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 - 2017 Q1 - 季度财报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SH:600113)2017-04-2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396.5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8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5.2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6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5%,同比减少2.08个百分点[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同比下降42.86%[6] - 营业总收入本期金额为6396.59万元,较上期8396.26万元下降23.8%[46] - 净利润本期金额为1421.86万元,较上期2210.18万元下降35.7%[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金额为1415.20万元,较上期2198.85万元下降35.6%[47] - 营业收入667万元,同比下降1.2%[48] - 净利润199万元,同比上升1.4%[4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4元/股,同比下降42.9%[4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3331.38万元,较上期3730.48万元下降10.7%[46] - 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68.48%至144.09万元[12]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8.88%至270.38万元[12]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470.35%至-13.29万元[12] - 营业外收入同比上升1879.82%至24.32万元[12] - 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88.56%至1.16万元[12]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33.67%至482.16万元[12] -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482.16万元,较上期726.92万元下降33.7%[47] - 营业成本192万元,同比上升25.8%[48]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22.2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89%[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值为520.87万元[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713.70万元[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4.89%至2322.29万元[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322万元,同比下降44.9%[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21万元,同比改善700.8%[5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7859万元,同比下降11.8%[50] - 支付给职工现金2688万元,同比上升43.6%[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432.28万元[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0万元[5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280.01万元[53]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39.25万元[5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219.26万元[5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4亿元,同比上升314.8%[51]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038亿元,较年初增长25.8%[38][3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11.35万元,较年初下降46.4%[38][39] - 存货期末余额为757.63万元,较年初增长194.0%[38][39]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239亿元,较年初增长15.3%[38][39]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948.84万元,较年初增长59.3%[40]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617.18万元,较年初下降63.9%[40]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3783.23万元,较年初增长12.5%[40]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614亿元,较年初增长5.7%[41]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9.285亿元,较年初增长1.1%[39]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3.431亿元,较年初下降0.9%[4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219.26万元,较年初1939.25万元增长117.5%[42]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4480.27万元,较年初2899.92万元增长54.5%[42]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545.49万元,较年初171.43万元增长218.2%[43]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58.48万元,较年初225.29万元下降74.0%[43] -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5297.02万元,较年初4379.46万元增长20.9%[43] - 总资产为9.2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1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48%[6] - 存货为757.63万元人民币,较上期期末增长194.00%[11] - 预收款项为1948.84万元人民币,较上期期末增长59.31%[11] - 应收账款为511.35万元人民币,较上期期末下降46.38%[11]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 - 现代集团承诺避免与浙江东日构成同业竞争[14][15][16] - 菜篮子集团承诺重组完成后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投资与浙江东日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7] - 现代冷链承诺重组完成后三十日内完成经营范围变更以避免在冷链仓储物流领域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18] - 现代集团承诺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损害浙江东日及中小股东利益[19] - 菜篮子集团与现代冷链共同承诺规范与浙江东日的关联交易事宜[19] - 现代集团杜绝非法占用浙江东日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违规担保[19] - 现代冷链承诺不利用从浙江东日获得的知识资料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其利益的竞争[18] - 菜篮子集团承诺不向与浙江东日构成竞争的公司提供资金技术或客户信息等支持[17] - 现代集团承诺在关联交易决策中严格履行回避表决义务[19] - 现代冷链承诺当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时自愿放弃同浙江东日的业务竞争[18] - 菜篮子集团与现代冷链承诺函具有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的法律约束力[17][18][19] - 菜篮子集团与现代冷链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市场定价原则[20] - 现代集团承诺尽量减少与浙江东日的关联交易,必要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27] - 现代集团承诺保证浙江东日资产独立,不违规占用其资金资产[27] 股份锁定安排 - 菜篮子集团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20]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20] - 现代冷链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21] - 现代冷链锁定期延长条件与菜篮子集团一致(20交易日/6个月期末价低于发行价)[21] - 东方集团重组前持股锁定期为12个月[21] - 现代集团全资子公司持有浙江东日股份156,006,000股[22] - 现代集团子公司持股比例为48.97%[22] - 现代集团重组前持股锁定期为12个月[22]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同样适用锁定期约定[21][22] 标的资产状况与风险 - 菜篮子集团承诺标的资产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无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28] - 菜篮子集团承诺标的资产已履行立项、环保、用地、规划等报批手续[28] - 菜篮子集团承诺标的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具备移转过户全部要件[28] -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为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与冷链物流中心项目[31] -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30] - 标的资产相关合同数量为21项[30] - 冷链物流中心项目需办理南北区在建工程延期竣工批复[31] - 标的资产存在已披露的抵押担保情况[29] - 需在重组交割前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30][31] - 需在重组交割前完成项目立项主体变更手续[30] - 需协调合同相对方签署三方协议完成权利义务交割[30] - 未及时完成手续将承担浙江东日全部损失[29][30] - 标的资产需取得环保、消防、用地等多项行政审批批复[29] - 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存在"首次转让须经市政府批准"的限制性条款[33] - 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两宗土地使用权存在"完成开发投资总额100%方可转让"的限制[33] - 温州市政府于2016年6月27日原则同意三宗土地使用权转让[33] - 现代集团承诺在股东大会前取得温州市政府同意批复及国土资源部门文件[34] - 菜篮子集团和冷链物流承诺保障职工安置与标的资产运营衔接[34] - 现代集团承诺标的资产移转过户除首次转让限制外无其他实质障碍[34] - 若未履行承诺导致重组失败现代集团承担对浙江东日的赔偿责任[34] 抵押贷款清偿承诺 - 现代集团承诺在重组交割前清偿冷链物流抵押贷款合计2.6亿元人民币[32] - 冷链物流抵押贷款包含两笔借款分别为7500万元和1.85亿元人民币[32] - 抵押标的物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C608地块南北两宗土地使用权[32]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承诺 - 现代集团承诺保证浙江东日业务独立,具有独立经营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27] - 现代集团承诺保证浙江东日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部门和核算体系[27] - 现代集团承诺保证浙江东日人员独立,高管专职工作不在关联方兼任职务[27] - 现代集团承诺保证浙江东日机构独立,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形[27] 信息披露与合规保证 - 公司保证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23] - 现代集团保证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3] - 菜篮子集团保证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4] - 若违反承诺相关方将承担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5] - 现代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5] - 菜篮子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5] - 现代冷链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重大民事诉讼仲裁[26]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 公司拟于2016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