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5年营业收入为16.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8%[19] - 营业总收入从15,398,102,974.60元增长至16,549,173,696.60元,增幅7.5%[200] -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6.55亿元同比增长7.48%[4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亿元人民币,相比2014年亏损11.39亿元实现扭亏为盈[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08.35万元人民币,相比2014年亏损16.62亿元大幅改善[20] - 营业利润从亏损1,641,144,614.77元转为盈利93,604,342.89元[200] - 净利润从亏损1,838,382,518.28元转为盈利126,648,972.31元[2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亏损1,139,314,897.75元转为盈利115,516,687.73元[200] - 公司2015年营业利润9360.43万元去年同期为-16.41亿元[45] - 公司2015年净利润1.27亿元去年同期为-18.38亿元[45] - 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5872.65万元,环比增长198%[23]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14年-3.0025元/股大幅改善至2015年0.2146元/股[21] -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由2014年-4.3801元/股提升至2015年0.0559元/股[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2014年-406.45%跃升至2015年12.13%[21]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2014年-592.94%改善至2015年3.16%[21] -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03.65万元人民币[3]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4.62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收入[2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四项费用同比下降13.56%[40] - 营业总成本从40,385,234,573.10元大幅下降至15,638,651,059.00元,降幅61.3%[200]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82.65%至2514.12万元,主要因银行借款大幅减少[56]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99.74%至639.89万元,主因上年计提乐电天威坏账准备及沫江煤电减值[56] - 资产减值损失从2,415,604,586.80元下降至6,398,891.65元,降幅99.7%[200] - 公司借款余额下降42010万元,节约财务费用4762万元[40] - 全年物资采购金额低于预算采购资金19.47%[40] - 电力业务外购电费5.30亿元占总成本比例62.99%[52]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9.35%[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239.35%至1.49亿元,主因销售商品收款增加[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9亿元同比增长239.35%[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35.22%至-2.43亿元,主因股权投资额减少[58] 电力业务表现 - 公司2015年完成发电量5.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4%[45] - 公司2015年完成售电量22.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0%[45] - 水电业务收入同比上升18.60%至11.33亿元,发电量增加1022.9万千瓦时[63] - 火电业务收入同比下降82.37%至187.65万元,发电量减少378.8万千瓦时[63] - 公司自有和控股发电站装机容量10.7935万千瓦,同比增加2.05万千瓦[65] - 报告期内发电量50136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440万千瓦时[65] - 年利用小时4645小时,同比减少353小时[65] - 公司电网总装机容量54.27万千瓦,其中水电占比82.96%[64] - 水电装机容量45.02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82.96%[30] - 电网供电区域售电量占比12.61%,同比提升1.71个百分点[28] - 全年新增电力客户19080户,装见容量27.87万千伏安[37] - 大工业客户新增负荷2.85万千伏安,增加售电量4487万千瓦时[37] - 全年完成直购电量10359万千瓦时[37] - 电力销售价格调整减少公司全年电力业务收入约1261万元[35] - 公司售电量占乐山市社会用电量比例12.61%[80] 天然气和自来水业务表现 - 天然气业务新增24343户,营业总户数达255189户[38] - 自来水业务新增21045户,营业总户数达149681户[38] - 自来水业务收入1.22亿元同比增长17.39%[51]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3248.73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49.93万元[73]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3176.45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23.81万元[74] -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4215.49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99.47万元[74] -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5.47万元,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18万元[75] - 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207.77万元,于2015年5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75] 投资活动 - 参股四川晟天新能源公司出资1.16亿元,持股比例21.60%[29] - 参股四川晟天新能源出资1.16亿元持股比例21.60%[44] - 报告期内对外投资额44146.16万元,同比减少19.34%[68] - 参股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16亿元,持股比例21.60%[68][70] 资产和负债变化 - 201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91%[20] - 2015年末总资产为24.1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11%[20]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84.36%至1.47亿元,主因归还银行借款及投资晟天新能源1.16亿元[60] - 预计负债同比下降52.82%至1.52亿元,主因担保责任和解及人员安置支出[60] - 长期应付款同比上升92.47%至2.63亿元,主因合并犍为政信公司报表[60] - 年末资产负债率54.05%,较年初下降8.9个百分点[40]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1.47亿元,同比下降84.4%[194] - 流动资产总额下降至3.81亿元,较期初11.10亿元减少65.7%[194] - 固定资产显著增长至13.00亿元,较期初7.91亿元增加64.4%[194] - 无形资产增长至1.72亿元,较期初0.77亿元增加125.0%[194] - 短期借款减少至1.50亿元,同比下降69.5%[195] - 应付职工薪酬下降至0.95亿元,较期初1.37亿元减少31.1%[195] - 长期应付款增长至2.63亿元,较期初1.37亿元增加92.5%[195] - 预计负债减少至1.52亿元,较期初3.22亿元下降52.8%[195] - 未分配利润亏损收窄至-10.03亿元,较期初-11.19亿元改善10.3%[196] - 母公司货币资金降至0.39亿元,较期初2.31亿元下降82.9%[197] - 公司总资产从19,106,628,952.50元下降至18,206,433,546.90元,同比下降4.7%[198] - 短期借款从330,500,000.00元大幅减少至99,500,000.00元,降幅达69.9%[198] - 其他应付款从34,701,314.92元激增至299,038,539.96元,增长761.8%[198] - 预计负债从307,797,599.68元下降至146,998,007.25元,降幅52.2%[198] - 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3亿元人民币[3]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3] - 2015年公司现金分红数额为0元[107] - 2014年公司亏损导致未进行利润分配,亏损额为-1,139,314,897.75元[105][107] - 公司2014年度亏损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105] - 现金分红政策要求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40%[103] - 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80%[10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02] - 特殊情况下未达现金分红标准需详细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104] 诉讼和担保事项 - 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破产清算申请于2014年12月17日获法院受理并于2015年3月27日正式宣告破产[115] - 乐电天威破产财产整体拍卖起拍价从35432.60万元逐步降至23371.90万元但四次均流拍[116] - 