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3.52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33%[16] - 公司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5251.68万元,同比下降16.33%[25] - 营业收入为3.525亿元,同比下降16.33%[31] - 营业收入3.53亿元人民币,较上期下降16.33%[1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154.9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4%[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54.94万元,同比上升2.14%[25]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54.94万元人民币,较上期增长2.15%[135] - 净利润2998.23万元人民币,较上期下降2.93%[13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股,同比增长6.67%[16] - 基本每股收益0.16元,较上期增长6.67%[1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43%,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1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2.828亿元,同比下降20.48%[31] - 营业成本2.83亿元人民币,较上期下降20.48%[134] - 财务费用为-162万元,同比增长54.97%,主要因利息收入减少[31] - 研发投入为826.72万元,同比增长16.98%[31] - 所得税费用为576.05万元,同比增长18.74%[30][3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重金属污染治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931.29万元,同比增长3.86倍[25] - 重金属综合治理业务收入增长4711.62万元,主要来自邵阳市环境治理项目[34] - 工程总承包营业收入2.47亿元,同比下降31.69%[40] - 工程总承包营业成本2.02亿元,同比下降34.05%[40] - 工程总承包毛利率18.45%,同比上升2.93个百分点[40] - 重金属综合治理营业收入5931.2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386.30%[40] - 重金属综合治理营业成本4473.75万元,同比增长349.39%[40] - 重金属综合治理毛利率24.57%,同比上升6.20个百分点[4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1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1.34%[1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561元/股,同比下降431.31%[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715亿元,同比下降431.34%,主要因银行承兑汇票兑付及项目支出增加[30][31][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573亿元,同比增长63.21%[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001.01万元,同比下降343.37%,主要因新余衡阳垃圾发电项目投入增加[30][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72亿元,同比下滑431.3%[14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2.52亿元,同比下降21.2%[14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2.67亿元,同比增长42.9%[142] - 支付其他经营活动现金1.41亿元,同比增长234.3%[14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6001.01万元,同比扩大343.4%[142]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6亿元[14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66.87%,减少26028.67万元[2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289亿元,较期初3.892亿元减少66.9%[126] -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736.41%,增加12025.62万元[25]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366亿元,较期初0.163亿元激增737.0%[126] - 存货较期初增加24.82%,增加8884.17万元[25] - 存货期末余额为4.468亿元,较期初3.580亿元增长24.8%[126] -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02.65%,增加7149.58万元[2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411亿元,较期初0.697亿元增长102.6%[127] - 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40.15%,减少9178.75万元[27]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368亿元,较期初2.286亿元减少40.2%[127] -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24.47%,增加8599.43万元[27]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374亿元,较期初3.514亿元增长24.5%[128] - 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86.21%,减少2349.45万元[27]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0.038亿元,较期初0.273亿元减少86.2%[12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261亿元,较期初2.059亿元增长9.8%[129] -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0.326亿元,较期初0.483亿元减少32.5%[129] 研发和技术进展 - 公司开展15项研发项目,其中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土壤修复5项,烟气深度净化3项[44] - 公司研发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可去除COD、BOD、悬浮物、pH值、氟离子、氨氮等污染物及少量金属离子[45] - 公司开发出5种离子矿化稳定剂用于治理铅/铬/镉污染土壤、含砷废渣及复合废水[45] - 含汞盐泥热脱附修复技术于2014年8月5日完成研发并通过内部结题评审[45] - 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可将最终浓液控制在15%以内并实现回用和零排放[45] - 工业废水PRB处理技术已在竹埠港工业区科源化工厂采集样品进行检测[45] - 公司开发适用于镉污染稻田的钝化剂,可阻止镉进入稻穗[46] - 公司开发铅镉污染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药剂,应用于重庆三峰飞灰中试实验[46] - 公司发表垃圾焚烧飞灰重金属稳定化相关学术论文2篇[46] - 单塔双循环脱硫技术可降低液气比,提高脱硫效率,适用于已建电厂改造[46] - 塔内均流及塔前喷淋装置在西宁特钢180m²+132m²烧结机烟气脱硫改造工程中成功应用[46] - 湿法脱硫凝并技术可处理26μm以下细颗粒物,使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³[4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66,800万元,报告期投入4,707.3万元,累计投入64,763.67万元[58][59]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募集资金925.73万元,累计变更1,945.73万元,占比2.91%[5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6,291.71万元,完成进度105.60%[61] - 补充总承包业务流动资金累计投入10,092.29万元,完成进度100.92%[61] - 新余钢铁烧结余热利用项目累计投入5,833.29万元,完成进度100%[61] - 增资湖南永清环境修复公司项目累计投入935万元,完成进度100%[61] - 北京营运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额5052.23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额5000万元的101.04%[62] - 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10308.5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额10000万元的103.09%[62] - 环保药剂产品项目实际投资额2467.69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额3000万元的82.26%[62] - 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12293.72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额12000万元的102.45%[62] - 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11489.24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额11555.49万元的99.42%[62]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实际使用48379.67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额47791.47万元的101.23%[62] - 新余钢铁余热利用项目2015年上半年发电收入2493万元,净利润137.64万元,未达预期[62] - 株洲永清天易和永清高科环境治理项目因市场变化终止实施,投入资金转为流动资金[62]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1,352.57万元,超募资金45,394.57万元,超募比例为284.5%[63] - 