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财务数据关键指标 - 2018年交易和服务费用(扣除客户获取激励后)为70,615美元,其他收入为4,285美元,净收入为66,619美元[19] - 2018年净亏损为66,529美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66,529美元[19] - 2018年加权平均普通股基本和摊薄股数均为65,199,459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和摊薄每股亏损均为1.02美元[2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33,029美元,受限现金为35,833美元,总资产为96,136美元,总负债为95,219美元[21] - 2018年人民币兑美元期末汇率为6.8755,平均汇率为6.6090[24] 业务转型相关 - 公司正从传统市场借贷平台业务向促进机构借贷资本业务转型[29] - 公司于2019年4月通知监管机构退出传统市场借贷平台业务,转型为促进机构贷款业务[38][39] - 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准备逐步关闭传统市场借贷平台业务,2019年第一季度减少借款人和投资者获取,2019年4月停止为个人投资者促成贷款[43] - 2019年4月公司停止在平台促成新贷款,开始向金融科技服务转型[152] - 2019年4月15日公司开始从市场借贷平台向促成机构贷款业务转型,遗留业务大幅缩减[163] - 公司于2019年4月停止为个人投资者促成贷款,正从传统市场借贷平台业务向促成机构贷款资本业务转型[181] 监管政策相关 - 2015年7月,十家中国中央政府部委和监管机构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32] - 2016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33] - 2018年12月19日,中国政府发布意见要求部分在线贷款机构退出市场借贷行业[40] - 2019年1月23日,中国政府发布通知要求所有借贷平台遵循“三降”政策,否则将被迫停止运营[41] - 2018年8月,相关领导小组要求在线贷款信息中介在2018年12月前完成合规检查[39] - 2017年12月,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对在线贷款中介提出要求,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36][38] - 2017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指导意见规范在线贷款中介资金存管业务[35][50] - 2016年11月,多部门联合发布在线贷款中介备案管理指导意见[34][49] - 2016年8月,银保监会等发布暂行办法,规定十二个月过渡期,实际监管机构延长整改期限[49] - 2019年10月23日银保监会规定为贷款机构提供服务的实体未经批准不得提供融资担保服务[166] - 2019年10月21日多部门规定平台转型后若满足一定条件有非法经营被起诉风险[167] - 2017年6月1日实施的《网络安全法》等对数据收集使用提出严格要求,增加公司合规成本[169] - 2017年12月1日相关通知规定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将风控核心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170] - 2019年1月国家整治办发布175号文,旨在逐步淘汰网络信贷业务,使许多主要网络信贷业务停止运营[151] - 2016年7月1日生效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支付机构相关业务作出限制,2017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规定了存管银行要求并给予6个月宽限期[139] - 自2016年起监管不断改变市场借贷行业监管框架,部分平台因运营风险被怀疑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15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19年3月15日发布,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旧法将同时废止[200] -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SAT Circular 82,规定了判定境外中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的具体标准[205] -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SAT Bulletin 45,为SAT Circular 82的实施提供更多指导[205] - 2009年10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SAT Circular 601,规定对无商业实质的“导管”或壳公司不给予税收协定优惠[213] 业务风险相关 - 公司目前不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三项持续上市标准,可能被摘牌;交易所给予额外期限至2020年12月5日解决市值问题;若30天内平均市值低于1500万美元或美国存托股票价格低于0.16美元,可能立即被摘牌[45] - 公司认为可触达的借款人群体为寻求最高20万元人民币(约2.8169万美元)无抵押实惠信贷的新兴中产阶级和富裕人群,但市场需求难以估计,若需求低于预期,将对业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70] - 公司过去有净亏损,向促进机构贷款业务转型过程中,预计运营费用会增加,可能无法充分提高收入以抵消费用,未来可能继续出现净亏损[55] - 中国在线贷款行业监管框架和政策不断演变且不确定,公司业务若不符合相关要求需调整,可能对遗留业务退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53][54] - 公司促进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业务可能被视为中介服务,若未提供重要信息或未识别虚假信息,可能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56] - 公司收集和存储大量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个人数据和机密信息,面临隐私法规和网络攻击等风险,安全漏洞可能导致信息被盗用、承担责任和声誉受损[57][58] - 公司网站和移动应用展示的信息若违反相关法规,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网站关闭、应用被下架等,对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61][63] - 公司季度业绩可能因吸引机构贷款人能力、运营费用、网络故障等因素大幅波动,且可能受消费者信贷需求季节性影响[64][65][66] - 公司业务受经济和市场条件影响,利率波动、经济衰退等可能导致贷款需求下降、违约率上升,对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67][68] - 公司员工竞争激烈,难以吸引和留住高技能员工,若员工流失,可能导致招聘和培训成本增加,服务质量下降[72][73] - 公司业务面临来自业务合作伙伴的间接技术和网络安全风险,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和托管银行的系统故障或安全漏洞可能影响公司服务能力,导致资金挪用和责任承担[60] - 公司未来业绩部分取决于吸引和留住包括高管在内的关键人员的能力,关键人员流失可能影响业务[74][75] - 公司、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或合作伙伴的计算机系统出现重大服务中断,可能对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76] - 公司业务和内部系统依赖的软件可能存在未检测到的错误,会对业务和财务结果产生不利影响[80] - 员工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不当行为和错误可能损害公司业务和声誉,还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和监管干预[81][82][83][84] - 公司可能面临各种索赔、诉讼和法律程序,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85] - 未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权利可能损害品牌和业务,还可能面临第三方侵权索赔[86][87][89] - 