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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2016 Q3 - 季度财报
长青集团长青集团(SZ:002616)2016-10-25 00:00

公司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31.7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22%[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1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10%[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24亿元,同比增长13.8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4.23亿元,同比增长20.34%[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3.11万元,同比增长29.6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04亿元,同比增长28.24%[8]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00%至50.00%[43]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2,059.19万元至16,444.35万元[43]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62.9万元[43]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127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何启强持股比例25.21%,持股数量9560.69万股;麦正辉持股比例22.56%,持股数量8555.05万股[12] 资产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73.55%,因未交割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减少[16]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44.79%,因子公司宁安环保及鱼台环保应收补贴电费收入增加[16] -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337.90%,因预付供应商设备工程款增加[16] -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140.95%,因满城热电工程投入增加[16] 负债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比期初减少100%[17] -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30.80%[17] - 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79.86%[17] 收益与损失指标变化 -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增加1480.43万元[18] -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期增加552.38万元[18] -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期减少341.17万元[18] 项目投资相关 - 2016年7 - 9月公司签署多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概算投资总额从2.9亿到5.2亿元不等[20][21][22][23] 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 - 2016年7月1日,公司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9万股限制性股票[24] - 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11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29%[24] - 2016年7月18日,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33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87%[24] 股东股份转让限制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直接和间接持有长青集团股份总数的25%[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所持长青集团股份[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公司股票总数比例不超50%[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有商业机会将通知并给予公司[28] 公司信息披露与规范承诺 - 公司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公布定期报告及披露重要信息[30] - 公司知悉可能误导股价消息后将及时澄清[3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利用内幕消息买卖公司股票[30] 募集资金相关 -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30] - 募投项目实施可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升业务承接能力等[30] -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降低新增股份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32] -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监督[32] -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由公司董事会设立专户存储,并实施三方监管[32] -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实施重大投资和资产购买[34] 股东股份减持承诺 - 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5月4日,何启强通过大宗交易向一致行动人郭妙波转让长青集团股份296.53万股[34] - 2015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9月30日),何启强、麦正辉及其直系亲属和控制的其他企业无减持长青集团股份计划[34] - 若何启强、麦正辉及其直系亲属和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长青集团所有[34] - 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5月4日,何启强、麦正辉及其直系亲属和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减持长青集团股份的情形[34] 股票限售期相关 - 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从2016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30日[36] 公司分红承诺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分红承诺期限从2014年4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38] -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 - 2016年)》中明确持续稳定回报机制,相关分红承诺自2014年9月18日起长期执行[38]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40] 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 何启强、麦正辉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获授的限制性股票[40] - 何启强、麦正辉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承诺事项已执行完毕[40] 金融衍生工具相关 - 金融衍生工具初始投资成本为0.00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393,691.00元,累计投资收益为 -7,191,890.22元[44] 公司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6] 公司接待调研情况 - 2016年9月6日公司接待机构实地调研,涉及公司运营、项目进展和发展规划[47] 承诺执行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各项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执行[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