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4.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9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0%,同比减少0.92个百分点[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46元/股,同比下降15.61%[7] - 2016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36亿元,同比增长36.5%[57] - 2016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4.96亿元,同比增长10.1%[57] - 2016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32亿元,同比增长15.3%[58] - 2016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7.44亿元,同比增长35.9%[58] - 2016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6665万元,同比下降58.6%[58] - 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68亿元,同比下降5.0%[58] - 2016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59.6万元[58] - 201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4亿元[58] - 2016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43元/股[60] - 2016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346元/股[60] - 公司第三季度(7-9月)营业收入为5.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3%[62]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营业收入为17.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6.03亿元增长7.8%[6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为7.4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6.77亿元增长9.6%[63] - 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2.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1%[63] - 营业总收入从31.75亿元增至34.96亿元,增长10.1%[5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成本为2.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8%[62] - 第三季度财务费用为416.88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7157.88万元由负转正[62] - 年初至报告期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3.4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3.45亿元增长74.0%[66]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为7810.67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02亿元下降23.5%[6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13.4% 从4.921亿降至4.263亿元人民币[67]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78.0% 从7.850亿增至4.409亿元人民币[67]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34%[6]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8.3%,从2015年1-9月的16.76亿元人民币降至2016年同期的8.66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从2015年1-9月的-33.52亿元人民币降至2016年同期的-104.27亿元人民币,降幅达210.9%[21]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1029.2%,从2015年1-9月的10.73亿元人民币增至2016年同期的121.10亿元人民币[21]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2.5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44.58亿元下降4.7%[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至140.767亿元 投资支付的现金达26.142亿元[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显著增长至227.401亿元 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92.882亿元[6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5.967亿元 较期初增加26.145亿元[6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0.4% 从13.102亿降至3.874亿元人民币[71]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高达178.294亿元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36.098亿元[71]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47.278亿元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12.760亿元[72]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396亿元 较期初减少63.236亿元[7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447.8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5.0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8.3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77%[6] - 货币资金增加至137.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5%[14] - 应收票据增至11.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47%[14] - 预付账款增至4.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9.22%[14]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至5.0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2.86%[14] - 长期借款大幅增至125.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5.12%[14]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7.99亿元人民币,较年初104.14亿元增长32.5%[4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6.9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7.44亿元下降6.2%[48] - 存货期末余额为4.23亿元人民币,较年初5.93亿元下降28.7%[4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5.0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9.40亿元大幅下降82.9%[4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9.07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3.73亿元增长22.5%[48]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2.2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12.61亿元下降2.8%[48]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1.3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6.02亿元增长88.5%[4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7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2.27亿元增长109.3%[48] -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为9335万元人民币,较年初8630万元增长8.2%[48] - 公司总资产从308.81亿元增长至447.89亿元,增幅达45.0%[49][50] - 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从151.49亿元增至275.64亿元,增长81.9%[49] - 长期借款从19.42亿元激增至125.25亿元,增长545.0%[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从18.93亿元增至138.58亿元,增长632.0%[49] - 货币资金从90.85亿元减少至37.92亿元,下降58.3%[51] - 其他应收款从29.98亿元增至77.23亿元,增长157.7%[52] - 长期股权投资从45.70亿元增至165.49亿元,增长262.1%[52] - 短期借款从29.06亿元增至40.77亿元,增长40.3%[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73.53亿元增至178.33亿元,增长2.8%[50] 业务运营表现 - 前三季度生产钼精矿12,087吨,现金生产成本为54,676元/吨[19] - 前三季度生产钨精矿7,806吨,现金生产成本为11,627元/吨[19] - Northparkes铜金矿生产可销售铜金属27,507吨,C1现金成本0.75美元/磅[19] 重大收购和投资活动 - 公司完成收购AAFB和AANB的100%权益及铌销售业务,铌磷收购项目于2016年10月1日完成所有转让[20][22] - 公司正在推进收购自由港集团下属Tenke铜钴矿项目,优先受让权期限延期至2016年11月15日[23][24][25]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29] - 公司承诺不生产与洛阳钼业构成竞争的产品[29] - 公司承诺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洛阳钼业构成竞争的业务[29] - 公司承诺若业务产生竞争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关业务[29] - 公司承诺可能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29] - 公司承诺若违反承诺将向洛阳钼业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29] - 