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 - 2017 Q1 - 季度财报
伊之密伊之密(SZ:300415)2017-04-25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4.12亿元,同比增长54.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8.56万元,同比增长319.1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08.74万元,同比增长306.85%[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股,同比增长340.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00%,同比上升4.39个百分点[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01%至4.12亿元人民币[23] - 营业外收入743.84万元同比增长395.52%[23] - 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412.0392百万元同比增长54.0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856百万元同比增长319.17%[24]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4.0%至4.12亿元[75] - 净利润同比增长336.0%至5292.76万元[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增长319.2%至5198.56万元[76]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8%,从1.18亿元增至1.83亿元[79] - 净利润同比增长125.8%,从1351.62万元增至3052.19万元[8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较上年同期0.05元增长340%[77] - 综合收益总额为5331.91万元,较上年同期1217.81万元增长337.8%[7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3.45%至2.62亿元人民币[23] - 所得税费用1142.82万元同比增长189.77%[23] - 资产减值损失120.89万元同比增长270.12%[23] - 财务费用197.03万元同比下降56.30%[23]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3.4%至2.62亿元[76]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5.9%,从0.71亿元增至1.18亿元[7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2.2%,从851.04万元增至1380.37万元[80]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63.21万元,同比下降148.3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632百万元同比下降148.36%[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963.21万元,较上年同期-3206.26万元恶化148.4%[83]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恶化至-7920.95万元,较上期-328.12万元下降2314%[8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9.4%,从1.18亿元降至1.07亿元[8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激增109%,从6466.94万元升至1.35亿元[86]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同比下降12.2%,从3765.81万元降至3305.4万元[86] - 收到的税费返还从205.56万元降至0元[86]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20.18万元,较上年同期-3087.68万元改善15.1%[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1901.62万元,上期为-2749.53万元[88] 筹资活动现金流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1096百万元同比上升334.09%[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3亿元,较上年同期2375.33万元增长334.2%[8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3.7%,从5635.17万元增至6966万元[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00.2万元,较上期-640.18万元显著改善[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1亿元,较期初1.14亿元减少2.2%[8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708.98万元,较期初4934.57万元增长15.7%[89]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为-15.45万元,较上期-133.97万元有所收窄[88]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4,955,092.58元,较期初减少19,985,652.10元[67]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85,977,422.17元,较期初增加34,079,567.95元[67] - 存货期末余额为513,791,768.89元,较期初增加57,955,017.44元[6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51,849,384.57元,较期初增加115,808,583.50元[68]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88,690,775.01元,较期初减少39,064,319.71元[68]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71,994,328.90元,较期初减少1,537,972.46元[68]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55,136,136.36元,较期初增加11,948,348.42元[68] -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175,307,183.77元,较期初增加30,576,416.47元[68]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939,719,332.40元,较期初增加133,597,061.87元[68]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101.5%至1289.19万元[72]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67.5%至1.28亿元[71]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7.2%至7007.82万元[71] - 流动负债合计同比增长5.9%至8.81亿元[69] - 长期借款同比增长43.8%至1.00亿元[69] - 资产总额同比增长7.4%至19.40亿元[70] 业务线合同表现 - 报告期内签订合同876个总金额488.0645百万元[25] - 汽车行业合同金额156.6817百万元占比32.10%[25][26] - 家用电器行业合同金额99.8659百万元占比20.46%[25][26] - 3C产品行业合同金额76.1138百万元占比15.59%[25][26] 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60.9526百万元占采购总额21.31%[26] - 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46.2289百万元占营业收入11.22%[26] 股份锁定承诺 - 佳卓控股承诺自2015年1月22日起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1]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2015年1月22日起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1] - 张涛、廖昌清承诺自2015年1月22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1] - 高管承诺若在2017年1月22日前离职需遵守十八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的限制[31] - 监事陆敏、沈锋承诺自2015年1月22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31] - 利壮、余志承诺若在2017年1月22日前离职需遵守十八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的限制[31] - 承诺涉及股份锁定期的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月22日[3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所持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3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为2年[13] - 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13] - 公司股东承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将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0%[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持股总数20%[35]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股票上市起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4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49] - 公司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53] -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4] - 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61] 减持价格承诺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33] - 公司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2] - 公司股东承诺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限制[12]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35] - 间接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49] - 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51]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将同步调整减持底价与股份数量[35] 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及赔偿责任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3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3]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相关承诺将回购股份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45] -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8] - 