收入[311] 政府支持与政策 - 公司业务符合《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意见》的相关规定,受到政府鼓励[329] -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可享受100%的自主结汇政策,结汇后的人民币需存入指定账户[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