公司附属公司均未生产与洛阳钼业构成竞争的产品[29] - 公司附属公司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洛阳钼业竞争的业务[29] - 承诺函签署日期为2014年12月23日[29] - 鸿商集团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适用承诺事项[2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洛阳钼业构成竞争的业务[31] - 公司承诺避免与洛阳钼业发生关联交易[31] - 若违反不竞争承诺将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赔偿责任[31] - 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原则进行[31] - 不竞争承诺自签署日起持续有效[31] - 公司及附属公司不投资与洛阳钼业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1] - 若业务范围拓展产生竞争将停止经营或转让相关业务[31] - 实际控制人集团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31] - 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不从事与洛阳钼业构成竞争的业务[31] - 不竞争承诺有效期至对洛阳钼业不再产生重大影响为止[31] - 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公认原则按市场价格确定[1] - 关联交易将遵守洛阳钼业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定[1] - 关联交易需履行信息披露程序[1] - 鸿商集团承诺尽量避免与洛阳钼业产生关联交易[1] -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允等价有偿原则进行[1] - 关联交易不会通过利润转移损害洛阳钼业及其他股东权益[1] - 关联交易不影响洛阳钼业经营决策[1] - 关联交易定价将按市场价格确定[33] - 鸿商集团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洛阳钼业利润[33] - 洛阳钼业有权独立选择交易对方[33] - 关联交易将签订规范协议并履行审批程序[33] - 国宏集团承诺遵循市场规则进行公平交易[33] - 确保洛阳钼业资产独立不与控股方混用[33] - 保证财务独立拥有独立银行账户[33] - 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方兼任职务[33] - 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33] - 组织机构独立不与控股方合署办公[33] - 鸿商集团承诺保持洛阳钼业业务独立性,确保不依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14] - 鸿商集团保证洛阳钼业主要资产独立,不存在与鸿商集团资产混用情况[14] - 洛阳钼业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或服务协议,保持人员独立性[14] - 关联交易控制机制明确声明不适用2014年12月3日相关情况[14] - 公司治理结构强调洛阳钼业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业务方面的严格分离[14] - 鸿商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人员未在洛阳钼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35] - 洛阳钼业保持独立财务机构并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35] - 洛阳钼业拥有独立银行账户不与鸿商集团共用[35] - 洛阳钼业独立进行税务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35] - 洛阳钼业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和独立使用资金[35] - 洛阳钼业设立独立内部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35] - 洛阳钼业不与鸿商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合署办公[35] - 鸿商集团2013年11月29日出具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函[35] - 鸿商集团附属公司未生产与洛阳钼业构成竞争的产品[35] - 鸿商集团承诺不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35] - 鸿商集团承诺避免与洛阳钼业竞争业务,否则将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15] - 洛阳钼业实际控制企业均不经营竞争性业务[15] - 关联方若存在竞争业务需停止生产或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15] - 违反竞争承诺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15] - 竞争规避措施包括业务转让或停止经营[15] - 洛阳矿业集团及关联企业受竞争条款约束[15] - 承诺有效期追溯至2011年5月18日[15] - 业务重组需确保不与洛阳钼业形成竞争[15] - 控股附属公司需遵守同业竞争禁止条款[15] - 公司承诺若业务拓展后与洛阳矿业集团产生竞争,洛阳矿业集团将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或将其纳入公司经营[37] - 若竞争承诺未被遵守,洛阳矿业集团将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37] - 公司承诺不进行无公平条件利益输送以损害公司利益[39] - 公司承诺不动用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投资消费活动[3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挂钩[39] -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39] -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作为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责任主体[39] - 公司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将接受中国证监会监管处罚[39] -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39] - 公司董事会承诺忠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39] -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9] -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填补措施适用日期为2016年8月8日[39] -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泳承诺对非公开发行即期回报摊薄采取填补措施[3] - 于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以保障公司利益[5] - 相关主体承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及处罚措施[1][6] -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适用性说明提及2016年8月8日[4] - 违反承诺可能导致监管机构采取处罚或管理措施[2] 分红政策 -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红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37]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在符合条件时应达到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3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37] - 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37] - 公司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37] - 重大资金支出指单年内购买资产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37] - 公司具备分红条件时可根据盈利情况提出具体分红方案[16] - 公司分红需满足当年盈利且利润为正的条件[16] - 公司计划在2016-2018年期间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41] - 每年现金分红占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10%[4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4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4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41] - 重大资金支出指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30%以上[41] - 重大资金支出包括购买资产及对外投资等交易[41] -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1] - 在符合条件时可同时采用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方式[41] - 公司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确定[4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为2.02亿元人民币[1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为2.23亿元人民币[1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增至5,25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57.1%[16] - 第三季度投资收益为1769.1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62] 融资活动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16年9月30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26] - 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铌磷收购项目相关议案[20][22] - 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铜钴收购项目相关议案[23] - 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6] 报告发布和预测 - 文件涉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32] -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发布[36] -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发布[38] -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无重大变动[45]
洛阳钼业(603993) - 2016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