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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002689) - 2014 Q1 - 季度财报
远大智能远大智能(SZ:002689)2014-04-25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82,776,834.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1%[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07,925.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9%[8]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653,624,814.4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79%[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70,994,785.97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26%[8] -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70%,因报告期内在手承兑增加[15] -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57%,因公司预付安装费增加[15] - 存货较期初增长39%,因本期订单增加引起排产量增加[15] - 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00%,因本年1月份提前归还长期借款[15] - 2014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至30%[32] - 2014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645.58万元至6,672.05万元[32] - 2013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2.35万元[32]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9,154户[11]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78%,持股数量164,284,000股[11] 股东股份限售及竞争承诺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承诺,自承诺日至2015年7月16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18][20] - 康宝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远大铝业集团股权不超过所持股权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远大铝业集团股权[20] -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承诺,自承诺日至2015年7月16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康宝华承诺长期有效,不会促使其控股企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博林特电梯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但购买、持有不超过10%以上权益的上市公司或因第三方债权债务重组持有不超过10%以上权益的第三方除外[20][21]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康宝华承诺2012年7月17日起,与博林特电梯及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无竞争关系[29] 竞争业务处理相关承诺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康宝华授予博林特电梯或其控股企业优先受让潜在或有可能与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和资产的权利,博林特电梯或其控股企业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23] - 若博林特电梯或其控股企业拒绝收购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表意见,远大铝业集团、康宝华可按通知条件向第三方出让竞争业务和资产[25] - 若有第三方提供与博林特电梯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远大铝业集团、康宝华应及时书面通知博林特电梯,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先提供给博林特电梯或其控股企业,博林特电梯或其控股企业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27] - 若博林特电梯或其控股企业决定不从事新业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表意见,远大铝业集团、康宝华可自行或让其控股及参股企业与第三方洽谈新业务[27] 股利分配规划 - 公司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规划,发行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30][31] 其他承诺事项 - 若博林特电梯鞍山分公司土地使用等受处罚,远大铝业集团及康宝华承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30] - 若博林特电梯及子公司需补缴社保及公积金,远大铝业集团与康宝华将按核定金额无条件代为补缴[30]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2013年9月27日起,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等[31] 证券投资情况 - 公司证券投资最初投资成本为0元,期初和期末持股数量均为0股,期末账面价值为0元,报告期损益为0元[33] - 公司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