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560,584,604.5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2,935,763.1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9.34%[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7,494,825.34元,同比减少8.8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88,097,426.94元,同比减少15.29%[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8,073.50元,同比增长81.82%;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07,968.32元,同比减少14.0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247,879.36元,同比增长65.29%[8] -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64.14%,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7.64%[16] -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6,015.17万元,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2,382.39万元[16] -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58.08%[16] - 报告期内股本较年初增加33.33%,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99.92%,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所致[16] -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5.00%,因银行借款金额增加致利息支出增加[17] -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1.60%,因全额收回两客户货款减少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17] -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56.12%,因参股银行分红和自有资金理财收益增加[17] -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35.54%,因收到政府补助增加[17] -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5.29%,因支付税费减少、政府补助和出口退税增加[17] -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091.90%,因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和在建工程等增加[17] -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82.67%,因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17]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00%至5.00%[36]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368万元至2762.67万元[36]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1.11万元[36] - 业绩变动主要受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影响[36]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430,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前10名股东中,赵光辉持股比例43.54%,持股数量42,200,000股[11] -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比例为2.89%[28] 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万福信、邓燕、刘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等[18] - 赵凤芹、赵学忠、赵广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20] - 朱敏等多人及苏州富丽高等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股份[20][2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过50%[22][23]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3] - 持股5%以上股东赵光辉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比例58.06%,股份上市后锁定36个月,锁定期满两年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数量的10%[24] - 持股5%以上股东五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比例9.97%,股份上市后锁定12个月,锁定期满后2年内拟减持全部所持股份[25][26] - 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比例3.44%,股份上市后锁定12个月,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100%[27] - 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24][26][27] - 减持价格方面,赵光辉减持不低于发行价,五都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4][26][27]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5][26][27] - 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上市公司所有[25][26][27] - 如遇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24][25] - 该部分股份上市后锁定12个月,锁定期满后根据法规和财务规划合理减持[28] - 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100%,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等,价格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9] 股份回购与稳定方案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况,公司将在30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数量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0] - 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新股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立案稽查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以孰高者为准[31] - 回购要约期限不少于30日且不超过60日[3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实施股份稳定方案[33] - 36个月内回购资金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回购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的110%[33] - 若公司不履行股份稳定方案义务,以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34] - 若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说明原因、承担责任并及时披露信息[34] - 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以内承担增持义务,不履行则以承诺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35] 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8] 机构调研情况 - 2016年9月19日公司以实地调研方式接待机构调研[39]
丰元股份(002805) - 2016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