中国进出口银行诉乐电天威金融借款纠纷案涉及本金利息及罚息合计29110万元[116] -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涉及担保责任5670.58万元[116] - 乐山大华诉沫江煤电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违约责任4200万元[116] - 中国银行乐山分行诉乐电天威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673.83万元及罚息[118] - 公司就中国银行乐山分行案计提预计负债1989.43万元[118] -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保变电气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成执行和解[122] - 公司力争与招银租赁有限公司就担保仲裁案达成和解[122] -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保变电气偿还公司债务7380万元及利息[119]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涉及保证合同纠纷金额为2700.22万元[119]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川犍电力涉及合同纠纷金额7560.21万元[119] - 犍为县正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川犍电力合同纠纷案判决赔偿133万元[119][120] -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179] - 公司对外担保已进入涉诉程序涉及破产清算子公司[100]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611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16.44%[126]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7,200万元,利率4.85%,用于职工安置[134] 行业和市场环境 - 201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55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76] - 第二产业用电量4004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76] - 第三产业用电量7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76] - 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969小时,同比减少349小时[76] - 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4329小时,同比减少410小时[76] - 乐山市工业用电量153.8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59%[80] - 2016年底预计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16.1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36%[79] 公司战略和未来发展指引 - 公司力争"十三五"末实现天然气用户35.54万户,年供气量13500万立方米[87] - 公司力争"十三五"末实现自来水用户20万户,年售水量3500万立方米[88] - 公司计划至2020年自来水生产能力达18万吨/天[87] - 2016年公司售电量目标24.7亿千瓦时,售气量目标10500万立方米,售水量目标2550万立方米[90] - 2016年电力线损率控制在9.74%,自来水产销差控制在15.6%,天然气输差控制在6.8%[90] - 公司2016年发电量目标5亿千瓦时[90] - 公司通过参股和股权收购模式整合地方水电资源[86] - 公司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90] - 公司开展110千伏输变电重点项目建设[90] - 公司探索售电服务新途径并拓展服务范围[86] - 确保货款回收100%[93] - 加强10千伏配网高耗能变压器改造工作力度[93] - 2015年公司完成犍为电力和洪雅南部山区电力市场收购整合[80] 风险因素 - 电价面临下调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97] - 房地产市场放缓导致水气安装和销售增长降速[97] - 电力体制改革对公司电力业务盈利模式带来影响[98] - 高压线路通道清障困难对电网安全运行影响较大[99] - 外部基建施工导致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风险存在[99] - 公司电源以径流式小水电为主缺乏调节能力[98] - 电网存在局部"卡脖子"现象安全供电矛盾未完全化解[99] - 电网负荷结构单一,"去产能"政策导致高载能企业关停直接影响电力销售[8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乐山国资公司持股103,608,320股,占总股本19.24%,其中累计质押49,35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17%[135] - 公司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股53,229,389股,占总股本9.89%[141] - 公司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470,198股,占总股本14.76%[141] - 公司股东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79,470,198股,占总股本14.76%[141]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673户[139] - 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包宣持有1,619,845股普通股[142] - 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罗瑞云持有1,533,883股普通股[142] -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52,980,132股限售股 限售期至2017年10月13日[143] -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9,470,198股限售股 限售期至2017年10月13日[143] -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79,470,198股限售股 限售期至2017年10月13日[143] - 公司自2013年10月25日起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45][146][147] -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149] -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6258亿元人民币[149] -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149] - 股份限售承诺方包括乐山国资公司等三家机构限售期36个月[111] - 公司确认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68] - 期末总股本为5.38亿股,与2014年末持平[20] 公司治理和高管薪酬 - 董事长廖政权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53.30万元[154] - 董事兼总经理魏晓天持股数量为2,738股且报告期内无变动[154] - 副董事长李琦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4.00万元[154] - 监事会主席安艳清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3.00万元[154] - 监事杜品春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46.10万元[154] - 副总经理唐前正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46.10万元[154] - 总会计师白瑰蓉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46.10万元[154] - 独立董事李伟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4.83万元[154] - 董事曾毅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3.00万元[154] - 监事万旭报告期内税前报酬总额为2.00万元[15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467.28万元[159] - 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机制基于董事会制定的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18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171] - 董事、监事的报酬及工作津贴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59] - 董事、监事的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159]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审核通过[159]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包括周旺生和唐国琼增补为独立董事,邵世伟和孙家骐离任独立董事[16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包括李琦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师等[15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包括廖政权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等[15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担任职务的任期起始日期包括2008年3月、2012年9月等[158]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形包括聘任和离任,变动原因包括增补和辞职[160] - 独立董事周旺生因工作原因
乐山电力(600644) - 2015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