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20 公司简称:江苏阳光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陈丽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许燕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52,880,318.17 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138,570,500.53 元,加上以 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443,111.29 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1,872,610.76 元,鉴于 2016 年度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 2016 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 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