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 - 2016 Q1 - 季度财报
伊之密伊之密(SZ:300415)2016-04-26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2.6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0.2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20%[8] -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6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5%[2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0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8.20%[21] - 营业总收入为2.675亿元,同比增长1.9%[155] - 净利润为1213.95万元,同比增长7.1%[1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0.22万元,同比增长8.2%[156] - 营业收入为118,431,241.11元,同比下降59.1%[159] - 净利润为13,516,176.38元,同比增长43.5%[160]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与上期持平[15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1.708亿元,同比下降0.1%[156] - 营业成本为71,381,562.13元,同比下降67.0%[159] - 销售费用为8,510,394.07元,同比下降73.2%[159] - 财务费用为3,871,974.20元,同比增长107.0%[159]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至2,218,866.77元,同比增长125.61%[19] - 资产减值损失降至326,630.30元,同比下降83.56%[19] - 所得税费用增至3,943,884.41元,同比增长91.11%[19] - 材料成本下降导致毛利率上升[2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6.26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0.0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3,753,268.13元,同比下降88.66%[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62,570.65元,同比基本持平[1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76,754.78元,同比恶化10.2%[1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53,268.13元,同比下降88.7%[16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1.18亿元,同比下降40.4%[1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328万元,较上期-5965万元改善94.5%[1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749万元,较上期-1.33亿元改善79.3%[1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640万元,较上期2.91亿元逆转[168] - 支付给职工现金本期为3766万元,较上期5432万元下降30.7%[166]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本期为229万元,较上期522万元下降56.1%[16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为5635万元,较上期8929万元下降36.9%[16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3852万元,上期为净增加9957万元[1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为1404万元,较上期488万元增长187.4%[16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报告期内归还[14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应收票据增加至99,242,301.33元,较期初增长70.00%[19] - 预付款项增至10,949,698.09元,较期初增长57.11%[19] - 其他应收款上升至11,961,939.57元,较期初增长98.47%[19] - 预收款项达80,189,510.78元,较期初增长33.19%[19] - 应付职工薪酬降至31,258,726.87元,较期初下降31.55%[19] - 货币资金从1.420亿元下降至1.016亿元,降幅28.5%[151] - 应收账款从2.120亿元下降至1.197亿元,降幅43.5%[151] - 存货从2.822亿元下降至1.286亿元,降幅54.4%[151] - 短期借款为2.131亿元,同比下降1.6%[152] - 流动负债合计从6.233亿元下降至4.163亿元,降幅33.2%[152][153] - 未分配利润从2.412亿元增长至2.535亿元,增幅5.1%[150]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94亿元,较期初减少人民币4,107万元[147]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924万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4,086万元[147] - 存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1,892万元[14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535亿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2,762万元[148]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8,019万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1,998万元[148]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126万元,较期初减少人民币1,441万元[14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4,360,785.25元,同比下降49.8%[165] - 期初现金余额为1.21亿元,较上年同期3573万元增长238.7%[170] 业务线表现 -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合同801个,合同总金额为3.798亿元人民币[2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4738万元人民币,占采购总额比例28.74%[2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为3262万元人民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2.50%[24] - 汽车行业合同金额最高达1.058亿元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27.8%[23] - 3C产品行业签订272个合同,金额7608万元人民币[22] - 包装行业合同金额4724万元人民币,涉及190台设备[23] - 重大订单总额3460万元人民币,涉及14台设备[21] 研发与人员 - 技术研发人员363人,占总员工人数17.13%[11] - 政府补助收入140.38万元人民币[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4.43%、10.29%和9.79%[14]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2]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3]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已于2016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4] - 新余市伊源投资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已于2016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4] - 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5]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承诺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若在上市后7-12个月内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8] - 监事陆敏、沈锋利、余壮志承诺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9] - 所有股份限售承诺均于2015年1月23日作出[35][36][37][38][39] - 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特殊离职条款外,其他限售承诺均于2016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5][36][37][3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延长限售承诺履行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2日[3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40][4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40][4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股份的监事承诺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股份的监事承诺上市后7-12个月间申报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4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40][43]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44][45]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45][46]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0%[46][47]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按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公开发售股份[47][48] - 陈敬财、梁敬华、甄荣辉承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49] - 陈敬财、梁敬华、甄荣辉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49] - 所有股东减持价格均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44][45][46][47] - 所有股东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44][45][46][47] - 截至报告期末(2016年第一季度)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情况[44][45][46][47][48][49] - 公司股东承诺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10%[50] - 公司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50]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50%[66]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69] - 公司股东确认所持1395万股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质押冻结等限制情形[67] - 公司股东承诺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关系[68] - 公司股东承诺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等商业伙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关系[68]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111]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声明其持有的117万股股份真实合法且不存在权属争议[111]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确认不存在股份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112]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披露其股东伍影姬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112]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声明与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113]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确认自注册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113] - 陈敬财持有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25%股权[116] - 彭惠萍持有伟力电器25%股权[116] - 伟力电器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60.99%股权[116]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116] - 甄荣辉通过佳卓控股间接持有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股份[117] - 梁敬华持有伟力电器25%股权[118] - 彭惠燕持有伟力电器25%股权[118]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118] - 佳卓控股持有股份公司45%股份为控股股东[115]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股权[115] - 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20] - 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120] - 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20] - 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120]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1998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22.20%[123] - 廖昌清持有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95%股权[125] - 廖昌清通过佛山市理度间接持有广东伊之密918万股股份[125]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128]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的45.00%[132]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1]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其持有的1440万股股份权属清晰,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129]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声明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情形[130]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确认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调查[127]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0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的45%[134] - 公司总股本为9000万股[134]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自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4] - 监事陆敏、沈锋利、余壮志承诺自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0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106] - 间接持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7] - 监事余壮志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8] - 监事余壮志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伊理大公司、伊源公司、伊川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11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以抵消上市带来的每股收益摊薄影响[30] - 募投项目预计达产后收益良好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资[30] - 公司计划在2014年底前实现部分募投项目投产以缩短达产时间[31] -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以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31] - 公司计划通过成本费用管控提升毛利率和净利率水平[32] - 公司已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承诺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32] - 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持续上升保持较高增长率[52] - 公司目前处于创业阶段和高速发展期[52] - 公司未来5年产能将不断扩大[53] - 公司2010年下半年以来面临外部融资难度增加成本上升[53] 分红和股东回报政策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15%[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5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5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57]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58][65]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59]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提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60] - 监事会需对利润分配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60]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1][64] - 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过半数表决通过[64] - 公司2012-2016年股东回报计划包含现金分红及股票股利分配[65] - 公司每五年重新审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5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63] - 公司必须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61][64] 股价稳定和承诺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触发股价稳定条件时增持公司股票[70][71][72] - 公司制定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承诺在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措施[70][71] -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71] -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且不影响上市条件[72] -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等信息需报送外资主管部门审批[7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增持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股份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73] - 控股股东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73] -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董事及高管需增持公司股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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