新余钢铁烧结余热利用项目投入超募资金5,833.29万元,占计划投资额6,000万元的97.2%[63] - 湖南永清盛世环保增资项目全额投入超募资金935万元[63] - 北京运营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52.23万元,超出原计划5,000万元1.0%[63] - 江西永清环保(后更名新余永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08.5万元,为两次5,000万元增资计划的103.1%[63] - 环保药剂公司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67.69万元,占原计划3,000万元的82.3%[6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1,489.24万元[63] - 衡阳永清环保能源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2,293.72万元,超出原计划12,000万元2.4%[64] - 新余钢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8.28万元(含利息),占原投资额5.1%[64] - 环保药剂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17.84万元(含利息),占原投资额20.6%[64] - 与湖南天易集团合作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814.88万元,实际累计投入820.91万元,投资进度达100.74%[66] - 与株洲高科集团合作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814.88万元,实际累计投入820.91万元,投资进度达100.74%[66] - 新余钢铁烧结余热利用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305.92万元,实际累计投入305.54万元,投资进度达99.88%[66] - 环保药剂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619.81万元,实际累计投入479.92万元,投资进度为77.43%[66] - 终止与湖南天易及株洲高科合作项目并将超募资金10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7] 关联交易和重大事项 - 报告期内与关联方湖南创御地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45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86][87] - 关联交易邵阳市两沟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金额20457万元,未超过获批额度21000万元[87] - 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北京永清环能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给永清集团,交易价格为4103.61万元[90] - 公司收购美国IST公司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IST公司注册资本268,397.48美元[103] - 公司涉及岳阳丰利纸业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需支付违约金4990万元[102] - 公司非公开发行实际新增股份12,742,895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额增至213,082,895股[101]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27,492,401.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4,083,432.19元[101] - 非公开发行实际新增股份12,742,895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213,082,895股[109] - 非公开发行价格为25.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7,492,401.50元,净额314,083,432.19元[109] - 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于2015年7月6日至9日累计增持股份4,006,75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99] - 永清集团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5,886,8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84%[99] - 控股股东永清集团持股比例60.84%,持股数量121,880,131股[114] - 永清集团累计质押股份114,77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84.83%,占总股本53.86%[11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十二五期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规模达3.1万亿元其中固废行业8000亿元[45] - 垃圾发电产业年投资额达800亿元烟气净化市场需求快速增长[45] - 生活垃圾焚烧NOX排放标准从300mg/Nm3提升至欧盟2000标准要求[45] - 中国约有3亿亩耕地受重金属污染,其中镉污染点位超标率达7.0%约1.4亿亩[46] - 2015年上半年中国GDP累计同比增速为7.0%[48] - 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PPP模式得到大力推广[49] - 公司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各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3%和5%左右[50] - 新投运和在建垃圾焚烧设施占比达容量20%,预计年底达30%[5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2015至2017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125%和210%[55] 其他重要内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231.5万元人民币[18] - 营业外收入为231.5万元,同比增长610.44%,主要因政府补贴增加[30] - 公司报告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6] - 报告期半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78]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003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8元,合计发放现金红利1137.93万元[76] - 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以总股本2003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8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1137.93万元[77] - 现金分红政策要求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7] - 主要参股公司中江西永清环保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净利润137.64万元[43] - 前5大供应商采购金额1.56亿元,占采购总额比例43.30%[42] - 前5大客户销售金额2.17亿元,占销售总额比例61.47%[42] - 中央汇金和中国证券金融合计持有公司7,271,100股,占股份总数3.41%[55] - 公司投资5,400万元参与设立长银金融租赁公司,持股比例为9%[104] - 长银金融租赁公司拟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长沙银行持股51%[104] - 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计划投资总额4.2亿元,报告期投入0元,投资进度0%[69] - 长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筹建计划投资总额6600万元,报告期投入0元,投资进度0%[69] - 持有临武浦发村镇银行7%股权,最初投资成本350万元,期末账面价值350万元[71]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81] - 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82]、出售[83]及企业合并[84] - 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实施[85] - 报告期不存在担保[94]、委托现金资产管理[95]及其他重大合同[9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严格履行[9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25%[97] - 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声明未向非公开发行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97][98] - 长沙金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声明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合法资金[98] - 长沙金阳合伙人承诺持有合伙份额为真实持有,无代持情形[98] - 津杉华融产业投资基金声明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合法资金[98] - 津杉华融合伙人承诺已缴纳全部认缴资金,无财务资助或补偿[98] - 湖南永旺置业有限公司声明认购资金全部为自有合法资金[98] - 所有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均自2014年11月24日起至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期间有效[98] - 报告期内所有相关方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97][98] - 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00]
永清环保(300187) - 201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