承诺保障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并承担赔偿责任[47]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需依法赔偿[51] - 控股股东承诺若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3] - 赔偿不足部分将全部由公司承担[17] - 公司可扣减未履行承诺董事监事高管的薪酬工资直接支付给受损投资者[45]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同意公司扣减其应得分红直接支付给受损投资者[45] 稳定股价措施承诺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若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37] - 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需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方案[37] -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7] -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履行股价稳定义务[37] - 公司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从股份公司所获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14] -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份公司总股本的2%[14]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上市后一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9] - 公司需在触发条件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39] - 公司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5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39]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不减持股份[39] - 公司董事及高管(不含独立董事)承诺履行稳定股价义务[39] - 若公司未按预案实施增持需支付补偿金(应增持金额减实际增持金额)[39] - 补偿金可从公司应得分红中扣减[39] - 公司需在2018年1月22日前履行稳定股价承诺[39]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20%[15] -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相关人员上年度税前薪酬总额[15] - 增持股份数量范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5] - 增持计划需包含具体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时间等信息[15] - 董监高人员变动后新任人员需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承诺[15] - 增持资金不得来源于公司借款或股权激励所得[15]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上市后一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41]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41] - 连续十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41] - 未履行增持义务时需支付补偿金金额为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金额[41] - 最低增持金额计算公式为本人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减去实际增持金额[41] - 补偿金支付比例为应支付金额的20%[41] - 拒不履行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时可能被更换董事职务[41] - 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41] - 公司需在触发条件后25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方案[41] - 公司承诺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时采取约束措施[1] - 公司未按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需向投资者说明具体原因[3] - 董事会需就替代方案向股东大会提出并听取投资者意见[4]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前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4] 股东结构及控制关系 - 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3.75%/14.43%/10.29%[19] - 佳卓控股通过其执行董事荣辉先生或其授权代表行使对伊之密国际的股东权利,包括提案权和表决权[19] - 佳卓控股在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策须经由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审议和批准[19] - 佳卓控股在行使表决权前须与协议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19] - 佳卓控直接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44.44%[47] - 佳卓控通过伊之密国际间接持有广东伊之密股份比例为27.78%[47] - 伊之密国际直接持有广东伊之密股份比例为6.25%[47] - 佳卓控最终间接控制广东伊之密的合计股权比例为47.53%[47] - 协议各方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巩固对广东伊之密的控制权[47] - 一致行动人包括甲方、乙方、丙方三方主体[47] - 协议各方约定通过佳卓控股间接行使广东伊之密的控股权[49] - 共同实际控制人包括陈财荣、辉华合、梁敬甄等人[49]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共同持有股份公司45%股权并为实际控制人[53] - 陈敬财通过佛山市力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伟信发展有限公司并间接持有佳卓控股股权[53] - 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共同行使股东权利[53] - 梁敬华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份[54] - 彭惠燕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份[54]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0.99%的股份[54] - 佳卓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广东伊密精密机械股份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27.78%、44.44%和27.78%[5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括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括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17] - 公司控股股东廖昌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9%[57] - 公司股东张涛担任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59] - 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32] - 公司持有股份公司1,440万股[59] - 持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16.00%[59] - 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数量为1,395,155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1%[6] - 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为4,050.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5%[61] - 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份17万股[1] - 公司持有股份公司股份9999万股[2]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承诺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53]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55] - 公司对竞争性资产或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55] - 公司承诺减少和避免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61]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严格按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进行[61] -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确保公平、有偿进行[23] - 关联交易均以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23] - 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3] - 关联交易审议时相关董事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23] - 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23] - 关联交易若造成损失,承诺方自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3] - 公司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55] 其他承诺事项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截至报告期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31]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31] - 间接持股主体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相同股份锁定承诺[33] - 股份锁定承诺适用于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33] - 减持将通过合法合规方式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承诺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日期代码9999-12-31推断)[33] - 公司股东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未有违反股份减持承诺的情况[12] - 公司股东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5%[12] - 新余市伊理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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