因监管政策和市场流动性变化,公司对部分供应商付款逾期,可能面临责任[90] - 公司数字运营中使用的开源软件若未遵守许可条款,可能对业务产生负面影响[91] - 若未能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可能影响准确报告经营成果、防止欺诈和履行报告义务,进而影响投资者信心和美国存托股票市场价格[92] - 2017年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发现三个重大缺陷,涉及会计人员、财务结账政策和重大非常规付款交易控制等方面[93]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确定存在三个重大缺陷,并新增两个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94] - 若公司被视为美国公司,需就全球收入缴纳美国企业所得税,非美国股东通常需就公司支付的股息总额缴纳美国预扣税,可能显著降低投资价值[100][102] - 若收购美国合伙企业业务,且收购后80%或以上的股票(按投票权或价值计算)由原合伙人持有,公司可能被视为美国公司[100] - 中国互联网行业法规新且不断演变,公司无法确保已获得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证,可能面临罚款、没收收入等处罚[103][104] - 从事商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需ICP证书,开展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需ODPTP证书,否则可能面临制裁,但监管部门对在线借贷平台的执法情况不明[106] - 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外国投资者与国内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但电子商务领域外国投资者可投资100%[107] - 若需重组为可变利益实体以获得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可能面临合同安排不符合规定、股东利益冲突等风险[108][109] - 子公司海东的小额信贷业务受中国法律法规严格监管,违反规定可能导致罚款、限制活动或吊销许可证[110] - 公司未对业务进行保险,因保险成本高且难以按合理商业条款获取,未投保的业务中断可能导致成本增加和资源转移[98] - 公司未独立验证第三方出版物和报告中的数据和信息,这些数据可能采用不同方法收集,且不保证准确性和完整性[95][96] - 海东小额贷款公司需使期限少于6个月的经营性贷款余额至少占全部贷款余额的70%[112] - 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总持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40%,海东30%股份由上海CRF直接持有,70%由五名个人代持[113][114] - 若贷款使用自有资金,利率和费用须大于央行基准日利率的90%且小于四倍;若使用金融机构资金,须大于90%且小于三倍[115] - 监管加强催收业务管理,新规使公司催收操作需调整,欺诈举报增加催收成本和延迟收款[123] - 2017 - 2019年监管多次发文规范贷款催收,限制增加或影响平台收款、增加成本、促使用户恶意违约[124][125] - 公司采取措施跟踪贷款实际用途,但不确定是否满足规定,若不满足需进一步跟踪并产生费用[126] - 最高法院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超24%受法院支持,超36%部分无效,公司自2017年12月降低交易和利息费用[127][128] - 2019年10月21日起实施的意见规定贷款利率不得超36%,所有费用均计入年利率计算[131] - 公司目前对生活贷款借款人收取交易费,法院可能不支持该收费安排[132] - 公司传统贷款业务可能因非法募资、未经授权公开发行证券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而产生责任[133][136] - 公司虽认为传统在线贷款平台未违反非法募资法规,但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投资者资金来源非法或借款人使用资金非法而承担过失责任[134] - 公司依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运营传统贷款平台业务,若关系无法维持,业务退出将受影响[137] - 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存管银行受严格监管,若其暂停、限制或停止运营,公司业务可能受重大负面影响[138] - 公司与上海银行的资金存管安排若被认定不符合法规,业务模式可能需重大变更[140] - 公司支付管理服务可能需根据中国债务催收法规变化进行调整,否则可能面临诉讼或被禁止使用某些催收方法[140] - 若上海银行停止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公司难以找到替代方,将影响传统贷款平台退出进程[147] - 自2019年7月起,地方监管机构调查第三方支付公司,部分公司已停止在贷款市场的业务,若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停止服务且无法找到替代方,平台将无法运营[150] - 因在线借贷行业监管趋严,许多平台向促成机构贷款业务转型,但该行业监管框架尚不明晰[172] - 公司评估战略交易、收购或联盟,若完成可能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存在多种风险[173][174] - 机构贷款人可能要求合作伙伴投入自身资本的20 - 33%作为首亏保护参与贷款资金池[178] - 公司在金融科技赋能的促成机构贷款资本业务中缺乏强大的品牌认知度和合作关系[179] - 公司可能无法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得金融科技赋能的促成机构贷款资本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证和批准[179] - 公司面临来自在金融科技赋能的促成机构贷款资本业务领域运营多年的公司的激烈竞争[179] - 公司的专有信用评估技术可能无效,导致业务转型对潜在借款人和机构贷款人的吸引力降低,声誉受损,市场份额下降[183] - 公司依赖第三方和潜在借款人的数据,这些数据可能不准确,影响贷款定价并损害声誉[185] - 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关系对未来成功很重要,但合作伙伴可能终止合作或提出不可接受的条款[191] - 中国贷款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多资源、更成功的商业模式和更广泛的客户基础[193][194] -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限制公司的法律保护,影响业务运营[196] - 若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需按25%的税率就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205,208] - 若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非中国企业股东出售ADS或普通股的收益及股息需按10%缴纳中国预提税,非中国个人股东则需按20%缴纳(视适用税收协定)[210,211] - 非居民企业投资者获得的股息及转让ADS或普通股的收益,若被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需按10%缴纳中国税;非中国居民个人投资者则需按20%缴纳(视适用税收协定)[211] - 中国“居民企业”向外国企业投资者支付股息,目前适用10%的预提税税率;若香港居民企业持有中国企业不少于25%的股份,该税率可降至5% [212] - 自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可能减少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对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03,204] - 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市场经历重大动荡,美国、欧洲等经济体出现衰退,经济复苏不均衡且面临新挑战[204] 资金需求与外汇相关 - 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现有现金及经营活动现金流能满足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需求,但未来可能需额外资金[120] - 2016 - 2018年外汇交易调整较小,若人民币贬值未来调整可能显著[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